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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8日 星期日

解決問題的福音

讀經:因為神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羅馬書 2:11-16)

我們都會同意,這個世界是一個充滿了問題的地方。我們也都會同意,這個世界上的問題需要被解決。但是,該如何解決這個世界上的問題,我們就很難同意了。

2015年6月3日 星期三

饒恕的真義

讀經: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馬書 5:8)

死刑的存廢是個爭議。但說穿了,死刑是一個假議題。因為,死刑要有絕對的意義,前提是人不會死。不會死,但透過死刑剝奪你的生命,使你死了,死刑才有實質上的意義。如果人本來就會死,則死刑是一個相對的存在,了不起只是提早結束,卻是本來就會發生的事情。我們可以說,人從生下來就被判了死刑,只是執行的日期不確定而已。因此,死刑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本來就不存在著有必要爭個你死我活的絕對意義。也可以說,死刑本來就是個可有可無的存在。

2015年5月25日 星期一

錯亂的價值

讀經: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加拉太書 5:13-18)

保羅寫信給加拉太教會,因為有一派的基督徒(假的)教導加拉太教會,除了信耶穌之外,還是必須要施行割禮,並遵守神的律法。這一派的基督徒認為,基督耶穌的救恩,是以神在肉身所立的記號(割禮),以及賜給受割禮之人的律法被滿足為前提。因此,一個人要接受基督耶穌的救恩,自然先必須要受割禮,並且持守律法。對於這些假的基督徒,我們稱他們為「律法主義者」。

2015年4月27日 星期一

萬惡之根

讀經:神阿、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 (詩篇 51:1-6)

今天的基督徒常常遇到一個難處,就是眼前的問題,到底應該如何從信仰解釋?我們會發現,多數的教會和基督徒,基督徒的福音是一回事,基督徒應該如何看待世界又是另外一回事。前者關乎我以後要上天堂,後者關乎現實的當下,兩者之間似乎並無關聯。然而,兩者之間不可能沒有關聯。不但如此,一個不能夠體會兩者之間關聯的基督徒,恐怕就不是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因為,如果我們把神的福音與世界的光景切割了,就表示你在這個世界上,尚未領受神的福音。

2015年2月23日 星期一

兩種義

讀經: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 (路加福音 22:37)

之前也有在部落格中提到過,有些教會關於「義」的教導,主張基督徒有兩種義,並且兩種義都要兼顧。第一種,是因信稱義的「義」;第二種,是行為上的「義」。最近傳講這樣教 導的人又再次提及這樣的論點,也因為這些教會並沒有意識到這樣的教導明顯地違背真理,因此在這裡再一次地針對這樣的異端做出解釋。

2014年12月22日 星期一

野獸、人、同性戀與人權

說在前頭,請不要看了標題,就自以為這篇文章是要說同性戀是野獸。這篇文章完全沒有這樣的內容。


「我思,故我在。」 -- 笛卡兒

同性戀是不是一個人權?在你要能夠回答這個問題之前,你必須先證明你自己是一個人,而不是一個野獸。為什麼?因為,第一,只有人才有人權;第二,只有人才能夠判斷什麼東西是人權,野獸則沒有辦法。

當然,你會覺得這個問題是廢話,你當然是一個人,野獸根本不可能看懂文字。且慢!你說不定只是一個看得懂字的野獸,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事實上,在我們釐清人和野獸之間的差別以前,你根本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不但如此,對於信仰進化論的人而言,人難道不是本來就是野獸中的一種?差別只在於人是高級一點的野獸罷了。

2014年12月16日 星期二

[靈修短篇] 羅馬書:神的國、信心與罪

讀經: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喫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 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喫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纔好。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喫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喫、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羅馬書 14:11-16)

