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8日 星期四

[靈修短篇] 羅馬書:稱義與成聖

讀經: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羅馬書 6:1-11)

我們之前也提過,當今許多教會對於因信稱義的疑慮,是擔心會成為基督徒放縱自己的藉口。他們擔心基督徒會說:「反正我已經稱義了,我做什麼壞事都不會被定罪,所以可以盡情地放縱。」因此,許多教會為了避免基督徒亂來,情願曲解、扭曲因信稱義。有些因此發展出「兩個義」的異端理論,主張因信稱義是神要求人的兩個義之一,另外一個則是行為上的義。但如果真是這樣,「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稱義 (羅馬書5:16)」豈不是一場空?

其實,保羅在羅馬書中非常智慧地將基督福音的奧義(doctrines)向我們講明。今天之所以許多人看不懂羅馬書,正是因為沒有從拆解福音奧義的角度來切入。保羅非常巧妙地在第一、二章先將罪作了解釋,並在第三、四章告訴我們耶穌作為贖罪祭,如何替我們贖罪(atonement),使信耶穌的人稱義,並將神的義顯明。然後從第五章開始,先是把福音奧義的最後結局,神的救恩告訴了我們。救恩,就是神再來審判罪惡世代的時候,基督徒要得救(be saved),不至於在神的忿怒之中永遠與神隔絕。

既然知道我們有罪,並且耶穌基督替我們成為贖罪祭(耶穌第一次來),也知道基督徒因此要在神再來審判的日子裡得著救恩(耶穌第二次來),我們就應該要知道耶穌的福音到底對我而言,是什麼樣的一個存在,教會才能夠活出她的使命。

首先,耶穌使我因信稱義。稱義,我們已經解釋很多。稱義,指的是在審判台前,審判官要下裁判的時候,作出那一個「無罪」、「有理」、「你是對的」的判決。這和我們的行為,在這個世界上的表現,一點關係也沒有。我們之所以難以接受,是因為對「公義」的誤解。我們講到「公義」,就以為是個人的行為表現。但是,如同律法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基督徒都應該要知道,「公義」相對的不是「行為或道德標準」,而是「神」。

我們可以發現,「稱義」與行為無關,一個基督徒的行為,可以或不可以放縱,不是「稱義」的範疇。換句話說,把「稱義」當成放縱的理由,或擔心「稱義」會成為放縱的理由,都是不明白「稱義」的證據。

事實上,保羅也知道人們會誤會,因此從第6章開始,保羅進入了下一個福音的奧義:「成聖」。在進入「成聖」之前,我們先再提一下許多教會對於「成聖」的誤解。許多人以為「成聖」是基督徒要在行為上努力往完美的方向前進。他們主張,當一個人成為基督徒開始,他要努力地在行為上越來越聖潔,雖然一輩子不會完美,但是要朝這個方向努力,才能討神的喜悅。

這樣的講法,將「成聖」和「成聖的果子」混為一談。聖潔的人會有某些特定的行為,不等於有某些特定行為的人就是聖潔。「成聖」,指的是基督徒,而不是基督徒的行為。因此,行為上面努力聖潔,絲毫都不會對一個人的「成聖」有所貢獻。「成聖」指的乃是一個罪人,如今藉著耶穌基督的血潔淨了,因此被從這個世界上分別出來,成為基督屬靈教會的肢體。一個真正藉著耶穌基督因信稱義,有聖靈印記的基督徒,他會活出「順服神」的生命,而順服神的生命,是一個愛神愛人的生命。這樣子的生命,理所當然地會產生一些特定的行為。但是,誤將特定行為,甚至只是將世俗道德上的好行為,當作成聖的聖潔,反而正是沒有藉著耶穌基督而成為聖潔的證據。「成聖」的重點,不在人的行為,乃是在耶穌基督是否真的改變了我的生命,使我看見神,能夠順服祂。

就讓我們接下來,慢慢地一起體會保羅要告訴我們的成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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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 (希伯來書 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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