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8日 星期日

解決問題的福音

讀經:因為神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羅馬書 2:11-16)

我們都會同意,這個世界是一個充滿了問題的地方。我們也都會同意,這個世界上的問題需要被解決。但是,該如何解決這個世界上的問題,我們就很難同意了。

從工程師除錯的角度來看,人們無法同意該如何解決世界上的問題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為什麼?因為,找出問題的癥結,然後對症下藥,不就解決了嗎?有什麼不能同意的地方呢?

那麼,為什麼幾千年來,世人始終無法解決這個世界上的問題呢?初步的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為我們總把問題歸咎在那個與我立場不同的人身上。我們總認為,只要對方屈服於我的立場,或是把他除掉,問題就解決了。可是,對方也是這麼想的。而且,縱使我在某個立場上與你意見一致、利害關係一致,到了其他議題的時候,對你而言,我可能又變成了該屈服或被除掉的「問題」了。

我們發現,要除錯的,不是這個世界上有一些人之外的問題,把它改掉就可以了;需要被除錯的,就是人自己。站在自己的立場來看,是自己以外的其他人;可惜,如果你真的願意捫心自問,要除錯的,包含你自己。換言之,笨蛋!問題就是人類。

罪的真實性

問題在人類。什麼問題?「罪」的問題。讓我們先定義一下「罪」,因為跟你想的可能不太一樣。罪,在這裡指的是一種違背了客觀獨立於你我之外的絕對標準。我們通常會把自己當成標準的判斷者,卻鮮少在意我用來判斷的標準,究竟是不是真正客觀絕對的標準,超越一切立場、前提、意識形態的標準。然而,當我主張所有人都應該要尊重同性戀婚姻的時候,我正在主張這是一個超越一切的標準;當我主張所有人都應該要反對同性戀婚姻的時候,我也是在主張這是一個超越一切的標準。問題是,有多少人真的能夠論述、證明他的主張確實就是所有人都應該要依循的標準?

講到這裡,所有的人都應該要非常地害怕。為什麼?因為我們每天有多少的時候,在壓根不真正知道絕對標準的情況之下,把各式各樣的標準加諸在其他人的身上。換句話說,當你主張你的標準時,相對真正的標準而言,你就是個罪人。

當然,多數人反正不相信有一個公義的神,不相信冥冥之中會有審判,因此,就算有真正絕對的標準,並且我自己不知道這個標準,卻拿錯誤的標準強加在別人身上,只要我拳頭比別人大,或是我可以躲在鍵盤之後不必負責,誰也拿我無可奈何。

這本身就是一個矛盾。你一方面認知有絕對的標準,並且常常主張自己的標準就是那個絕對的標準,卻不知道,如果沒有一個公義的神,就表示你活在一個相對的世界,任何標準都是相對的。換句話說,信神者不能限制同性戀,但同性戀也不能反對信神者限制他。是的,這樣的邏輯根本不通。兩者有一個必然是對的,而不可能同時成立。換句話說,「神」是存在的,問題是,哪一邊的「神」,才是對的?

罪,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但同時也是一個恩典。一但我們正視「罪」這個事實,我們就可以正確地將問題歸責,而不是一方面想要相信人都是好的,一方面卻又必須不斷地把好人中的壞人抓出一個一個定罪。並且,惟有我們知道「罪」,知道問題的所在,我們才有可能開始尋求從罪中被解放的可能性,才有可能開始步上解決問題的道路。

我們一開始就提到,世界充滿了問題,卻沒有人能解決,因為人自己就是世界的問題。換句話說,想要徹底解決世界的問題,你可以將「罪」從人裡面移除,或者是將人連同罪一起從世界上移除。

福音的本質

很遺憾的,沒有人有能力可以把「罪」從人的裡面移除。因為,移除罪的意思,意味著人必須要能夠百分之百地與絕對的標準同步。即便我們相信有神,也確實有神,並不等於你能夠與神的旨意同步。不要說百分之百,光是問你神的旨意為何,又有誰能夠回答?

至於將人連同罪一起從世界移除。首先,我們不可能說服全世界的人都同意採取這樣的手段。並且,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則顯然會是「神」作為絕對的標準,要剷除錯誤的標準而做的,不會是人自己做的。

福音的本質,就是要解決罪的問題。神是存在的,因為存在著絕對的標準。如果我們尚且不能允許他人違反我們自己認定重要的標準,神又怎麼可能允許人們反覆地干犯祂的標準?