基督徒是一群看見神的國的人。如果你真的在基督裡看見神的國,那麼你必定明白,一個人能夠進入神的國,無關乎禮儀、道德、成就,只在乎公義、和平,以及聖靈裡的喜樂。公義,就是神如何透過完成了祂向亞伯拉罕所立的約,顯明了祂自己是公義的神,並使我們能夠藉著基督耶穌而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和平,就是神如何在基督裡替我們成為罪,又如何使基督耶穌復活,讓我們今天能夠與神和好。聖靈裡的喜樂,就是一個基督徒領受了神的聖靈,確實知道自己在基督耶穌的救贖裡有份,就歡歡喜喜的等候看見神的榮耀。

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靈修短篇] 羅馬書:惟獨恩典

讀經: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羅馬書 11:17-24)

當神將他的旨意從耶穌基督顯明出來的時候,許多領受了律法的以色列人就因著沒有能夠看出律法的總結是耶穌,而從「樹根」上被砍了下來。而那些原本與神的律法和應許看似無份的外邦人,卻因著信靠了耶穌而得以被接上了那聖潔的「樹根」。但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恩典,而不是人的作為。一個外邦人如今能被接上了樹根,是因為神使他看見了基督耶穌的救贖,而他也將信心放在了基督耶穌的身上,成了神應許的受益人。

2014年11月17日 星期一

[靈修短篇] 羅馬書:被定罪的恩典

讀經: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如經上所記、『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直到今日。』大衛也說、『願他們的筵席變為網羅、變為機檻、變為絆腳石、作他們的報應. 願他們的眼睛昏矇、不得看見.願你時常彎下他們的腰。』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麼.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 (羅馬書 11:7-12)

為什麼保羅說:那些沒有蒙揀選的以色列人,因著他們的失腳,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要再回想起一件事情:律法乃是叫人知罪的。

當保羅說:「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的時候,保羅指的是:「在神面前的稱義」,以色列人藉著倚靠律法想要得著,但卻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蒙揀選的人,藉著神的律法,看見了自己的罪,就接受了從基督耶穌而來的恩典。但是,其餘的以色列人,領受了神的律法,卻想要藉著行律法稱義,就成了頑梗不化的。

2014年11月11日 星期二

[靈修短篇] 羅馬書:關於信心的話

讀經: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的道。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羅馬書 10:8-13)

當神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的時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說申命記30章的地方,神藉著摩西告訴以色列人,神的誡命並不困難。神說,這並不用你們上天去取下來,也不用到海外去取過來,神的話就在你們的口裡和心裡。神的誡命和神的律法,從來就不是一個要找什麼聖人才能做到的事情。神的誡命和律法,重點在於內心的態度,而不是外在的表現。

2014年11月9日 星期日

[靈修短篇] 羅馬書:信心的磐石

讀經: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羅馬書 9:30-33)

以色列人蒙神賜給他們律法,並且他們當中多數人也確實非常熱心地追求律法的義。不只是保羅的年代,直到今天也仍舊是如此。從這樣的角度來看,以色列人有神的律法,卻得不著真正的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豈不是有點諷刺?不但如此,不是以色列人,也沒有蒙神賜下律法的其他人,如今卻因著信靠基督耶穌而得著了真正的義。對這些沒有信靠基督耶穌的以色列人,到了一切要被顯明出來的那一天,是要情何以堪?

2014年10月9日 星期四

[靈修短篇] 羅馬書:隨從聖靈

讀經: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羅馬書 7:24 - 8:4)

基督徒與世人沒有任何的不同,都受到這個肉身的挾制。藉著神的律法,基督徒非常地清楚自己是罪人,和大家一樣。基督徒與世人的差別,並不在於肉體、生理、外在有任何的不同;基督徒與世人的差別,乃是「內心」有一個與眾不同的認知。

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靈修短篇] 羅馬書:兩個律

讀經: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羅馬書 7:18-23)

我們先回顧一下,保羅在第七章一開始,特別強調這一段是在和明白律法的人對話。在第六章的時候,他說:「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羅馬書 6:14-15)」為了回答明白律法之人對於保羅主張的疑慮,他寫了第七章的內容。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如果你明白律法,經過了保羅在第七章的解釋,應該就能夠釋疑。

