讀經: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感謝 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馬書 6:15-18)
我們說基督徒仍在罪中,不能叫恩典顯多。因為進入恩典的人,是已經在罪上死了,脫離了罪的挾制。基督徒是在恩典之下,而不是在律法之下。如今,判斷基督徒的標準是恩典,而不是律法。所以,不要像活在罪中的人,用律法當成標準去判斷自己和別人;而是要在基督耶穌裡,用恩典當成標準去判斷自己和別人。不是要定自己和別人的罪,而是要讓自己和別人能夠進入恩典之中。
但是,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這裡的犯罪,不是指「過犯」好像違背了某一條律法。因為已經不再律法之下了,自然也沒有過犯的問題。這裡的犯罪,指的是比律法更高級的概念。保羅在問的是,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悖逆,不順服神嗎?
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羅馬書 5:13)」律法原是叫罪藉著過犯被顯明,但就算沒有律法,罪已經在世上。我們也說過,基督徒與基督耶穌同死,罪性的代價已經付上了,但罪性卻依舊存在。我們有的是復活的盼望,而不是已經復活了。因此,保羅的意思是,我們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放縱我的罪性,從罪行當中顯出來嗎?
保羅回答得理所當然,他說:「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我們以前在罪中,沒有辦法順服神。不順服神,就是順服罪。順服罪,就是罪的奴僕。從前我們在罪中,不在基督耶穌裡的時候,不論我們做任何事情,都是罪的奴僕。
但如今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是因為進入了神在基督耶穌裡所賜下的恩典之中。一般而言,我們對奴隸得著自由的想像是他如今可以不再受到任何人的挾制,不必再順服任何人的命令。但是,如果罪是不順服神,那麼從罪的挾制中被贖出來,理所當然地就是進入對神的順服之中,成為神的奴僕。因為,不順服神的相反,當然是順服神。
當神的奴僕是自由,還是不自由?保羅說:「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當罪的奴僕並不自由,因為結果就是死。但是作聽神話的奴僕,結果是成義。成義的意思,就是最後在神審判的日子裡,神要說你是對的。當神的奴僕其實非常地自由,因為不論你做什麼,最後神都要說你是對的,是公義的。
好像又回到了一個迴圈,所以我可以為所欲為囉?忘記了嗎?順命的奴僕,活在這個世界上,必須以「恩典」為他的標準。以「恩典」為待人處事的標準,是成義的證據。保羅說:「我們又藉著他(耶穌)、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羅馬書 5:2)」
基督徒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模範,就是基督耶穌。看見基督耶穌,你就看見神的恩典。信靠基督耶穌,你就將神的恩典變為你待人處事的標準。一個藉由基督耶穌所付上的贖價,從罪裡得了釋放的人,就作義的奴僕。作義的奴僕,就是堅持「恩典」的標準。只有真正蒙恩的人,才能夠作義的奴僕。
基督徒不是活出一種不一樣的行為,基督徒乃是有一種不同的看見(標準),並根據這個不同的看見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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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應許人得以自由、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他轉過來又喫.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彼得後書 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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