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亞伯拉罕獻以撒

讀經: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的看見那地方。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世記 22:1-12)

這是一段困擾著許多人的經文,因為從人的角度來看,很難理解神為什麼會作出如此「殘忍」和「不講道理」的要求。但是,神在這個對亞伯拉罕的試驗/考試中,明白真正的「命題」,對於我們要理解這一段經文是不可或缺的。

一般而言,我們會認為神要測試的,是要亞伯拉罕將「神」和「以撒」放在他心中的天秤,秤一下之後,要看見亞伯拉罕選擇「神」。這樣子講,嚴格來講並沒有錯。因此,許多的父母看到這一段經文的時候,會擔心萬一有一天神也要我把孩子獻上,讓我的孩子得了絕症,或是遇到意外,怎麼辦?而且,也真的有許多遭遇了喪子之痛的父母,會拿這段經文,認為是神要他們獻了以撒。

但是,少掉了一個關鍵,就成了天大的誤會。

神要測試的,並不是亞伯拉罕的「行為」。因此,如果亞伯拉罕只是單純地做出獻上以撒的動作,並不會通過神的試驗。同理,今天如果一對父母只是無奈、被動地讓神接走了他們的孩子,然後認為神要試驗他們,像試驗亞伯拉罕一樣,其實反而會變成一種好像神因此欠了我們什麼的行為。

神要測試的,是亞伯拉罕的信心。這個考試真正的命題,是「在人所認知的事實,和神所答應的事情之間,你選擇相信哪一個?」

人所認知的事實,就是如果以撒被我殺在祭壇之上,我的後裔要成為大族,承受地土,成為萬國的祝福,都不可能會實現了。從人的角度來看,我們會篤信不疑地認為,只要亞伯拉罕將以撒獻上,一切就化為泡影了。如果要開賭盤的話,我想應該沒有人願意對賭。

況且,化為泡影的,正是神所答應的事情。是神在創世記12, 15, 17章的地方,親口答應了亞伯拉罕這些事情。不但應許,還和亞伯拉罕立了約。結果,現在竟然要亞伯拉罕把以撒獻祭。站在人的角度來看,神豈不是出爾反爾?

當然,我們已經知道結局了。亞伯拉罕通過了試驗。希伯來書告訴我們:「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纔要稱為你的後裔.』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希伯來書 11:17-19)

這裡真正的命題,是你對於神的應許,和人的認知,相信哪一個?那不可或缺的關鍵,你知道「神的應許」是什麼。重點不在於亞伯拉罕做了獻祭的動作;重點乃在於亞伯拉罕相信「神的應許」,勝過於對自己常識/知識的判斷。

對於多數人而言,「神」本身是一個抽象且空泛的概念。我們和神之間,要能夠產生實際且具體的關係,就必須要透過神和人之間的互動。神對於亞伯拉罕有一個具體的承諾,就是「祂的應許」。因著亞伯拉罕有從神而來,一個可以明白、理解的承諾,他可以展現他的信心。亞伯拉罕信神,並非信了一個抽象且空泛的神,而是信了一個應許他後裔要成為大族、成受地土的神。然後聖經告訴我們:「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世記15:6)

如果神根本沒有答應我的事情,我的信心就沒有意義。許多時候在教會,遇到了適婚年齡卻找不到對象的人,我們會鼓勵他們要對神有信心。或者,他們自己會鼓勵自己要對神有信心,神一定會預備一個最適合的人給他們。這種時候,除非神真的有應許這一件事情,否則他們只是自己想像一個答應了他們要賜下對象的神,然後自己一廂情願地相信做了這個應許的神。他們的信心,並不是建構在神的應許之上,而是建構在自己的想像和一廂情願之上。

我們知道基督徒是因為信靠基督耶穌,而可以戰勝了罪惡,得到與神永遠同在的盼望。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如今已經在基督耶穌裡面實現了。也就是說,我們如果要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就是要在面對到一切的試煉和試探的時候,信靠基督耶穌。當然,那不可或缺的關鍵前提是:你知道神在基督耶穌裡的應許和福音,到底指的是什麼。

因此,這段經文的問題,從來不在於神怎麼要求了一個如此「殘忍」和「不講道理」的事情。這樣的想法,是把人拉到的審判的地位,去判斷神的作為是否可以被人接受。但是,重點不在於神是否殘忍或可惡,重點在於亞伯拉罕是否相信神和神的應許,勝過對於自己和自己認知的相信。

當然,對於今天的人而言,除非你和亞伯拉罕一樣,知道神到底應許了什麼,又藉著基督耶穌成就了什麼,否則就連被試驗信心的資格都還沒有。



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甚麼.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神。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翰福音 8: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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