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3日 星期四

[靈修短篇] 羅馬書:聽見主的前提

讀經:但我說、人沒有聽見麼.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麼.先有摩西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又有以賽亞放膽說、『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羅馬書 10:18-2)

人沒有聽見神所賜基督耶穌的福音,是誰的問題?我們有可能將責任推給神,以至於我們可以躲過這個責任嗎?保羅的回應是:「人沒有聽見麼.誠然聽見了」。殘念,沒有可能。如果說福音傳到了地極,作為神用來將自己顯明的族群,以色列人又怎麼可能沒有聽見?對於以色列人也好,任何其他沒有聽見的人也罷,問題不是沒有聽見,問題是不願意聽見。

為什麼不願意聽見?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為自以為已經聽見了。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神將祂的律法賜給他們,將自己的心意交付給他們。但以色列人心裡驕傲,因為受了神的選派,就自以為了不起。但神的意思,不是要以色列人自成一國,而是要他們將神的心意傳到萬國。以色列人從自己的立場出發,曲解了神的心意,就成了悖逆頂嘴的百姓。重點從來就不在於神是否將祂的話語賜給他們,重點在於他們是否聽見並且明白神話語中的心意。

保羅引用了摩西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這一節經文出自申命記32:21。如果我們仔細看,我們可以看出來神的意思是:「我眼中有你們,但是你們眼中沒有我,因此我要把我的眼光轉向那些被你們看輕的人身上,而你們就要生氣、憤怒。」神說,你們表面上是我的選民,領受了我的話語,但心裡面愛的卻不是我,而是世界上的偶像。因此,我要將恩典臨到那原本不屬我的,到時候你們發現恩典已經離開你們的時候,就只能生氣、乾瞪眼,但卻後悔莫及。

神和人的關係必須是雙向的。除了神愛人之外,被神所愛的人,也必須要愛神。任何蒙了神愛,卻不愛神的人,神說你得不到我的揀選。這是因為我們和神的關係,並非是一種我要透過神去得著什麼其他東西的關係。我們和神的關係當中,我所要得著的,就是神自己。因此,當人聽了神的話語,卻沒有因此而看見神自己的時候,就是聽見了卻不明白。

今天的教會也是如此。在教會中,許多相信耶穌的人,讀聖經,思想神的話語,但想的事情卻不外乎兩種。一種,是我如何照著聖經的道理,去成功經營我在世界上的事業、家庭、健康;或是我如何透過聖經中的經文,去讓神替我實現這些事情。另外一種,是我如何藉著聖經中的耶穌,使我能夠進天堂。這兩種人相信神,相信耶穌,並不是因為想要認識、敬畏獨一的真神。他們相信神,是為了換取他們所想要得到的東西。是的,基督徒有永生的盼望,但是這個盼望並非是一個我要去樂園,然後在那邊快樂一輩子的盼望。這個盼望,是我要去一個與神同在直到永遠的地方。差別在於,自私的天堂,是只要去到那個地方,卻不在意神是否同在;真正的永生,盼望的卻是去到神所在的地方。祂在哪裡,哪裡就是樂園。

神是公平的,祂讓自己能夠被所有人聽見,而不是只有那些鑽研律法,或是熟讀聖經的人才能夠找到他。祂將自己所賜基督耶穌的福音傳到地極,任何人聽見了,明白了,相信了,就能夠得救。但是,對於那些只因為自己在教會裡待久了,聖經每年都會讀個一兩遍,自認為是屬神,卻滿心只在意自己的人,神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意思就是說:你們天天讀聖經,我的話天天在你們當中,但你們依舊悖逆頂嘴。

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翰福音 5: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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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約翰一書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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