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基督徒的正義

讀經: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 (約翰福音 18:11-12)

基督徒活在世界上,就免不了要面對到世界上的問題。例如:我們應該如何看待,以及應對太陽花學運?香港的佔中運動?伊斯蘭國的恐怖組織?台灣與中國的主權之爭?工業污染與全球暖化?核能與經濟的取捨?

不論你如何地作出選擇,你一定都認為這是神的立場。也許你未必有這樣的認知,但是當你認為這樣才是正確的選擇時,你都正在宣告說,我認為神是如此看待這件事情。例如:香港的學生追求真正的普選,選擇站出來抗議。當香港警察開始用武力驅離學生的時候,這些基督徒會認為教會應該要站出來,支持「正義」,而不是當個「順民」。他們主張教會應該要站出來支持「正義」,不就是在宣告說這是神的旨意?不是在說要合乎神的心意,就應該要選擇站出來?

但是,如果真的是這樣,耶穌當日在客西馬尼園要被逮捕的時候,彼得拿著刀要反抗羅馬兵丁的時候,基督徒們是不是應該要登高一呼,然後群起造反,推翻羅馬政權,在世界上建立耶穌的政權?但耶穌是怎麼說的?他說:「收刀入鞘罷.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馬太福音 26:52)

事實上,基督徒在世界上面臨到這些嚴峻的問題時,如果你不能夠用相同的標準去看待你眼中的加害者與受害者,如果你不能夠同等地對待壞人與好人,你就不能夠主張自己的立場是合乎神的旨意。因為,神不偏待人,祂愛世上一切的人,給了他們一樣的標準使他們能夠得救。

世界的王

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約翰福音 6:15)

耶穌行過許多的神蹟。聖經告訴我們,在耶穌用五餅二魚餵飽了五千人之後,眾人就起了拱他作王的念頭。從人的角度來看,如果耶穌能夠取代羅馬政權,治理猶太人,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情。因為耶穌很有能力,他可以讓大家吃飽。吃飽,對老百姓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如果我們能夠適度地讓百姓溫飽,就能夠持續維持一個政權。因此,對百姓而言,如果能夠有耶穌作王,那麼以後都不需要再愁吃穿了。

這樣的要求很過份嗎?如果吃飽是一個人生存的基本權利,那麼我想多數人都會主張一點也不過份。在這個講求人權的世代,我們主張人民有遷徙的自由,有工作的自由,有受教育的權利,還有免於生病恐懼的權利(醫療權)等等。假如我們有這麼多的自由和權利,那麼,溫飽應該是一個基本中的基本權利。

這樣說來,耶穌作為神的兒子,達成神子民的願望,應該是他的責任與義務。耶穌應該要接受百姓的推舉,出來作猶太人的王。是這樣嗎?我想基督徒聽了都要覺得怪怪的。但現在的基督徒,就算覺得怪怪的,卻也恐怕沒太多人能夠解釋哪裡怪。

耶穌如果真的在這個世界上作王,或許會是個好王。事實上,他會是空前絕後的好王。但是,我們誤會了一件事情:在神的面前,人沒有任何的權利,一切都是恩典。今天有飯可以溫飽,是神的恩典,明天也許就要死了。今天有醫生可以看病,是神的恩典,明天或許就要死了。一切的一切,都是神的恩典,因為不管你在世界上有什麼自由,有什麼權利,一旦死了,就通通沒有了。而人,都一定會死。因此,就算耶穌是個世界上的最好的王,他的好也是短暫且局部的。

同樣在約翰福音第6章,耶穌和百姓之間有這麼一段的問答:

眾人問他說、我們當行甚麼、纔算作神的工呢。

耶穌回答說、神的工、就是叫你們信神所差來的。

他們又說、你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作甚麼事呢。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喫過嗎哪、如經上寫著說、『他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喫。』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

他們說、主阿、常將這糧賜給我們。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

(約翰福音 6:28-36)

我們看見耶穌和百姓如同兩條平行線的對話。百姓想要看神蹟,透過神蹟滿足他們短暫的需求。百姓以為他們需要的,是他們在這個世界上的需求能被滿足,其中最基本的就是吃飽。耶穌卻告訴他們,你們需要的不是神蹟,不是肚子能夠吃飽。你們真正的需要,是看見神。你們需要的,是接受我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要使人必定不餓,永遠不渴的生命糧。看見神蹟,卻沒有能夠看見行神蹟的神,是人最大的悲哀與損失。

屬世界的人,想要世界的王,滿足他們在世界上的需求。屬世界的人,驅動他們作出選擇,採取行動的,是他們自己所認知的需求。屬世界的人,當有人站出來要滿足他們的需求時,他們就拜那個人為王。如同以色列人想要像外邦人有自己的王,就求神給他們立了掃羅作他們王一樣;如今屬世界的人也要或藍或綠,或保守或自由,或民主或共產的人來做他們的王,滿足他們的需求。因此他們把盼望都放在這些政治領袖或學運領袖的身上。

