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麼。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心靈或作聖靈〕 (羅馬書 7:1-6)
保羅在這段經文裡,用了夫妻作為例子。但是多數人看到這段經文的時候,卻被這個例子弄得暈頭轉向。因為,除非你明白律法,也認識基督耶穌,不然就會搞不清楚到底誰是丈夫,誰是妻子,誰又死了,誰又歸給了誰。保羅的表達其實很清楚,但是除非在基督裡,這種道理沒有人能懂。
丈夫,許多人以為是律法,但實際上指的是「罪」。透過了神的「律法」,我們都作為妻子嫁給了「罪」。所以說律法是叫人知罪。一旦神將律法賜給了人,凡領受了神律法的人,就通通成了罪人,就是嫁給了罪的人。這是不是很貼切?以前中文說一個女人嫁給了某某人,就說從今天起,我是「某某人的人了」。因此,領受律法的人,就是罪的人了。
但是,藉著基督耶穌的身體,律法叫人知罪後的死亡,已經發生了。因此,基督徒藉著基督耶穌身體,就不再歸於律法,而是歸於別人了。別人是誰?如果今天基督耶穌的身體死在十字架上,但是他沒有復活,那麼他自己就在律法之下,也是罪的人。但是,基督耶穌復活了,就叫我們這些倚靠他的身體替我們成為贖罪祭的人,能夠脫離「罪」的挾制,在神的面前有永生的盼望。
所以,當我在律法之下,在罪的挾制裡,我就作罪的妻子,要結出死亡的果子。但是,如果我靠著基督耶穌有復活的盼望,我就在恩典之下,脫離了罪的挾制,要結出生命的果子,就是與神同在直到永遠的盼望。這麼看來,我死了,就進入了罪的挾制;我復活了,罪對我而言,就死了。如果基督沒有復活,罪就是我的丈夫;但基督復活了,藉著基督耶穌我也就活了,罪作為我的丈夫,就死了。
這麼說來,靠著基督耶穌,律法不再是我和神關係的定義。因為,神賜律法乃是要叫我知罪,知道自己目前的光景是在過犯罪惡之中等候死亡。但如今靠著基督耶穌,我不但知罪,罪也已經得贖,就脫離了律法的綑綁。
基督徒和世人唯一的不同,是相對於罪上有所不同。世人是罪的妻子,要面對死亡;基督徒是基督耶穌的妻子,要面對永生。這並非指著基督徒不會有壞的行為,而是說基督徒的相對於罪的狀態,是已經不再被律法挾制。不要想像成基督徒應該要完美不犯罪,而是要知道基督徒不被定罪。所以保羅說:「叫我們服事、要按著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基督徒服事,不是透過行為表現,而是透過基督耶穌。當我認識基督耶穌在我生命中的意義時,我就不再靠著自己的努力來服事,而是努力地見證基督耶穌。基督徒得救,不是靠著任何自己的表現,而是靠著基督耶穌的表現。因此,基督徒服事神,也不是靠著自己的表現,而是靠著將基督耶穌向眾人顯明。要能夠服事神,除非你領受了聖靈的洗,並且明白律法已經過去了,才有可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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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在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拉基書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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