我們看著世界,我們都同意世界充滿了問題。並且,我們應該要意識到,這個世界,因著人的罪,正在敗壞。是的,我們可以大膽地說,如果世界上沒有人,這個世界會完全地依著自然的定律運作下去;然而,因著人的存在,因為人不斷地試圖用自己的律,去牴觸自然的律,所以今天這個世界的敗壞,不論是環境上的,或是戰爭、動亂,或是窮乏、淫亂,從來都沒有停止過。

如果絕對的標準確實存在,但是它永遠都不會出面將錯誤的標準導正,它就算不上是絕對的標準,而我們主張人們應該依循絕對標準的人,也就只有無限的絕望。但是,如果絕對的標準,神,有一天必然會出手除去錯誤的標準,世界有雖有盼望,人類卻依舊是只有無限的絕望。因為,問題就是人,所以當神出手的時候,也就是全人類被剷除的時候。

然而,福音之所以被稱為「福音」,也就是「好消息」之意,是因為福音的本質,要除掉罪,卻要保留人。

怎麼可能做到?人不可能依循絕對的標準,這一點,藉著摩西的律法,就能夠證明。摩西曾經頒布一套律法,聖經稱為十誡(出埃及記20章)。照摩西的意思,這是神頒布給以色列人的律法,用來表明以色列人願意依循神的標準。不論你相不相信摩西的神,你都可以自己假設一下:假如這套律法標準是絕對的神要我守的,請問一下我是否能夠達到標準?不是行為上做到而已喔,而是要打從你的靈魂和心思意念裡面來做到。如果你還算誠實,你就必須承認,假如這是神的標準,那我就是一個達不到神標準的罪人。

接下來,你應該要知道,不論摩西的神是真是假,只要世界上真的存在著一位創造宇宙萬物和人類的神,那麼我作為一個忽視祂,不明白,也未曾遵守祂旨意的人,等我死了以後,在祂的面前我就必被定罪。而你應該要知道的是,有一天你一定會死。

我們也說,知道自己有罪,是神的恩典,因為至少我會知道在有生之年,我應該要尋求解決罪的問題。而且,有生之年,未必很長,你永遠不知道何時會蒙主寵召。問題是,罪的問題,人不可能自己解決。可以的話,我們一開始講的問題,不是早就解決了?

除了神原諒你之外,人違背了神絕對標準的罪,根本不可能解決。然而,你違背了神標準,對神的榮耀所造成的虧損,是有代價的。什麼代價?就是你根本不配,也沒有資格,能夠歸回到神的標準之下。換句話說,除非有人替你承擔這個代價,否則當然就是請你自己承擔了。所以我們說,知道罪,就是明白世界的問題,是會有責任歸屬的,而非不必負責的。

那麼,神要如何原諒你呢?當然就是由祂自己來承擔你我原本應該要承擔的代價囉。所以,福音之所以是個好消息,就是因為神告訴我們,藉著耶穌,就是神差到罪人當中,卻未曾犯罪的神自己,被罪人釘死在十字架上。從人來看,這是一場宗教和政治的逼迫;從神來看,卻是祂顯明了罪人將無罪的神全然地忽視,到了一個地步,殺死祂也無所謂。就如同我們今天為了主張自己的宗教、信仰、人權,我們可以舉著絕對標準的大旗,任意妄為,毫不在乎神的標準和心意一般。然後,神使耶穌復活,因為他本無罪。卻因著耶穌的死和復活,我們可以說神已經自己替罪人承擔了他們的罪。

福音的盼望

問題來了。既然都說耶穌替罪人承擔了人的罪,這個世界為什麼還是亂糟糟?