但是,屬神的基督徒看見創造宇宙萬物的神,藉著萬王之王基督耶穌滿足了我們生命的需求。因此,屬神的基督徒,驅動他們作出選擇,採取行動的,是那個滿足我們生命需求的恩典。屬神的基督徒,看見了基督耶穌如何替我們成為生命的盼望,就堅持不論是藍是綠,是保守是自由,是民主是共產,你唯一的盼望,不是贏得全世界,而是進入基督耶穌的恩典。

因此,當世人要拱耶穌作猶太的王,作世界的王時,耶穌選擇退開。因為耶穌知道人真正需要的,不是在這個世界上可以吃飽,也不是世界上任何的東西;人真正需要的,是離開這個世界,進入神的永恆。並且,耶穌知道,如今基督徒也知道,要進入神的永恆,你就不能屬乎這個世界。想要讓神在你的生命中作王掌權嗎?你必須藉著耶穌將這個世界的王從你的心中除去。

神的旨意

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翰福音 18:11)

耶穌是個好人。在他要被羅馬兵丁抓走的時候,如果我當時在他身邊,我可能會有兩種反應。其中一種,和彼得一樣,就跟他們拼了!另外一種,大概是一邊逃走,一邊覺得我的世界毀了,怎麼會這樣!事實上,彼得兩種反應都出現了。但不管哪一種,都不是基督徒應該有的反應。如果你知道耶穌所知道的,你就一定知道這些都是屬世界的反應,而不是屬神的反應。

世界上的是非對錯,都是相對的。有沒有是非?有。有沒有對錯?有。但都是相對的。講這種話,恐怕要氣死一堆人。但是,這是真理,是絕對的。

事實上,一個人所能夠犯的最大錯誤,就是將相對的是非對錯,當成是絕對的。而這個錯誤,只要是人,通通都犯了。人的罪,就是把相對的當成絕對,卻把絕對的當成了相對。當我把相對的是非對錯當成絕對的時候,我就認為自己可以按著自己的認知伸張正義。但是,這樣一來,我就把絕對的神就放了到相對的位置上。人和神的關係只有兩種,一種是我把神拉到我的立場,一種是我將自己放到神的立場。兩者看似相近,但卻全然不同。前者把自己放在絕對,把神放在相對;後者把自己放在相對,把神放在絕對。

一開始有提到,在馬太福音,講到同一個事件的時候是這麼說的:「收刀入鞘罷.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馬太福音 26:52)」為什麼說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因為,動刀的就是那些自以為是絕對的,可以操生死大權的人,而這些人必死在真正的絕對之下。當我以為自己站的住腳,而可以向你施行審判的時候,就是我在神面前證明自己站不住腳,必死在神審判之下的時候。

耶穌在面對到被兵丁捉拿的時候,選擇不採取任何的行動。他既沒有反抗,沒有逃走,也沒有腿軟,而是平靜地跟隨捉拿他的兵丁離去。為什麼?如果按著我們現在的認知,這是非法逮捕,是被不公不義的對待。按著我們的想法,是用盡一切的方法,或打官司,或上街頭,甚至組織造反,也要爭取公理。但耶穌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原來,耶穌看重的不是相對的正義,他看重的乃是絕對的正義。

剛剛也講了,「罪」就是我們將相對的當成絕對,絕對的卻當成了相對。罪人,看不見神的絕對,就沒有可能知道神的心意,也就沒有可能看重絕對的正義。而且,看不見神的絕對,人就一定會活在自己的絕對之中,把明明應該是相對的東西,看成了絕對。因此,這個世界上有各種的人,在追求各種的絕對。從國家主權,經濟發展,環保議題,保護動物,到勞工權益等等,都有人把它當成一種絕對的公義在追求。並且,每一個議題,都有立場對立的人,各自認為自己的立場是絕對的。結果就是,我為了實現我的絕對,我就必須對抗那些與我對立的絕對之惡。

基督徒卻不是這樣。耶穌基督實現神的絕對,將絕對的神顯明給人看見,並不是透過選舉,或是抗爭,或是造反。耶穌基督乃是透過全然地順服神,信靠神,將神顯明給人看見。為什麼?因為神是絕對的,並不需要透過相對的人替祂實現公平正義。

哦!所以基督徒就什麼都不做囉?這是人聽到基督真理標準的回應,卻也是一種標準出於罪性的回應。因為,重點不在於作為,而在於為何有此作為。耶穌沒有反抗,不也是一種作為?是誰說反抗才是作為,不反抗就不是作為?事實上,不反抗也不逃走,是最難的作為。重點是,耶穌為什麼選擇臣服於世界的不公不義之下?因為他要實現神的公義與恩典。

重點從來就不是基督徒沒有作為。重點是,基督徒是出於對神的明白而有所作為。也就是說,基督徒的動機,必然是出於對神旨意的認識。而且,這一層的認識,可以讓基督徒面對到加害者和受害者,都是同等公平的對待,只因為不論是加害者或受害者,他們都是神所造的人。你真的能說,在面對到世界的紛爭時,自己知道該如何作為,才是合神的心意嗎

