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7 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 8 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9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
10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 11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翰福音 13:7-11)
耶穌和聖靈之間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因為耶穌,今天的教會才可以受聖靈。因著受聖靈,今天的教會才可以真認識耶穌。耶穌的救贖,與聖靈的感動,彼此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只有耶穌,沒有聖靈,你的救恩就只在你今世的腦袋裡,卻不在永恆的靈魂裡。只有靈,沒有耶穌,你的平安就只在你今世的感覺裡,卻不在永恆的盼望裡。換句話說,只有耶穌,沒有聖靈,那個耶穌就是假的。只有靈,沒有耶穌,那個靈就是邪靈。
這段經文,耶穌告訴我們,他要為世人成就救恩,死在十字架上,替我們贖罪,使我們能夠與耶穌的父神和好。當耶穌完成了他的救贖工作,聖靈就要賜下,使世人能夠回轉歸向父神。原來,耶穌完成了一件事情,這是客觀的事實;但世人要能夠打從心裡認知到這個客觀的事實,將它成為我主觀的認識,卻需要靠著聖靈。三位一體的真神,耶穌是替我們完成了救贖的那一位,而聖靈乃是將神奧秘的事告訴我們,使我們能夠進入恩典的那一位。
罪、義、審判
聖靈來,要使人明白「罪」、「義」,以及「審判」。也可以這麼說,沒有領受聖靈的人,無法真正體會「罪」、「義」,以及「審判」真正的意義。
保羅告訴我們,舊約的律法,其存在的意義乃是要叫人知罪 (羅馬書3:20)。他又稱律法是「罪和死的律」。換句話說,看懂律法的人,就是看懂「罪」的人。
但我們真的看懂律法了嗎?你對律法和罪的認知是:1) 因為我犯律法,所以我犯「罪」;還是 2) 因為我有「罪」,所以我犯律法?
你的答案會影響到你對整個基督福音的認知。如果你選的是1),則「義」就是行為上不要犯律法,「審判」就是要判斷你的行為究竟有沒有犯律法。而耶穌,就是一個行為上毫無瑕疵,然後透過十字架上的死,把他的公義,轉換成我的公義,使得我在審判台前,可以大聲說,因為耶穌,所以我沒有犯律法,上帝不可以判我有罪。
我們可以先觀察到一件事情,就是這樣的認知,把人與神之間的關係,重點放在「行為」之上。在意的並不是人與神之間那親密的關係,而是那正確與否的關係。試想,如果父母兒女之間,從來只在意你這麼做有沒有得罪我,我這麼做有沒有惹到你,是多麼疏離的一種關係啊!這樣的關係,眼中沒有對方,只看見自己和對方之間的義務、權利、責任等等。
但是,保羅很明確的告訴我們:「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羅馬書5:13)」
我們不是因為犯律法,所以有罪;我們乃是因為有罪,所以持守不住律法。這並不是肉眼可見,行為表現上的問題;這乃是屬靈上,與神隔絕的問題。所以,「罪」並非行為上的問題。罪,是我們的靈與神的靈之間的關係出了問題,我們乃是與神隔絕的。焦點從我們與神之間的義務、權利、責任,轉移到我們和神之間的靈裡的「關係(relationship)」。所在意的,不是人要做對什麼,乃是人究竟要如何恢復與神的關係。
我有罪,因此我與神隔絕。因為我與神隔絕,我因此沒有能力選擇順服神。保羅說的貼切:「15 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 16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羅馬書 7:15-18)」我明明知道什麼是對的,但我卻始終不選擇做對的事情,而選擇做那使我享受一時暢快的,但事後後悔的事情。這就證明了我原本就是有罪的。
如果「罪」是行為犯律法,那麼「義」就是行為不要犯律法。而如果「罪」是犯律法,「義」是持守住律法,「審判」就是要判斷你有沒有犯律法。但如果「罪」是與神隔絕,那麼「義」就是與神之間沒有隔絕,是和好的,是親密的。而如此一來,「審判」就是要看你與神的關係究竟是隔絕的,還是和好的。
如此一來,耶穌並不是替我們「做對了什麼」,然後在把他做對的,和我們做錯的交換,使我們可以承受他所做的對事情。耶穌乃是把他那與神心意相通,被神的靈所充滿,那兒子的名份給了我們,替我們恢復了人和神原本之間應有的關係。
如同耶穌在施洗約翰那邊受洗的時候,聖靈降在耶穌的身上,證明了耶穌與父神之間的關係是暢通無阻,毫無隔絕的。如今,凡領受聖靈的人,也就得著了憑據(以弗所書1:14),知道自己與神是和好的。這種人不必再擔心自己是否這裡得罪神,那裡得罪神。因為,我們知道自己與神的關係,並非建立在各樣的義務、權利、責任之上,乃是建立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之上。
為罪,是因為他們不信我
人要承認自己不好並不困難。絕大多數的人都承認自己不完全,有改進的空間。但是,這些人看的並不是自己與神的關係,而是自己的行為表現是否討神或討人的喜悅。也因此,這樣的人會把重點放在「行為」上,看重的是到底哪裡做不好,如何改善。
