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羅馬書 8:31-34)
保羅深知基督徒的掙扎。基督徒所信,所盼望的,在這個世界的眼光中看起來是失敗的。這個世界所追求的,在世界的眼光中看起來則是理所當然的。世界所追求的,例如財富、地位、權力、健康、豐衣足食、社會安定與公正、免於災難或戰爭的威脅等等,對於那些盼望是在這個世界上的人而言,都是天經地義的。
基督徒的矛盾,出自於兩個方面。一方面,我們知道自己所盼望的不是這樣東西。這些東西都是暫時的,也是隨時可能失去的。但另一方面,在這個暫時的世界裡,這些東西對基督徒而言,也是有總比沒有來得好。因此,站在基督徒的立場,要能夠與世界對話,其實有一定的困難。因為,我們一方面似乎不同意世界的眼光,一方面卻又似乎不能否定世界的盼望。
保羅說:「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羅馬書 8:18)」。基督徒從來不否認沒有錢買食物是一種苦難,也不否認失去健康是一種苦難,更不否認這個世界上存有階級的歧視,或是各種天災人禍所帶來的痛苦。基督徒的差別,乃在於他們有那「將來的盼望」。
當我們的盼望就是在這個世界上有錢、有權、有地位、有好日子過的時候,一但失去了這些東西,我們就絕望。因此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 (羅馬書 8:22)。因為,我們都必須努力讓這些隨時可能失去的東西,盡可能地不要失去。但是,如果我們的盼望是那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那麼,失去錢、權、地位、健康等等,雖然是一種苦難,卻不等於我失去了活下去的盼望。
保羅告訴我們:「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人都在擔心「失去」,但神既然為了我們的緣故情願「失去」他自己的兒子耶穌基督,你覺得他會有什麼好東西,重要的東西,我們需要的東西,是會留下來不給我們的嗎?
還是說,有誰能夠在神的面前控告我們,使我們失去神的幫助?如果神是最終的審判者,而我們都已經蒙了神的揀選,又有誰的控告能夠在神的面前成立呢?審判者自己內定的人,別人又能夠說什麼?
內定?難道神是不公平的?當然不是,我們已經不再定罪了,當然不必擔心被指控的任何罪名會成立。有誰能夠定我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基督耶穌已經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他的復活證明了他有資格替我們成為贖罪祭。「祈求」的原文比較接近「介入」的意思。現今,基督耶穌在神的面前「介入」了神與我們之間的關係,叫神因著基督耶穌成為我們的贖罪祭而不再以我為有罪。不論我做了什麼,想了什麼,因著基督耶穌的緣故,在神面前都不再有罪。因此,神既然在基督耶穌裡面召了我們,就稱我們為義,要使我們得榮耀。
所以保羅說:「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基督徒當然也不希望在這個世界上遇到苦難。但是,當我們明白所遇到的苦難是暫時的,並不會使我們永遠地受苦時,我們就可以忍耐等候。因為,我們所盼望的,不是這個世界上的任何東西,而是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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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約翰一書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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