他們不曉得

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路加福音 23:34)

人是神所造的。神對人,不論什麼人,都是公平的。神從來沒有對人大小眼,不論你是台灣人,中國人,還是日本人,都一樣。不論你是藍,是綠,是紅,都一樣。不論你是男,是女,是大人,是小孩,都一樣。

人沒有這個本事。因為出於無知,人沒有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的本事。無知,因為不知道神的心意。如果我們知道神的心意,看見神的絕對,我們就知道如何對人一視同仁。

例如,在面對到學生抗爭,和警察之間的衝突時,一個人要如何公平地看待學生和警察?如果你認為學生有理,就會覺得警察怎麼可以打人;如果你覺得學生沒有道理,你就會覺得警察不過是在執行他的公務。事實上,你的價值觀決定了你對學生和警察的評價。換句話說,不論如何,選邊站都是無法避免的。

但是基督徒不一樣。因為耶穌不一樣。當無罪的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我們應該要義憤填膺,定那些祭司和法利賽人的罪,也定那些執行的羅馬兵丁的罪。因為很明顯的,他們是邪惡的壞人。但耶穌卻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哦!耶穌知道一件事情,就是凡不認識神的人,沒有看見神的絕對的人,他們是不可能做對事情的。事實上,他們按著自己的立場行事,並認為這些都是理所當然的。祭司和法利賽人理所當然地想要保護自己的既得利益。羅馬兵丁理所當然地只在乎自己的飯碗,執行自己的工作。學生理所當然地想要主張自己的理想。統治者理所當然地想要運用自己的權力去做他想做的事情。警察理所當然地只管執行長官的命令,或想要排除這些害自己加班辛勞的障礙。不管每個人自己的認知是什麼,他們都沒有可能意識到自己在神的面前,正在做些甚麼。

但是藉著基督耶穌,基督徒卻是知道神心意的人。而且,神的心意永遠不可能是世界上的某個立場,因為這樣只會把絕對的神拉到相對的世界裡面,成為相對世界的傀儡。神的心意,乃是要在世界上建立神的國。建立神國的方式,乃是透過基督耶穌全然地順服,且死在十字架上,使罪人能夠藉著基督耶穌的救贖,進入神的國度之中。

如果我今天作為一個基督徒,是藉著基督耶穌替我這個罪人死在十字架上而進入神的國中,我可以透過伸張世界上的正義,定人的罪,來見證我所信靠的耶穌嗎?如果我今天真的知道神愛世人,我可以在學生和警察之間,台灣和中國之間,美國和伊斯蘭國之間,採一個立場,認為這邊善,那邊惡嗎?還是,我必然只能藉著神在基督耶穌裡所賜的恩典看人,藉著恩典的標準,對每一個人都一視同仁?!一視同仁,因為即便是伊斯蘭國的聖戰士,和我們都一樣,他與神國的距離,依舊只是一個恩典的距離。

小結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約翰福音 18:36)

我們身處的這個世代,許多時候教會已經失去了見證神國的功能。在教會裡,為了彰顯我們對人的包容,我們允許各種價值觀在教會當中存在。我們必須討好各種相對的價值,去將他們絕對化。因此,教會也很自然的分了藍綠,分了經濟優先或環保優先,分了禁止同性戀或贊成同性戀。並且,在碰到社會爭議的時候,教會就被賦與參加社會運動的責任,被要求選邊站。

事實上,這個世界上相對值得關注的問題,多到數不清。你是如何決定什麼事情應該要立即插手,什麼事情又可以忽視?離我們近的就關心,遠的就再說?和我有關的就關心,和我無關的就隨便?我喜歡的就關心,我討厭的就不理他?不管你如何作出決斷,你都不可能向神一般施行公義,都已經證明了自己的公義是片面的,是自私的,是選擇性的。你都應該要臣服在神的道之下,承認自己的有限,無知,以及不義。

但是,如果你真的是基督徒,真的認識了耶穌,真的看見了耶穌的父神,你就一定明白我們的國不屬這個世界。我們只會為了神的國而採取行動,面對到世界上的一切不公不義,都只會告訴他神的恩典。因為,我們的盼望並非來自這個世界的公義;我們的盼望乃是來自神的恩典,以及神的公義。

因為基督徒的國不屬這世界,我們所採取的行動也就和這個世界不一樣。這個世界,比的是拳頭,是動刀的。誰的刀鋒利,誰的正義就得以伸張。但是,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屬神的兒女,比的是恩典。誰有神的恩典,誰以恩典待人,誰就有永恆的生命。

基督徒的正義,是在猶太人要簇擁他作王的時候,就離開他們;是在當權者要抓他的時候,就叫彼得收刀入鞘;是在世人釘他十字架的時候,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不是因為基督徒對世事漠不關心,情願作世界的順民;而是基督徒明白神的心意,甘心作神的僕人。因為,世上的人所做的事情,他們不曉得;然而,基督徒認識耶穌,知道神的心意,就照著神的旨意而行。因為,基督徒的正義,是等候神再來的日子,將一切的審判交在神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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