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日 星期日

[靈修短篇] 羅馬書:我的福音

讀經:因為神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羅馬書 2:11-12,16)

當保羅說「我的福音」時,他指的是什麼?有些人會曲解「我的福音」。他們會說,「保羅的福音」這麼說,但是「我的福音」是那麼說的。有些人相信科學,為了要使福音和科學能夠相容,他們於是說:「創世記前幾章是『神話』,我們現在科學進步了,古時候人不懂,所以寫了亞當夏娃的故事。」有些人信仰人權,為了使福音和現代的人權觀能夠相容,他們於是說:「聖經中關於妻子要順服丈夫,女性在聚會中要閉口不言,同性戀是罪的議題,都是因為保羅那個年代的無知,而保羅因為身處那個年代,所以寫下了這些無知的言論。但現在我們人權的觀念進步了,所以我們知道保羅在這些議題上面是錯的。」事實上,當今的教會裡,充滿了各種類似的實例。

但保羅從來不是這個意思!保羅不但說「我的福音」,他還說:「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加拉太書 1:8-9)」保羅說「我的福音」,並不是要讓大家都可以「一個福音,各自表述」;正好相反,他乃是說:「我清楚地明白神藉著耶穌基督所賜下的福音,並且我講的就是我所領受的「福音」,就是「我的福音」。所以他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拉太書 1:10-12)

不但如此,凡屬神的教會,都應該要知道這一個福音。並非只有保羅能領受神的福音,而是所有領受神福音的人,都會同意保羅所傳的福音。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哥林多前書 15:1-2)」透過這許多的經文,保羅非常清楚地告訴我們,使人得救的福音只有一個,就是保羅所說「我的福音」。

與保羅領受相同福音的人,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沒有錯誤的。並且,我們知道創世記當中的描述,完全是必要且符合事實的。如果亞當夏娃是「神話」,保羅在羅馬書五章的描述就淪為「神話」。我們對「罪」將失去認識的可能,耶穌的贖罪也就同時失去了意義。接受自己喜歡的聖經,刪去自己不能接受的聖經;或者,隨自己的喜好解釋、解讀聖經,「你的福音」在神面前將無法立足。

不但如此,現代人權的發展,並不合乎神的福音,乃是用一種罪性,去對抗另外一種罪性的做法。因為人的罪性,男人會仗著一些優勢欺壓女人。也因著人的罪性,假冒為善的罪人會欺負罪惡較為外顯的罪人。例如,通姦、同性戀、死刑犯,都會被那些自認高尚的罪人看低。結果,我們為了對付這樣的情況,反而把這些犯罪都合理化了,並且美其名為人權。但是,保羅所傳的福音,就是基督耶穌受死,從罪人中建立了神的教會,完美地解決了這些歧視。世人不明白這個福音,用自己的方式去平衡不同的歧視,乃是理所當然的。那些傳異端的假弟兄,不明白福音,因此想要把自己的價值觀套進聖經中,改寫成自己的福音,也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保羅告訴我們,只有「我的福音」能夠使人面對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不是保羅特別厲害,乃是所有的基督徒,都領受了同一個福音。基督徒很喜歡講「信心」,但多數人把「信心」當成一種矇著眼的相信,好像我只要做對的事情,我就應該要相信神會保守我。保羅將他的信心見證給我們看,就是他非常明白神不偏待人,審判不是藉著律法,也不是靠著血統,更不是靠著自己的價值觀;審判,乃是倚靠「保羅的福音」。

凡是屬神的教會,都領受了與保羅相同的福音。今天,如果你沒有與保羅有相同的把握,能夠將神的福音,說成「我的福音」;或者,你不知道自己的福音,與保羅的福音是否相同,那麼,你是靠什麼站立?又打算靠著什麼去面對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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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使徒行傳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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