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太16:21-28)
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所有宗教的教導,都是要人在道德和善行上面去努力,換取自己來世的盼望(佛教的輪迴;基督教、回教的天堂)。把信耶穌當成一種稱為基督教的宗教的人,也不例外。很多人說信耶穌,把耶穌當成一種道德的典範,努力地效法聖經中耶穌及耶穌門徒的行為,希望靠這些行為換取進入天堂的門票。這不是信耶穌,而是把耶穌當成另一種宗教。
聖經告訴我們,想要換取自己生命的方式,不是在道德和善行上面去努力,而是要捨己跟從耶穌,為耶穌喪掉生命。耶穌說:「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想要在道德和善行上面去努力,不論是學佛,或是效法耶穌,都無法救自己的生命。耶穌講的明白,只有捨己,為耶穌的緣故喪掉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進天堂的門票。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我們接下來就來嘗試了解什麼是捨己跟從耶穌。本文接下來分成三段:一、什麼是捨己;二、如何捨己;三、為什麼捨己。
一、什麼是捨己
榮耀之債
消極的說,捨己是一種償債的概念。
債,是一個非常有趣的東西。當你舉債的時候,你到底是有錢?還是沒有錢?有錢,因為借來的錢現在可以被你支配、花用。沒有錢,因為這些錢不是你的,早晚必須償還給別人。債,說穿了,是我用別人的錢。所以,對我而言,以這筆債務的金額為限之內,有錢是暫時的,但長遠來看,這筆錢不是我的,早晚得還。
人與人之間的債務尚且如此,人欠神的債務更是如此。我們容易把犯罪想像成作奸犯科、殺人放火。但聖經卻將犯罪比喻成債務。馬太福音18:23-35裡面,耶穌提到了一個人蒙主人饒恕了他的債務,但這個人卻不饒恕欠他債務的人。耶穌藉著這個故事比喻我們既蒙了神饒恕我們的罪,又怎能不饒恕得罪我們的人。主禱文也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但為什麼罪是一種債呢?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人應該在每件事情上面順從神的旨意,將榮耀歸給神。什麼是榮耀?榮耀,就是以尊敬的方式對待配得之人(原文:doxa,於此節指「從人來的尊崇、尊敬」)。以總統之禮對待總統,就是總統的榮耀;以老師之禮對待老師,就是老師的榮耀;以父母之禮對待父母,就是父母的榮耀;得到了冠軍就頒給他金牌,並且全場鼓掌致敬,是運動員的榮耀。反過來講,如果不以禮待之,就是虧缺了他的榮耀。那麼,神如果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全然順服祂,就是榮耀神。
但是,人憑著自己的意思下判斷,不順從神的意思做判斷,就把神當得的榮耀,搶來歸給人自己,虧缺了神的榮耀。所以,罪從來就不是犯律法,律法只是叫人知罪。因為人憑著自己的意思下判斷,而不順從神的旨意做判斷,就守不住神的律法。
人在世界上這短暫的時間裡,借了神的榮耀,當起了神,各人按著自己的心意判斷是非,這就是人「欠」神的債。人「欠」了讓神掌權做王,將神的榮耀歸給(還給)祂的債。
明白為什麼捨己是一種償債的概念了嗎?你如果沒有欠上帝什麼,你就不需要捨己。但因為你的「己」,就奪走了神的榮耀,所以你必須捨己來將神的榮耀還給祂。
撒但,退我後邊去吧!
