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喫的人、是為主喫的、因他感謝神.不喫的人、是為主不喫的、也感謝神。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羅馬書 14:5-10)
基督徒的信心,乃在於我們堅信自己是靠著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成為救贖,以至於在神的審判台前,我們要因著基督耶穌的福音而進入神的永恆之中。但是,建構在這個信心的前提之下,每個人面對到同一個情形的時候,卻未必會產生相同的反應和行為。這時候,教會之中就非常容易產生紛爭。因為,信心軟弱的人,會容易論斷信心剛強的人;而信心剛強的人,會容易輕看信心軟弱的人。
舉例來說,我從小待過的教會之中,有幾個教會對於領會的穿著都有規定。例如,男生必須要穿西裝,打領帶。如果講道的人沒有穿西裝外套,那麼領會也可以不必穿西裝外套。女生則必須穿套裝配裙子。裙子不能夠太短,至少要遮住膝蓋。另外,也規定必須要穿包鞋。曾經有個傳道人說,領會和講道的人,穿著應該要比會眾高一級。這樣才能夠表現出我們對神的尊重,以及對服事的看重。我的疑問是,會眾裡面如果有人穿西裝,那我難道要穿燕尾服?(規定的本身不是問題,問題在出於什麼動機有這規定。)
誰是信心剛強的?誰又是信心軟弱的?在對基督耶穌的贖罪祭確實有信心的前提下,我們知道沒有穿著是真正高級,也沒有穿著真正是低級,只有出於什麼心態而穿的問題。換句話說,我的穿著和我對基督耶穌之間的信心,一點也沒有關聯。那麼,信心剛強的人,就是那些知道穿著本身沒有任何差別的人;信心軟弱的人,就是那些堅持要穿得「高級」的人。
按著保羅在這裡的教訓,信心軟弱的人,堅持要穿得高級與正式,這完全是他的自由。信心剛強的人絕對不會去禁止別人領會的時候要如此穿著。信心剛強的人,我們不必擔心他會論斷軟弱人的行為,而是需要擔心他會輕看軟弱人的信心。但是,反過來則會發生問題,因為信心軟弱的人,會堅持所有的人都應該要如此穿著,才討神的喜悅。他們會論斷那些穿著沒有達到他們標準的人。因此,常常聽到有人會在聚會後向牧者反應,剛剛那個領會裙子太短之類,會引誘人犯罪之類的言論。這種講法,是出於論斷。他們認為基督徒不可以穿太短的裙子領會,而剛才那個領會犯了這個規矩,應該要訓誡一下。
從個人的角度出發,信心剛強的和軟弱的,他們可以按著各自的信心,去決定他們的穿著。但保羅叫我們不要論斷信心剛強的,也不要輕看信心軟弱的。這個時候,教會如果訂了一定要穿西裝和套裝的規定,該怎麼解讀?我得到過兩個很妙的答案。一、眾人以為美的事情,要留心去做。這個部份,在我們講到羅馬書12:18的時候就已經知道,這個經文和這裡一點關係也沒有。二、為了信心軟弱人良心的緣故。這是出自哥林多前書第8 章保羅討論到類似事情的地方。
為了信心軟弱人的緣故,信心剛強的人不會故意在領會的時候去穿奇裝異服,或是故意要穿著的暴露或失禮。這一點也沒有問題。但是,是否等於教會要訂出穿著的規矩?我們前一篇有提到,這裡有三種關係存在。信心剛強的人、信心軟弱的人,以及教會作為一個群體的存在。
教會要如何幫助信心軟弱的人不要論斷?是訂出規矩來?還是正確地教導信心軟弱的人,告訴他們基督的救恩和穿著無關。因此,他們自己信心還沒到位,認為要穿著正式才討神喜悅,這是他們的自由。但是,他們不能因此去論斷那些信心剛強的人,因為知道是他們自己與神之間的關係。
結果我們看到許多的教會,訂出了穿著的規矩,就成了紛爭的來源。因為信心軟弱的人,就抓著教會的規矩,去論斷信心剛強的人。事實上,我們可以知道,信心軟弱的人挾持了教會的治理,拒絕讓教會按著信心行事,而把教會導向按著行為表現來行事。這就成了今天許多教會脫離的信心的恩典,落入律法主義的重要原因之一。難怪保羅在羅馬書12章一開始就要說:「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羅馬書 12:3)」教會該做的,是讓信心增長,而不是滿足信心軟弱者的情慾,導致他們看自己過於所當看。
回到基督耶穌的復活之中,就看見日子也好,食物也好,穿著也好,都與信心無關。有信心但軟弱的人,你願意在行為上謹慎,這是非常好的事情。但是,這並不應該構成你可以去論斷那些與你意見不同之人的條件。因為,當你用這個去論斷人的時候,你正在脫離基督耶穌的恩典。信心剛強的人,你知道自己的自由,這是非常蒙恩的事情。但是,這並不構成你去輕看他人的條件。因為,你的信心使你得到的自由,是從神的恩典而來,不是你自己有什麼了不起的成就。你需要的,乃是將你領受的,分享給信心軟弱的人,讓他能夠同得安慰。比起訂出規矩要人遵守,保羅的教導,才是教會應該要依循的標準。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喫、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喫、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喫。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我若謝恩而喫、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 10: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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