2014年10月7日 星期二

[靈修短篇] 羅馬書:屬靈的律法

讀經: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麼.斷乎不是。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羅馬書 7:13-17)

羅馬書真的是一本難以理解的保羅書信。很多人進到這一段,就開始混淆。如果我們要能夠正確地理解這段經文,就應該要知道保羅還在討論我們到底嫁給了誰。我們始終會把自己、罪、以及聖潔三者都投射在我們自己的身上。也就是說,我們會把焦點放在我到底是有罪,還是聖潔上面。但保羅卻要我們把自己從罪和聖潔中抽離出來,去觀察我們和罪的關係,以及我們和聖潔的關係。

2014年10月5日 星期日

[靈修短篇] 羅馬書:律法的心意

讀經: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麼.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馬書 7:7-12)

如果說律法將我們嫁給了罪,使我們成為罪的妻子,就生出死的果子來,我們可以說律法是罪嗎?神將律法賜給猶太人,祂的選民,和他們在律法上建立了神和人之間的關係。結果,保羅說律法是叫人知罪的。因為領受了神律法的猶太人,沒有一人能夠完美地守住律法,就把領受了律法的人都圈在罪的底下。那麼,我們可以主張如果神沒有賜下律法給猶太人,就沒有人會犯律法,也就沒有人能夠被律法定罪嗎?因此,律法本身是罪,若是沒有律法,人就不會有罪。

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

[靈修短篇] 羅馬書:與罪的婚約

讀經: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麼。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心靈或作聖靈〕 (羅馬書 7:1-6)

保羅在這段經文裡,用了夫妻作為例子。但是多數人看到這段經文的時候,卻被這個例子弄得暈頭轉向。因為,除非你明白律法,也認識基督耶穌,不然就會搞不清楚到底誰是丈夫,誰是妻子,誰又死了,誰又歸給了誰。保羅的表達其實很清楚,但是除非在基督裡,這種道理沒有人能懂。

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

[靈修短篇] 羅馬書:明白律法的人

讀經: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麼。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心靈或作聖靈〕 (羅馬書 7:1-6)

我們進入第七章,保羅在這邊要把他在羅馬書3:20所講:「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馬書 3:20)」,更完整地解釋給我們理解。既然要解釋「律法本是叫人知罪」,自然他在這邊主要的對象,是「明白律法的人」。

2014年9月17日 星期三

[靈修短篇] 羅馬書:恩典的公義

讀經: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羅馬書 5:18-21)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說穿了,一個人最後在神的面前接受審判的時候,有罪或無罪,公義或不義,結局都無關乎他自己的表現。因為亞當一次的犯罪,我們的生命就被奪走;而因著耶穌基督一個人的公義,我們又重新有了得著生命的依據。不但如此,因為亞當一個人不順服神,許多人就成了罪人。可是,因著耶穌基督一個人順服神,許多人卻能夠成為義人。

2014年8月24日 星期日

[靈修短篇] 羅馬書:因著信

讀經: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 神麼.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麼.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馬書 3:28-31)

保羅寫信給羅馬教會,整篇書信中的前提,是教會對耶穌有著正確的認識。其中,最重要的,不外乎是耶穌自己「因著信」,所以來到世界,並且全然地順服了他父神的旨意,替罪人死在十字架上。而耶穌因著他對父神的信心,採取了對應的行動,最後收到了完美的結果。

2014年8月18日 星期一

[靈修短篇] 羅馬書:神的榮耀

讀經: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馬書 3:21-24)

一般我們講到「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多半以為是指「我做的不夠好,讓神丟臉了」的意思。但是這樣的解釋,誤解了「罪」,誤解了「虧缺」,也誤解了「榮耀」的意思。如果想要明白這裡所指的為何,我們就必須正確地認知這幾個詞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