積極的來講,捨己是一種順服的概念。
耶穌指示門徒將要發生的事情,告訴他們耶穌要被殺,三日以後復活。彼得跟耶穌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彼得的反應其實很正常。今天的教會也常常如此。我們以為世界和平是普世價值,所以我們求神不要使戰爭發生;發生戰爭的時候,我們又求問神為何允許戰爭發生。我們以為天災是可怕的,所以我們求神不要使天災發生;天災發生時,我們也質問神在哪裡。但耶穌說:「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太24:7)」不但如此,我們以為神要幫助我們在課業、事業、婚姻、家庭上平安順利,所以我們求神替我們預備學校、找工作、找配偶、管教子女。但耶穌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
有個母親做見證說,她為了小孩吃飯的事情困擾,因為如果不邊看iPad,小孩就不願意好好吃飯。她心裡想:到底是誰該聽誰的?誰才是老大?這個母親為了孩子吃飯的事情禱告,後來孩子吃飯看iPad情況改善了,她說:原來,上帝才是老大。但在這個故事裡,上帝不是老大。讓上帝聽話的這位母親,才是老大。不論是吃飯看iPad,或是母親無法讓孩子在某些事情上聽話,都是主觀的。能讓上帝順從我的主觀,當然我就是老大。
我們都有不滿意自身環境的地方。我們說要捨己,但又同時不斷為改變自己的環境向神祈求。我們禱告:「上帝阿,如果祢讓我的小孩吃飯可以不要看iPad,我願意全然順服祢(讓祢當老大)。」或者,「上帝阿,我願意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只要祢讓我找到適合的工作。」上帝不是我順服的對象,那「如果」或「只要」後面的事情,才是我順服的對象。
耶穌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是我的話,聽了耶穌這麼講我,一定很受傷。但耶穌為什麼這麼說?因為耶穌全然的順服父神,而不是隨著自己的意思在行事。所以耶穌對天父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17:4)」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裡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耶穌不是沒有自己的意思。祂有自己的意思,就是不要喝這杯。但耶穌表達出來,讓我們知道祂也是有自己想法的,但祂更讓我們看見,祂選擇順服天父。順服,不是沒有自己的意思。順服,是將神的意思,放在自己意思的前面。有的時候我們以為捨己,是沒有自己。但捨己不是沒有自己,而是有自己,卻不把自己放在前面。因為若本來就沒有自己,又要如何捨棄本來就沒有的東西呢?
任何人隨著自己的意思判斷,縱使是好意,也無法保證得到好結果。這是因為人在自己的侷限裡,是不可能看到事情的全貌。所以,當任何人以為自己出於好意、正義而理直氣壯的時候,那就是撒但的計謀在運作。因為人能夠想像的,全部都是世界上的好意、正義。但這些沒有永恆的價值,也就是終局而言沒有價值。所以,當人抓著這些暫時的好意、正義,暫時的價值在運作,並且努力的時候,他就是絆腳的。
世界上有多少人每天汲汲營營的在爭取公平正義?我們主張居住正義、環境正義、勞動正義、性別正義,還有各式各樣數也數不完的正義,也都有人在爭取,連要不要遷走幾棵樹,也有人在爭取。教會也是如此。教會關心的議題,例如墮胎、同性戀,其他還有環保、政治。讓撒但最開心的是,在大家爭吵著這個國家是否允許墮胎、是否允許同性戀結婚、是否要蓋核四、台灣與中國到底是一國或兩國的時候,神在基督耶穌裡的意思(福音的奧秘)就這麼的消音了。以致於今天的教會,拿著聖經卻講著世界,打著耶穌的名號,卻不知道耶穌的國不在這世界上。
假如我知道按著自己的心意下判斷,是欠了神榮耀的債,而我必須捨己還債,那麼我必然知道,神的判斷,不論從我的角度看起來如何糟糕,也不會有錯。所以,積極的來講,我會順服,體貼神的意思,而不會體貼自己的意思。
因此,不要誤以為捨己是沒有自己的想法、意見、意思。捨己乃是有自己的想法、意見、意思,但卻不把自己的想法、意見、意思放在神的想法、意見、意思的前面。
二、如何捨己
捨己,消極地說是償債,因為我們虧欠了神的榮耀;積極地說是順服,因為要榮耀神,尊重神的主權,讓祂的旨意成就。
那要怎麼歸榮耀給神呢?就是把祂當神。怎麼把祂當神呢?就是把自己當成神的子民,也就是全然的順服於神。以神的意思為意思,而沒有自己的意思。這不是一堆廢話嗎?
