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羅馬書 12:14)
在聖經中,這樣子的經文最容易被斷章取義地拿出來,成為對基督徒行為上的要求。但是,卻又會同時因為這完全不符合人對於公平和正義的認知,而成為一個空談。教會一方面為了要信徒服從教導,一方面又想要兼顧合乎人們想像的公平正義,就會加上各樣的前提,來自圓其說。於是這個經文的適用,就取決於各種文化,各種價值觀,視情況來決定他該如何被執行。例如,只要他們的逼迫沒有造成我們生命的威脅,就應該要照做;但是如果威脅到生命安全,則可以反擊。
如同之前在羅馬書12:9略為提到的,善惡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兩股各自存在的勢力。所謂的「惡」,指的是沒有「善」的情形。因此,只要你不知道何為善,你的無知,就是你的惡。同時,我們知道只有神才是善,因此,惟有認識神的,才是明白何為善的。只要不認識神,就是在無知之中,是惡的。最後,基督徒都知道,我們之所以能夠認識神,是因為認識了耶穌,並且看見耶穌替我們的無知、我們的罪惡,死在十字架上。換句話說,每個人靠著自己,都是無知的。基督徒今天之所以能夠成為善,不是因為自己本身有什麼智慧和知識,乃是因著神在基督耶穌裡的恩典臨到了我們,使我們藉著耶穌而看見了善的神。
沒有看見神的人,多半以為「惡」指的是一個人出於壞意而做的事情。但神卻告訴我們,出於無知而做的事情,不論好意或壞意,都是「惡」。因此,我好心教你輪迴的道理,卻把你送進了地獄,就成了我出於無知而對你做的「惡」。因此,當一個人逼迫我的時候,並非他特別壞,而是他目前處在無知之中,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這樣就不難明白,耶穌為什麼在被釘十字架的時候,還能夠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路加福音 23:34)」。
對於基督徒而言,羅馬書12:1之所以要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馬書12:2之所以要我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都是因為即便我們已經藉著耶穌看見了神,我們的肉體本身仍然是無知的。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有的,是未來要永遠與神同在的盼望,而不是今生變成了全知全能的聖人。我們在許多事情上面仍舊無知:我有可能害你買錯股票虧大錢;也有可能介紹人給你結婚卻害你被家暴。但是,基督徒和世界上的人不一樣之處,乃在於知道自己是靠著耶穌脫離了對於永恆生命的無知,而不是靠自己。
為什麼基督徒面對到逼迫,面對到別人對他們做出不公不義的事情,卻能夠祝福,而不是咒詛?不是因為聖經要求我們這麼做,而是因為知道任何人會做出這樣的惡事,都是出於無知;而只要一個人無知,就會做出逼迫人的事情。例如,當我們以為自己所支持的政黨或候選人是符合公平正義的時候,我們就會指責反對立場的人,會定他們的罪。是的,我們不認為這是逼迫,而認為這是公平正義的實現。逼迫保羅的猶太人,也是這麼想的。為什麼?因為無知。
我們認為回教恐怖份子為了宗教殺害異己是逼迫,但是我們卻不認為孫中山殺害滿清的士兵是逼迫。你去問那些被殺的滿清士兵,是不是逼迫?只因為你認為滿清很壞,所以就可以殺我,不是逼迫?那恐怖份子難道不是認為民主很壞,所以殺美國人?哦,你去問問那些被美國炸恐怖份子而炸死的人,不論是恐怖份子或平民百姓,美國的作為是不是逼迫?
只要祝福、不可咒詛。除了耶穌的祝福之外,不論你用什麼方法去主張公平正義,都是出於對神的無知。而只要是出於對神的無知而做在他人身上的行為,就算從你的角度再怎麼樣的符合公平正義,都不會把人帶到神的面前,就都是咒詛。
基督徒在基督耶穌裡,是蒙了神恩典祝福,從無知的惡中,進入到神的美善之中的人。承認自己的無知,是進入神恩典的前提;認清自己的無知,基督徒才能靠著基督耶穌而成為世界的光,世界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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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 (箴言 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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