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 8:12-16)
人追求成功,但是有多少人能夠說:「我已經成功了」?事實上,如果我們追求的成功,是在神面前的成功,那麼所有的基督徒都應該說:「我已經成功了!」如果一個人活著,是欠肉體的債,他就一輩子也不會成功。因為,到死為止,你都還是欠著肉體的債。但基督徒活著,是被神的靈引導,就無關乎肉體,已經成功了。
什麼是欠肉體的債?基本上,如果你還需要在這個世界上努力去實現你的成功,就是欠肉體的債。上一篇我們提到,如果轄制你的世界觀,不是基督耶穌,那麼你就是被肉體轄制,需要努力地去活出自己的世界觀,來確保自己存在的價值。
我們再來探討最敏感的同性戀議題。同性戀的本身,是一種行為上的表現。也就是,兩個相同性別的人,彼此間產生戀愛的情愫,和/或性愛的關係。這件事情,在聖靈層次或世界層次的判別上,當然是後者,是世界的層次。但我們在上一篇也提到,有肉體(世界層次),並不等於「屬肉體」。「有無」和「歸屬」是不一樣的兩件事情。
欠肉體的債,指的是「受到肉體的轄制」。我們本質上都是罪人,肉體是一定有的。重點是,我們是否還因為受到肉體的轄制而有罪,抑或是已經靠著基督耶穌而不被肉體的權勢定罪。有無「同性戀」不是重點,重點是「是否受到「同性戀」這個世界層次的事件給轄制。換句話說,真正的問題從來就不出在同性戀這個狀況的本身。真正的問題乃是出在,有兩派的人馬,分別被支持與反對同性戀的立場給轄制住了。
一邊的人,欠了肉體的債,死命地支持同性戀;一邊的人,也欠了肉體的債,死命地反對同性戀。兩邊的人馬,都以為自己主張的是真理,只要自己的立場贏了,自己的人生就成功了。但兩邊的人馬其實都不管神在基督耶穌裡的心意,只管自己肉體上的立場。但保羅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如果你隨從自己的心意,不在乎神在基督耶穌裡的心意,靠著這樣的方式活著的你,將要面對到死亡。
神在基督耶穌裡的心意,就是所有的人都是罪人,但不論是什麼樣的罪人,只要進到基督耶穌的恩典之中,罪就赦免了。換句話說,無關乎「行為」,更無關乎你所採取的任何立場與價值觀,只關乎「在基督裡」。因此,有了基督的靈,就屬基督。
所以保羅說:「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中文翻成「惡行」,會讓人誤解為限定在「不好的行為」。但原文指的是「身體一切的行為」,也就是說,在神的面前,倚靠行為的,不論是什麼行為,通通都是「惡行」。換句話說,經文的意思是:「若是靠著聖靈,不再倚靠一切自己身體的行為,就能夠在神的面前活下去。」
領受了聖靈的人,不欠肉體的債。有沒有肉體?有。會不會犯錯,犯律法?會。肉體是罪惡的,但我不欠他的債,不受他的轄制,就不被肉體的行為定罪。因為,靠著聖靈,已經治死身體的一切行為了。身體行為的好,以及身體行為的壞,都與我在神面前的狀況無涉。
基督徒並不是否定「罪行」,好像殺人放火都是對的。基督徒只是知道,我就算做錯了,仍舊被神所接納。因為,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許多人反對這樣的講法,因為擔心成為放縱的藉口。但是,這樣的反對忽略了一件事情,就是重點在於「受聖靈」。誰才能夠這樣誇口,說自己不受肉體的轄制,乃是神的兒女?惟有受聖靈的人,才有這樣的確據。
基督徒不是「反正我是神的兒女,所以我可以為所欲為」,基督徒乃是「感謝神藉著基督耶穌赦免了我的罪,雖然我時常有軟弱,神卻仍舊接納我作他的兒女。」有了如此聖靈的人,是不可能為所欲為的。因為,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同性戀的議題,是律法層次的議題。它只管肉體,卻沒有辦法使人得著聖靈。要解決這個問題,絕對無關法案如何通過,社會風氣如何改變。要解決這個問題,或是任何問題,甚至於回教恐怖份子的問題,唯一的解答,都是將基督耶穌介紹給人認識,問題就解決了。當然,前提是,傳福音的人,自己有聖靈的同在,是認識基督耶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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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加拉太書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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