保羅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什麼叫做活祭?就是你雖然是活著的,卻當看自己像是已經被獻上的祭物一般。這是何等困難的一件事情!活著的祭物都會掙扎想要從祭壇上走下來,惟有死掉的祭物才會乖乖地留在祭壇上。但保羅要我們當活祭,雖是活的(有自己的意思),卻不走下祭壇(按自己的意思行)。這,就是捨己。
為耶穌捨己
我們為了要幫助他人,可以在某些層面上暫時地捨己,但這捨的是關乎自己的某些事情,而非自己。
假設你剛剛考進了一個理想的大學,或是找到了一份喜歡的新工作,結果家裡面發生變故,例如父母失業需要你放棄學業去工作,或是配偶生病需要你放棄工作去照顧,是否會覺得上帝為什麼要跟你開這樣的玩笑?當你放棄學業去工作時,一邊會想著「我本來應該在學校裡面開心地享受大學生活,現在卻在這裡辛苦工作」。或者是你放棄工作去照顧生病的配偶,一邊會想著「我本來應該是要在事業上一展長才的,但現在生涯規劃卻完全被打亂了」。
如果,對你而言,父母比學業重要,你會甘願為家庭的生計放棄學業。如果,對你而言,配偶比你的事業重要,你會甘願為配偶放棄事業。但如果父母、家庭比較重要,放棄其他事情不過是權衡輕重後的產物,只是捨A就B,捨學業就父母、捨事業就配偶,算不上捨己。
人不可能靠自己做到全然的捨己,因為全然的捨己,就是讓自己的意志全然被放棄,成為一個沒有自我意志的人。要能夠全然的捨己,必須另外擁有某個東西,這個東西不是捨己換來的,而且捨己之後也不會失去,人才有可能做到全然的捨己。也就是說,要能夠真正的捨己,並須先擁有某個合乎前述條件的一個身外之物。
耶穌要跟從他的人捨己。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耶穌要的,不是你放掉一些東西,換取另外一些東西。如果只是交換,那就不叫做捨己。耶穌要的,是你放掉自己,但不是為了換取耶穌,也不是為了換取生命。因為,耶穌為你捨己,讓你得到了那個不是你捨己換來的,而且你就算捨己也不會失去的東西。那個東西就是「生命」。
背起十字架
捨己,嘴巴上說說很容易,但是要真的活出來,才有意義。但是要如何才能捨己?惟有體貼神的意思,不體貼人的意思,才叫做捨己。若不明白神的意思,要如何體貼神的意思呢?因此,要做到捨己,前提是要明白神的意思。
我們都知道,沒有人光靠做白日夢就可以達到目標,除非你的目標就是做白日夢。想要考取學校的人,必需努力念書;想要找到工作的人,必須努力培養需要的技能。這樣,想要跟從耶穌的人,就必須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耶穌。
十字架,是要將人處死的刑具。而要被釘十字架的人,必需要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走到要被釘的地點。對於要被釘十字架的人而言,整個過程不是從被釘才開始,而是從背起十字架的那一刻起,死在十字架上的過程就已經開始了。耶穌要跟從他的人從現在起,不再隨著自己的意思行,乃是像準備釘十字架的人一樣,背著刑具走到終點。釘死在十字架上是終點,但打從開始跟從耶穌的那一刻起,就必然開始背十字架的過程。
背十字架是信心的表現。
有個宣教士說,他宣教的地方,鄉村的凝聚力很強,所以沒有人願意當第一個信耶穌的人。因為第一個信耶穌的不確定性太高,很可能會被趕出村子。很多人會告訴他,要做村裡第二個信耶穌的。也有人告訴我,父母不會同意他信耶穌,所以要等父母親過世之後再來信耶穌。
跟從耶穌不是一種利害關係的取捨,也不是一種根據環境而變化的看法。如果信了耶穌會被趕出村子,那就不要信耶穌,這是利害關係的取捨。如果父母在會反對,那就等父母不在了再信耶穌,這是根據環境變化而改變。但耶穌的價值,豈是被趕出村子這種代價可以比擬的?而耶穌的真理,又豈會因為父母的存在而不真實?那麼,信不信耶穌,和這些事情自然也無關。
