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2日 星期日

[靈修短篇] 羅馬書:從心出發

讀經: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馬書 8:5-8)

如果一個人今天真的在基督耶穌裡,領受了賜生命聖靈的律,那麼他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價值觀,必然會產生百分之百的翻轉。從前,我們是靠著肉體,想要努力達到神的標準,討神的喜悅;如今,我們是靠著聖靈,藉著基督耶穌達到神的標準,討神的喜悅。

區分一個人是不是基督徒,與任何外在條件一點關係也沒有。要區分一個人是不是基督徒,必須從這一個人裡面的「靈」來判斷。除非一個人裡面的「靈」,是從神而來的聖靈,他就不是基督徒。

當然,從人的角度來看,這會產生一個很大的問題。一個人,要如何能夠分辨別人裡面的「靈」?但是,這其實不會構成問題,因為,對於神而言,祂當然能夠分辨;對於領受了聖靈的人而言,要能夠分辨彼此,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保羅已經告訴我們,藉著神的律法,所有的人都被圈在罪的底下。罪,就是我們與神隔絕,無法明白神的心意,以至於我們無法順服神。但保羅又告訴我們:「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羅馬書 8:2)」也就是說,雖然所有的人都被律法定罪,但有一部分的人,藉著基督耶穌得著了聖靈,就脫離了罪和死的律。換句話說,這一部分的人,他們「明白了神的心意,並且能夠順服神。」

領受了聖靈的人,看懂了神的律法,以至於明白了基督耶穌如何替我們成為律法上的贖罪祭。既然明白,就全心信靠基督耶穌的救贖,不再倚靠肉身上的努力。因此,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羅馬書 8:4)

明白神心意的人,就順服神的旨意。我們領受了神的聖靈,就不再定人的罪。律法叫人知罪,為的是要叫人接受基督耶穌的贖罪。假如我們真的明白這個道理,我們就算碰到再可惡的人,也不可能倚靠定他的罪。

但是,隨從肉體的人,沒有可能明白這一個道理。因為,他拒絕承認自己的罪,拒絕承認自己在神的面前是全然的絕望,所以他體貼肉體,想要靠自己的努力在神面前誇口。他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律法,一切的行為,都不可能在神面前成為誇口。不藉著律法知罪,以至於信靠基督耶穌得著釋放,就是不服神的律法。這種人隨從自己的肉體,沒有神的聖靈與他同在,不明白神的心意,也不順服神。

但是,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你努力的在討神的喜悅嗎?今天有多少在教會中的人,正努力的在討神的喜悅。如果你沒有隨從聖靈,如果你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神的聖靈,你的努力將不會給你帶來好的結果。

領受聖靈的人,不再看外在的表現;領受聖靈的人,看見神的心意,無關乎我的表現,只在乎我是否從基督耶穌裡得著了神所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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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我保羅也作了這福音的執事。(哥羅西書 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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