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靈修短篇] 羅馬書:真以色列的奧秘

讀經: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你們從前不順服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羅馬書 11:25-32)
保羅在這裡要替羅馬書9-11章,關於以色列人作為亞伯拉罕的子孫,領受了神的律法,卻沒有認識基督耶穌這一件事情作一個總結。我們甚至可以說,這是羅馬書1-11章的總結。在今天這一段經文中,保羅要告訴我們,神允許一切事情的發生,最後都是要使人得蒙憐恤,並不區分以色列人和外邦人。

我們說過,神和亞伯拉罕立約,答應要賜給他和他的後裔能夠承受地土,就是進入神的國。不但如此,神還藉著摩西和以色列人立了舊約,就是律法之約(申命記5章)。我們也說過,基督耶穌的福音,就是神實現了他向亞伯拉罕立約的承諾,也是神成全了律法之約的方式。所以保羅在這裡又提到了兩段經文:「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以及「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救主指的就是耶穌,而當耶穌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神使他從死裡復活的時候,因著除去了世人的罪,使人能夠進入神的國,神就達成了祂與以色列人所立的律法之約。

在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保羅都講過,亞伯拉罕的後裔,指的是單數,也就是指著耶穌一個人。所有能夠因著神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而承受基業的人,必須藉著亞伯拉罕的後裔,耶穌,才能夠承受。也就是說,我必須「在基督裡」,才能夠享受這樣的榮耀。因此,當保羅說「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的時候,他指的並不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血統上的所有後裔,而是所有在基督耶穌裡的人。

可是,有人會說,神藉著摩西和以色列人立了舊的律法之約,這可是和所有亞伯拉罕血統上的後裔所立的,並不是單獨指向耶穌一個人。沒錯,所以保羅說:「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這裡的揀選,並非指的重生得救,而是指著神因著列祖的緣故,選了血統上的以色列人,賜給他們律法,並要使用他們去活出兩種截然不同的可能性:靠律法稱義,和靠律法知罪。神選召以色列人,賜下律法這個從神而來的禮物,是沒有後悔的。

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神賜下律法,按著人的罪性,以色列人變成了律法主義者,其實是不難想像的。我們沒有特別從神領受律法,按著自己的罪性,都還能夠靠著道德和法律而成為律法主義者,何況以色列人是領受了從神而來的律法?但是,藉著律法叫人知罪,基督耶穌的福音才能夠被彰顯出來。若不是先有律法,基督耶穌又要如何成為律法的總歸?保羅說過:「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羅馬書 5:13)」。若不是律法叫人知罪,神又要如何讓人知道: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保羅說:「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但那是為了福音的緣故。從前,我們這些外邦人不順服神,但卻沒有能夠知道的自己不順服神的可能。神藉著選定以色列人,賜下律法給他們,在把基督耶穌的救贖從以色列人當中帶了出來,使我們這些外邦人蒙了憐恤。那麼,如果領受了律法的以色列人,是神要叫人知罪的選民,我們這些領受了恩典的基督徒,難到不是要叫人蒙憐恤的選民? 所以保羅說:「你們從前不順服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哦,你管他以色列人是不是被神捨棄了?請你只管將蒙憐恤的救恩,不分階級、種族、黨派,分享出去就對了。

神要施恩,人也需要神的恩典。但是,如果人沒有被神的律法圈在不順服之中,人又如何知道自己需要神的恩典?藉著神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我們無可推諉的知道人都是罪人,需要神的恩典讓我們脫離罪的綑綁。神藉著將律法賜給以色列人,叫人知罪,看見基督耶穌。這是神的恩賜和選召,並沒有後悔。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基督耶穌將神的揀選,從以色列人延伸到所有的人。等到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當中,神選民的人數滿足了,以色列全家和蒙恩得救的外邦人都要藉著基督耶穌作為我們的中保,使我們在神的審判前得著救贖,不被定罪。這,就是神對人的憐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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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加拉太書 3: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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