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

使人自由之道

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1:19-25)

太初有道

約翰福音劈頭寫道:「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1:1-2)」道(Word),到底是什麼?

「道」的希臘原文logos,是logic(邏輯)的字根。廣義的來說,是以文字來闡明道理。但是更深一層的意義,指的是一個東西存在的意義。也就是說,一個東西究竟為何存在,那個「為何」,就是它的「道」。

舉例來說,電話是用來「講電話」的。所以「講電話」就是電話的「道」。如果我告訴你,電話是用來敲開核桃吃的,我所傳的就不是電話的「道」。但如果我告訴你如何撥電話來講,我傳的就是電話的「道」。

那麼,聖經所指的「道」,說穿了,就是人存在的意義。

創世紀告訴我們: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約翰福音告訴我們:太初有道(約1:1a)。神是造物主,人是受造之物。那麼,人存在的意義,就是由神來決定的。而神並非先創造了人,再來決定人存在的意義;神乃是先決定了人存在的意義,而後創造人。所以,太初有道

人的存在有意義?

時間快轉來到現在。這世界上充斥著各式各樣的「道」。講到人存在的意義,各式各樣的宗教都有各式各樣的見解。連同自由主義、後現代主義一類的無神論者,人存在的意義真的是有千千萬萬種。

但是,除非電話可以決定自己存在的「道」,否則,人也無法決定自己存在的「道」。因此,除非你知道了造物主的「道」,否則,你的人生(終局而言)就是無意義的。

但究竟什麼是神造人的「道」?

以聖經為例,很多人以為「道」就是聖經中各式各樣的規矩、命令、律法。例如,耶穌說,要原諒人七十個七次。所以,聖經裡的其中一個「道」,是要我們去饒恕人。因此,人的意義,其中之一,就是要不斷地饒恕。如果不斷地饒恕,是「道」,是人生的意義,那麼人生自然就得不斷地原諒他人。

但聖經中除了這些之外,還有許許多多的命令。從舊約到新約,數不勝數。也就是說,按著聖經字面上來解讀的話,人一輩子也達不到神創造人所定的「道」。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造物主如果沒有告知受造物,其造物之道為何,受造之物就永遠無法知「道」。如果我有一台電話,從來沒有用過就丟到垃圾山裡,那台電話就永遠沒有得「道」。人也是一樣,如果神未曾告訴我們,人類受造的意義,人就不可能知「道」,更遑論得「道」。

舊約聖經,是神把「道」的影子先給了人看;新約聖經,則是神把「道」親自顯現給人看。因此,「道」絕對不是聖經裡面各式各樣的規矩、命令、律法。

雅各書說:聽道要行道。如果「道」就是饒恕、奉獻、聚會、讀經、忍耐、溫柔、良善;則「行道」當然就是你必須做到饒恕、奉獻、聚會、讀經、忍耐、溫柔、良善。但是,「道」並不是這些行為。所以,如果聖經是要不斷地努力做到這些事情,聖經的教導和世界上任何一個宗教就沒有兩樣。

那麼,聖經的「道」到底是什麼?又要如何行「道」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與神隔絕

有一個國王,他很喜歡正方形,所以規定國內的製品都必須是正方形的,連球都必須是正方形的。大家都很生氣,球怎麼可以是正方形的?!

世界上只有兩種人:制定規矩的和遵守規矩的。掌握規矩制定權的,就是王;遵守規矩的,就是僕。僕人沒有權利反抗規矩,除非自立為王。只要你在王的權勢之下,你就只能遵守。王,有很多。父母、老師、主管,在他的勢力範圍之內,都是王。而僕人違反王的心意,在王的勢力範圍內,就是罪(未達標準)。

王有可能可以推翻;神,是絕對的存在。神,有權決定人是個什麼樣的存在。如果神將人存在的意義告訴了人,而人卻不遵守,就表示人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不按著神的心意,去活出神要人存在的意義,就是拒絕造物主對受造之物裡面的心意。這,就是與神隔絕,不把神當神。這,就是罪。

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

怒氣,背後一定帶著一個判斷。而且我憤怒的對象,在此一判斷上必然未達標準。人的怒氣不成就神的義,因為除非我的判斷,剛好也是神的判斷,否則,我豈不是在說:神你搞錯了,那個人這樣子是該死的!