今天的基督徒對福音有一個誤解,就是他們以為耶穌來,是要把這個世界的問題給解決了。因此,基督徒很努力地想要透過參與在政治和社會議題之中,一方面製造更多的基督徒,一方面製造一個趨近完美的世界。

問題是,我們已經提到過,罪的解決,只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把罪從人當中移除;一種,是把罪,連同罪人,一起從世界移除。

耶穌藉著他死在十字架上,承擔了人的罪。接受耶穌救贖的人,罪就從你身上移除了。移除的不是你罪的本質,而是你不需要在神的審判當中被定罪的這件事。換句話說,耶穌的救贖不是普世性的,只因為他死在十字架上,全世界的人就自動變成完美的無罪之人。耶穌的救贖是一個人一個人地認清自己的罪,並且尋求、接受耶穌的贖罪。不是妳因此在世界上變成一個完美的人,而是你違背神絕對標準的這個事實,將不再被神記念。

說到審判,那些拒絕承認自己在神面前是個罪人,自己不在絕對的標準之下的人,神作為絕對的標準,並不會允許這樣的情形永遠的持續下去。神之所以尚未來審判,是出於恩典,要給人機會,而不是遲延,或是神的無能為力。有一天,當神作為絕對的標準,要來恢復世界秩序的時候,那些不合乎標準,罪又未曾得到赦免的人,就只能從世界中連同自己的罪,一併被神移除。

這樣看來,基督徒必須要意識到,基督的福音並非要解決這個世界上各式各樣的問題,就如同性戀婚姻是否應該要合法的問題。道理很簡單,當基督徒試圖在福音之外解決世界問題的時候,你就會回到我們一開始所講的迴圈之中。你會用自己的標準,強加在他人的身上,試圖解決問題。例如,當我們不是藉著福音把同性戀者帶到神的面前,帶到絕對的標準之前,而是想要透過法律的禁止,去阻止同性戀婚姻的合法,我們就是在主張他們是世界的問題,而解決之道,是你應該要屈服在我的標準之下,或是趕到陰暗的角落之中。

然而,神並沒有要基督徒來解決世界上的問題。神已經自己解決了世界上的問題。雖然目前問題看似還在,人們用盡了自己的方法,想要達成各種自己的目的,但是神藉著聖經已經指明了世界的問題,也已經藉著耶穌的福音宣告了解決的方案。神之所以還沒有終局地恢復這個世界的秩序,並且還沒有將違背絕對標準的人從世界上移除,是因為祂的時候未到。

未到,因為並不是少數人是罪人,需要這樣的恩典,而是所有的人都需要這樣的恩典。而神要等到得救的人數滿了,來顯明祂救恩的榮耀。基督徒並非要在世界上,透過福音以外的機制,例如法律、政黨、社福機構,來解決世界上的問題。基督徒乃是要在這個世界上,透過耶穌赦罪的福音,使罪人能夠預備好面對神的審判,並且等候神來恢復世界的秩序。在這個前提之下,基督徒會彼此相愛,愛世上一切失喪的罪人,並根據這個福音的本質採取一切合乎神心意、標準的行動。

小結

這個世界上充滿了問題,然而問題就出在人的身上。因此,人不論做什麼事情,都不可能根本地解決這個世界上的問題。惟有神作為這個世界的創造者,才有可能如同工程師一般地將世界的問題除錯。但既然人就是問題,除錯的同時,就表示有問題的人必須被處理。處理的方式,或將人的問題恢復,或將有問題的人移除。

按著基督耶穌的福音所言,神已經藉著耶穌替罪人預備了救恩。藉著基督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神已經使他替我們承擔了違背神的罪,使一切願意倚靠這個恩典而來到神面前,與神和好的人,能夠在神審判的日子裡,一同進入新天新地。同樣的,因為有一天神要審判這個世界,我們如今雖然看著這個世界充滿了問題,卻仍舊能夠保有盼望,知道有一天神要將罪惡悖逆,拒絕承認自己得罪神的人從這個世界上移除,重新恢復世界的秩序。

聖經告訴我們人都得罪了神,這是神的恩典。因為得罪神是個事實,但人若不自知,就沒有得救的盼望。然而,神既然告訴了我們人都有罪,人如果仍舊繼續心裡剛硬,將來被定罪也就無可推諉。耶穌的福音是神恢復世界秩序的計劃,接受的人就因此罪得赦免,拒絕的人將來就和自己的罪一同被除去。

基督徒是一群認識了福音的人。這種人不會在世界上想要用自己的方式去解決問題。因為那不是神絕對的標準,而都是自己的標準,並不能解決問題。基督徒傳福音,因為福音是神解決世界的問題 --- 就是人的罪,並且又能夠保全罪人的方法。

罪人,就是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自己判斷自己是否在神的標準之中能夠站立。人都有自己的標準,問題是,你的標準,真的合乎神的標準?即便你宣稱自己是基督徒,你真的能夠說自己是靠著神的標準而活?你能夠和保羅一樣,說:「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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