中文的「相信」和「信心」,容易被混為一談而導致誤解。兩者高度相關,但並非同一件事情。這裡沒有要深入討論這當中的差異,但要稍微說明。相信(believe),是我覺得你講的有道理,甚至我同意你講的,但不表示我要針對這件事情有所行動。信心(Faith),是我明白你在講什麼,所以我願意將結果交託在你所講的事情上面,去承擔那個後果。
我聽過一個例子可以用來理解:我被獅子追到懸崖邊。懸崖邊上有一棵樹,而我唯一生存的機會是跳出去抓住其中一根樹枝。根據計算,那根樹枝可以承受我的重量。做為一個學過物理和數學的人,我完全可以相信(believe)這個事實,但我是否有信心(Faith)跳出去,那又是另外一回事。約翰福音提到:「雖然如此,官長中卻有好些信他的,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約12:42,43)」這些人相信耶穌所講的,但卻不願意承擔那個後果,所以沒有信心。約翰福音8:31提到耶穌對信他的人講話,但是到了8:48-59的時候,同一批人卻說祂是被鬼附的,還要拿石頭打祂。
這樣看來,今天教會裡,信耶穌的人多,但對耶穌有信心的,恐怕不多。原因無他,前面已經提到過,不明白神的意思,就無法體貼神的意思。對多數人而言,信耶穌是一種感覺,而不是一種明白,但不明白的相信,不可能帶出信心。約翰福音8:32,耶穌要信祂的人得自由,但他們回應耶穌:「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呢?(約8:33)」這就說明了他們因為不明白,所以雖然相信,但因著其他利害關係或環境相比之下,信心卻放在利害關係或環境之上,無法對耶穌產生信心。
沒有人無故會給自己找麻煩。如果我願意承擔被社會排擠,被家人放棄的後果,必然有個原因。我對那個原因的信心,必然超越我對其他後果的在意。但正常的情況下,如前面所提,我不過是捨A換B,是投資報酬率和機會成本的問題。
但耶穌來,被釘在十字架上,祂全然順服天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不為別的,只為了拯救世人。祂的捨己沒有替祂自己換來任何的好處,因為一切的好處,祂本來就有。祂的捨己,替我們換來了好處,就是永生。
看到了嗎?耶穌沒有交換什麼東西。祂並不是權衡過輕重之後,放掉了較輕,選擇了較重。或許,從某種程度來講,祂放掉了較重的自己,換取了較輕的罪人。但實際上,祂放掉了自己(捨己),沒有為自己換取任何東西,卻為我們這些罪人換取了永生。從投資報酬率和機會成本來看,這無疑是愚昧的。但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耶穌來,為我們捨己。跟從耶穌,當然就是要效法耶穌的捨己。耶穌要我們捨己,但沒有人會無故捨己。如果你要我捨棄家庭,我可能會要地位;如果你要我捨棄事業,我可能會要權力。如果你要我捨棄安逸,我可能會要財富。就算是愛國烈士或是自殺炸彈客,他們也是要換取國家安定或獨立建國,或是以為自殺攻擊後,在天國中有多少處女等著他們。
耶穌要我們像祂一樣,背起我們自己的十字架。捨己,是因為人欠了神榮耀的債,並且要順服神來還債。而順服神,是要人體貼神的意思。神向人的意思,就是透過基督捨己,叫人得救。所以,當彼得要耶穌不要被殺的時候,彼得就是不體貼神的意思。
但耶穌要跟從祂的人捨己,是要體貼神的意思。而神的意思,是要透過耶穌基督拯救世人。而跟從耶穌的人,體貼神的意思,就是要捨己去傳揚這福音的奧秘。當然,前提是你明白這福音的奧秘。而如果你明白這福音的奧秘,你必然會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換言之,如果你只是相信耶穌,卻沒有信心,自然也無法談如何捨己;但如果你明白基督的救恩,且有信心,如何捨己自然也就不是個問題了。沒有得到耶穌,不可能捨己;得到了耶穌,想不捨己也不可能。
三、為什麼捨己