所以,除非我是根據「道」下的判斷,否則我的判斷就是錯的。那麼,如果我以為神的「道」是饒恕,而你竟然不饒恕人的時候,我就自以為可以對你動怒,因為這是神的怒。

但這不是神的怒氣,是我的怒氣。神從未說「道」就是你要饒恕人。那是我說的,我假藉著神的名義,說你要饒恕人,要穩定聚會,要誠實工作。然後,你沒有達到這些標準的時候,我就是說你沒有行「道」,就說你不是好基督徒。

神的判斷,是你有沒有在基督耶穌裡,這也是神唯一的判斷。不是你有否饒恕、奉獻、讀經等等。只有以在基督裡為判斷,方能成就神的義。

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1:21)

如果你以為神的「道」是類似饒恕、聚會、奉獻等行為,那你自然以為污穢和盈餘的邪惡是指忌妒、姦淫、兇殺之類的行為。

但污穢和盈餘的邪惡,指的是任何不出自於神的判斷、標準。污穢和盈餘的邪惡,正是假藉神的名義,要求其他人來依循自己標準的人。新聞上,我們將這些人稱為神棍。很不幸的,許多自詡正統的教會之中,也充滿著這樣的人。 事實上,那些把神的「道」當成是要饒恕、忍耐、讀經、奉獻的,都是出自於污穢和盈餘的邪呃。因為這些人不傳耶穌,卻傳信耶穌都要有這些行為,誤導人遠離救恩。

因為「道」並非東一個,西一個的道理。「道」乃是耶穌,成為一個判斷的標準。對這個「道」有認識的,就是聽道;對這個「道」有持守的,不自己下判斷,而堅持以此「道」為判斷的,就是行道。

知罪,而後得救

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

「道」,有趣的地方在於,它是一種「順服」,是一種放棄自己的判斷、標準,而以神的判斷、標準為依歸行為。

人的罪,就是按著自己的判斷,而不遵循神的判斷。自己成了神,而不把神當神。要知道,神如果是神,我可以跟祂意見相左?但因著我常常不滿意各式各樣的事情,我就知道有罪。

人本來的面目,就是不順服。 但若未曾聽「道」,人也不知道自己原來不順服。所以,聽「道」,若不行「道」,豈不是被告知道自己不順服,又被教導如何順服,卻又忘了自己不順服,而繼續不順服?

但耶穌是那「道成肉身」。他全然順服,所以他沒有罪。他是那個順服的榜樣,顯現給世人看。約翰說:「你們知道主(耶穌)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約一3:5)」 所以,人想要明白人存在的意義,找到那個「道」,只有找到耶穌才有可能。因為耶穌就是那個「道」。除了透過「道」成肉身的耶穌,在沒有別的人生意義。

人沒有可能靠自己順服神。因為,人靠著自己,不論如何想要按著神的心意下判斷,都是人自己的判斷,而不是神的判斷。而神明白人的無奈,賜下了一個統一的判斷,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人想要順服神,唯一的可能是透過耶穌。其他的判斷標準,都是罪。

除非你認知到自己任何的判斷都不合神的心意,而願意把自己的判斷放棄,你就不可能得「道」。所以,這麼多人聽了耶穌,甚至於以為信了耶穌。但所信的是自己創造出來的耶穌,從來就不是那個順服了神的耶穌,那個「道」。

因此,行「道」,是堅持以耶穌做為判斷的標準,而非以自己為判斷的標準。

以饒恕為例,不明白「道」的人說:因為耶穌要我們饒恕人,所以我們要努力去饒恕,神就因為你的努力而幫助你可以做到饒恕。把聖經當成一堆道理的人,靠自己的努力,饒恕到了忍無可忍,也就不再饒恕了。事實上,你原諒人了好幾次,結果人家卻不願意原諒你一次,你大概就氣炸了。

但聽「道」的人,因為明白在乎神的判斷,而非人的判斷,人的怒氣不能成就神的義,所以,我沒有權利去定他人的罪,自然也沒有權利不去饒恕他人,自然就行「道」。因此,基督徒可以饒恕人七十個七次。

自由之道

聽起來,要我放下自己的判斷,哪裡自由了?

自己當神,到處判斷是非,不正是這世界上的亂源?因為有很多的神,所以我被世界上各樣的判斷、標準所挾制。因為我也是神,所以我也拿著各樣的判斷、標準挾制自己和他人。不累?

但神是造物主,我的意義是由他定義的。找到「道」,就是找到意義;找到意義,就是得到自由。

想要得著那使人自由之道?

希伯來書說:「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12:2)」創始,因為太初有道。成終,因為他成功地順服了父神,證明自己無罪,並為我們承受了罪的刑罰,現在坐在父神的右邊。

信心,不是空的,是有根有基的。你不知道耶穌的創始和成終,你不可能有信心。不知「道」,就不能行「道」。因為信心必須有具體的對象,而不能只是抽象的概念。所以,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你還在自己判斷什麼是神的心意嗎?還在為這些自己的標準努力行「道」嗎?還是你已經掌握了神的心意,找到了在耶穌(道)裡面,人存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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