但聖靈來,要讓人看見自己在罪中,不是因為你的行為表現不好,而是人的本質就是與神隔絕的,是絕望的,是沒有能力靠自己順從神旨意的。然後,人就發現自己縱使有能力改善行為上的表現,也是沒有能力改善自己與神的關係。因為,靈的隔絕,並非人的努力可以解決的。然後,聖靈會幫助我們發現,只要你還沒有倚靠聖子基督耶穌,你就是在罪中。藉著在罪中自己責備自己,你就會尋求使你脫離罪惡,能夠得稱為義的方法。
為義,是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
「罪」是與神隔絕,「義」是與神和好、與神同在、同行。我們之所以強調耶穌已經復活,是因為耶穌若是沒有復活,他就還是與神隔絕的。但誰能夠知道耶穌確實已經復活了呢?一個人如果只是憑藉著客觀的判斷,或是自己主觀上一廂情願的相信耶穌是復活的,則耶穌的復活對你而言只是一個賭注。如同其他宗教都相信自己是可以輪迴的,或上天堂的,或去極樂世界的一樣,你也不過是如此地相信著。
惟有藉著那維繫著父神與耶穌之間關係的聖靈,我們今天可以真的知道耶穌已經復活了。也可以說,因著耶穌已經復活了,我今天可以得著那證明我與父神之間已經和好的聖靈。一但我領受了這個聖靈,我就知道,在父神面前,我稱義了,在靈裡與神和好了。
因此,每當我思想起自己與神的關係時,如果我又回到那與神隔絕時,倚靠著行為的標準來判斷罪和義的時候,聖靈就會幫助我,提醒我稱義並非靠著肉體、情慾,乃是靠著基督耶穌的福音。靠著在我裡面的聖靈,我就能夠自己責備自己,持守在因信稱義的恩典之中。
為審判,是因著世界的王受了審判
創世記告訴我們,亞當和夏娃之所以會犯罪,之所以會吃下神吩咐他們不可吃的果子,是因為受了魔鬼(蛇)的誘惑。而魔鬼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原來是要藉由人的墮落,向神誇口,說:「祢看看祢所造的人,他們都遠離你,沒有一個要順服於你。」人犯罪的時候,神對魔鬼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創世記 3:15)」整部世界歷史,就是屬神的兒女,和屬魔鬼的兒女,彼此爭戰的一部歷史。保羅告訴我們:「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以弗所書 6:12)」
但感謝神,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魔鬼並沒有成功的使人類全然地背離神。凡神所揀選的兒女,一個也沒有失落(約翰福音 6:39)。聖經也告訴我們,當耶穌完成了救贖的同時,魔鬼就被從神的面前逐出,因為神的救贖計畫已經完成,魔鬼再也不能在神的面前控告人。啟示錄寫著說:「我聽見在天上有大聲音說、我 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 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 (啟示錄 12:10-11)」
聖靈來,要告訴我們,那在神面前控告我們的魔鬼,牠已經失敗了!因著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三天以後復活,升天坐在父神寶座的右邊,我們已經不再被定罪了。神的審判,要定魔鬼和屬魔鬼的人的罪;但凡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再定罪。魔鬼的控告,不再有它的功效。
在罪中的人,是與神隔絕的,是沒有神的靈與他同在的。與他同在的,乃是邪靈(以弗所書2:1-3)。這種人,每天都被各樣的人、事、物在審判。他可能以他的收入判斷自己的好壞,以自己受歡迎的程度判斷自己的好壞,以自己是否達到自己的標準判斷自己的好壞。包含那些沒有受聖靈,卻自以為信耶穌的,他們也會以自己是否有好行為,是否有靈修,是否有事奉,是否有蒙神的祝福,來判斷自己的好壞,並且以為這就是神判斷的好壞。
但聖靈告訴我們,在基督裡的人是無罪的,是稱義的,是不再被定罪受罪的審判的。因為,世界的王(魔鬼)已經受了審判,牠和牠的毒勾,已經因著父神的羔羊,耶穌基督的寶血,不再能夠控告我了。基督徒的得勝,不是屬乎世界的得勝,更不是肉身上的得勝,乃是靈裡的得勝。藉著聖靈,我們自己責備自己,提醒自己在神的審判之中乃是已經與神同行、得勝,且得勝有餘(羅馬書8:37)。
結語
這段經文終極的意思,指的是聖靈來,就將世界從全部都在罪中,沒有一個義人,通通經不起魔鬼的控告與神的審判的光景之中,分成了屬靈的和屬魔鬼的兩種。如果耶穌沒有來,沒有成功的為世人完成贖罪的工作,罪人就沒有可能受聖靈。但人如果沒有領受神的靈,就是與神隔絕的!因此,一旦耶穌完成了他的工作,聖靈進入了神兒女的心中,就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領受聖靈的就得著重生,得以進入神的國;沒有領受聖靈的,就繼續與神隔絕,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p.s. 自己責備自己,「責備(convict; reprove)」的原文乃藉由聖靈的真理,透過與自己現在的狀態(心裡所想,所認知,或因此而產生的反應)做比較,我們就知道自己現在的光景,並能夠因此或悔改,或反省,或得著確信之意。聖靈的真理如同一把尺,而我們的光景可以用這把尺來量,並藉此被顯露出來。如果你自己沒有找到這把尺,有一天你的光景仍舊會在神的審判之下被顯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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