為什麼捨己?因為耶穌說:「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生命是一個有趣的東西。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是自己賦與自己生命的。所有的人,生命都是被賦與的。但是,雖然這生命並非自己得來的,人都很積極努力的想要維護自己的生命。生命,並不單指有呼吸的活體。在這裡,生命指的是一種有意義的存在。如果只是有呼吸的活體,那麼有些人會自殺,並非全部的人都想要維護這樣的生命。但包含自殺的人在內,都積極的想要維護自己的生命,之所以會自殺,是因為無法再繼續維護有意義的生命,因而選擇放棄。不是不想,是辦不到。
但不論你如何的努力維護自己做為一個有意義的存在,這個意義都是暫時的,相對的。美國有個知名的導演,即使他已經癌症末期,仍然不停地繼續拍片。有人問他為什麼不休息,多陪陪家人,度過餘生,他回答說拍片是他唯一知道讓他覺得自己的存在還有意義的方法。在他停止作為一個有呼吸的活體時,他這個生命全部的意義,也同時煙消雲散。就算他的作品還有意義,也是相對其他人而言。
耶穌說:「人若賺得了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16:26)」這不是說耶穌在兩千多年前就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的道理」,也不是耶穌在兩千年前就知道現代人「年輕時用生命換取金錢,老年時有金錢換取生命」的問題。耶穌在講的是,人按著自以為的意義去活出自己的生命,但要知道人能夠想像的意義,都是屬世的,暫時的,相對的,就算活出這樣的生命,全世界的人都覺得意義非凡,成就非凡,卻也逃不出賠上自己生命的結局。這樣的意義,有甚麼益處?
要知道,這個呼吸的活體,其生命既然是被賦與的,其生命的意義,自然也不是由自己決定的。難道是由父母來決定?你可能會這麼問。畢竟我之所以成為一個會呼吸的活體,是拜父母所賜。但父母並不賦與你生命,他們只不過是遵循了一套繁衍的機制,而你我是這機制的產物罷了。父母也是如此,他們的父母也是如此。生命,並非由人所賦與。
如果你認為宇宙和生命是個偶然,那麼討論意義的本身就沒有意義。那麼你也可以隨己意去定義意義。若果真如此,你一定是一個全然自大的狂妄之徒,對他人的意見毫不在意。因為,只要你還在意他人(縱使只是一個人)對你的看法,意義就不是隨自己去定義的。
這樣看來,生命確實存在著一個意義,但這個意義並非由人來定義。你不能決定考上某所學校是有意義的,但考上另外一所就沒有。也不能決定有某個工作是有意義,沒工作是沒有意義的。因為,賦與你生命的,才能決定你生命的意義。
這個道理其實並不難懂。如果你在考卷上定義「鹿」=「馬」,而後把任何答案應該是馬的題目,通通作答為鹿,你會得幾分?除非你有權定義,不然當然是零分!同理,天父要耶穌為我們的緣故死在十字架上,使祂成為人得生命的答案;如果你自己把耶穌當成「聚會、服事、奉獻、讀經、禱告」等的同義詞,然後將自己的生命貢獻在這些事情上,信一個自己定義的耶穌,你會得著生命?還是喪掉生命?所以,「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太16:25a)」彼得以為耶穌不該受死,猶太人以為彌賽亞是要來趕走羅馬人,基督徒以為信耶穌就是要行為聖潔。但這些都救不了自己的生命。
當耶穌說:「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16:25b)」,祂也道出了生命的意義,就是要為他喪掉生命。當然,這裡指的不是成為一個停止呼吸的死體,而是捨己。為他喪掉自己的生命,就是把定義一個成功生命的權利,還給神。
賦與生命的,才能夠定義生命。約翰福音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1:1-5)」耶穌,就是約翰福音所指的「道」。生命在祂(道)裡頭,這生命是人的光。意思就是說,定義人生命的,就是在道的裡面,也就是在耶穌裡面。
