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

[靈修短篇] 羅馬書:在罪上死了

讀經: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羅馬書 6:1-11)

論到「罪」,我們必須將「罪性」和「罪行」作區隔。人的罪性,會反應在人的罪行上。因為人有罪性,所以行為會有偏差,會犯律法。保羅深黯此一道理,所以在回答「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的這一個問題時,他分別從「罪性」與「罪行」兩個部份來回答。羅馬書6:1-14是對「罪性」的回答;羅馬書6:15-23則是對「罪行」的回答。關於「罪性」的部分,保羅從耶穌的死與復活來解釋。關於「罪行」的部分,則從律法來說明。

一個在基督裡因信稱義的人,到底是如何看待他自己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光景呢?保羅告訴我們,受洗歸入耶穌的人,是歸入耶穌的死。並且,耶穌如何從死裡復活,我們就一樣有新生的樣式。因此,基督徒是已經死了,又復活的一個新生命。但是,死了,是怎麼個死法?復活,又是從哪裡復活了呢?

今天,我們先來看關於「罪性」和耶穌的死之間,有什麼關係。

我們說,亞當一次悖逆了神,眾人就通通落入了沒有可能順服神的光景之中。罪性的本質,就是我們看不見神,更看不見神的心意,以致於我們不論做什麼事情,都不可能是出於順服神而做的。不論我們如何地清高,在道德標準上如何傲視群倫,我們的好行為也不是出於對神的順服。罪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光景,本質上就是有罪的。律法本是外添的。人都是有罪的,神賜下律法,並非犯律法的人才有罪,而是證明了人都有罪不可能守住律法。因此,所有的人都是罪人,與神永遠的隔絕的死,是每一個罪人理所當然的結局。

基督耶穌的福音卻告訴我們,只要人靠著耶穌因信稱義,神就算他為無罪的。這是如何辦到的呢?首先,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成為我們的贖罪祭。耶穌如何成為我們的贖罪祭呢?保羅告訴我們:「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原來,作為一個本質上有罪的人,我們都該死。但是,靠著基督耶穌,基督徒已經死過了。

已經死過了,是何等的盼望。不認識耶穌的人,沒有受洗歸入基督名下的人,他們活在這個世界上,尚未面對到罪的最終結局。他們不知道自己在神面前是個罪人,因此不知道自己將來要面對罪的刑罰,永遠與神隔絕。他們也不知道耶穌替罪人受死,所以他們目前也還活在罪中,將來卻要自己去經歷與神永遠隔絕的審判。但我們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因著基督耶穌替我們死,我們就歸入基督耶穌的死。基督徒也是罪人,也得死。但是,基督徒不是將來要死,而是已經死過了。

保羅說:「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意思是說,在基督裡,我的罪性已經付上代價了。既然付上了代價,我就應該要認知道我的身分,如今向著罪是自由的。罪向著我,已經如同死了一般,與我無關。保羅繼續告訴我們:「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已經不再是罪的奴僕了,死亡已經不在是等候我的結局。那個舊人,那個本質上有罪,無法順服神的我,在神的眼中已經不在了。今天因著耶穌基督,我已經知道該如何順服神了。我已經知道,信靠耶穌成為我的救贖,就是我對神的順服。

大部分的人看待這段經文,可能想像的是行為上面的犯罪。想像的是,基督徒是否會藉口因信稱義而在行為上面亂來。但保羅卻將行為留到後面才講。保羅要告訴我們,基督徒因信稱義,受聖靈的洗歸入基督耶穌的名下,如果沒有意識到自己藉著基督耶穌的死,已經在罪上死了,那麼耶穌的死,對你而言豈不是沒有任何實質上的意義?

基督徒的新生命,建立在舊人已經死的根基之上。是的,我是一個罪人,本質上有罪。但是,藉著基督耶穌的死,我罪的代價,與神隔絕的死亡,已經付上了。如今,向著罪,我已經死過了。死亡的威脅,對我而言已經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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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加拉太書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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