為什麼要捨己?因為你沒有權利定義生命的意義。若不為耶穌捨己,你找不到生命的意義,必然喪掉生命。若為耶穌捨己,就是接受了神在道裡面要賜給人的生命,自然就找到生命的意義。
看見捨己
捨己是為了將榮耀還給神,因而選擇順服神。但要順服神,必須先知道有神,並且知道神希望我們以什麼方式順服祂。而順服神的方式,不是靠自己的努力,在任何層面上去討神的喜悅;順服神的方式,惟有按著神在耶穌裡的旨意,去信靠耶穌。所以,人要能夠捨己,必須先找到耶穌。如此,我們才有可能為耶穌的緣故喪掉生命,去得著在基督裡的生命。
耶穌在講這段經文的話時,還沒有上十字架。因為還沒有上十字架,還沒有復活,也還沒有賜下聖靈,自然也就還沒有人能夠為主捨己。彼得是非戰之罪,自然也不會因此被定罪。
但是,為什麼耶穌上十字架之後,聖靈賜下,人才可能真的捨己呢?
耶穌首先告訴我們,他要再來。耶穌還沒上十字架,還沒有復活,也還沒有升天,他就先預告了,將來有一天,他要再來。他說:「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太16:27a)」耶穌說的是,他要再來的那一天,是以天父所喜悅的姿態,與天使一起再次來到世界上。這就是說,耶穌確實地順服了天父,全然地捨了自己,展現了天父的旨意,就要帶領著天父的使者們,來到世界上,宣示天國的主權。
宣示天國的主權,就是要審判這個世界。「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太16:27b)」各人的「行為」,比較容易理解的翻譯,應該是「所結的果子」。報應,也就是說,如果你是為耶穌喪掉生命的,就會得著生命;如果你是想要救自己生命的,就會喪掉生命。
可是,我們前面提到過,人必須先得到一個換不來,捨不掉的東西,才有可能捨己。你可能會說,耶穌沒有先把他自己給我,我要如何捨己?但耶穌已經做了榜樣,捨了自己在天上一切的榮耀,道成肉身來到世界上,背起了人類的十字架,最後也死在十字架上,怎麼能說他沒有先把他自己給我們?
但話也不能這樣講,因為我如果沒有被告知這當中的意義,也是得不著啊!假如真理是由神定義的,除了神親自告訴我之外,我又如何能得知真理?
所以,耶穌在這裡,預告了聖靈。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太16:28)」有些人以為這是在說馬太福音17章一開始的登山變像,但其實是在講聖靈的賜下。
要知道,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不是耶穌再來的那一日才降臨。他的國,從起初就在了。所以說:「太初有道」。他的國降臨,指的是顯現在人面前。而耶穌復活升天時,就已經全然向人顯現了,只是人看見卻不明白。但還是有人能看見,能明白,就是蒙揀選的人。所以,耶穌在復活之後對門徒說:「你們受聖靈。(約20:22)」
領受了聖靈的人,就明白了生命是如何藉由耶穌的降世,受死,復活,進到了罪惡的人類之中,叫屬神的人,可以為耶穌的緣故喪掉生命,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耶穌。這些蒙揀選的人,就一起等候耶穌在他父的榮耀裡,同眾使者降臨,要得著生命。
難道我只能消極的等候聖靈嗎?萬一我不是那個蒙揀選的呢?這牽扯到揀選論和自由意志論,是另外一個題目。但耶穌也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7:7)」被揀選之前,沒有人知道自己是否蒙揀選;但不祈求,不尋找,就別怨自己未蒙揀選。
你是否渴慕得著生命?求神的聖靈能夠啟示你,叫你真認識耶穌,可以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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