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6日 星期日

[靈修短篇] 羅馬書:揀選之恩

讀經: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麼.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主阿、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神的回話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馬書 11:1-6)

羅馬書9-11章看似是保羅在解釋以色列人作為神的選民,卻沒有都認識、信靠基督耶穌的事情,雖然確實是有這個部份,但保羅其實是藉著以色列人的情形,更深入地解釋了神救贖恩典的奧秘。看羅馬書9-11章,如果以為保羅只是在解釋以色列人的事情,就難免失焦而沒有辦法真正理解保羅所想要傳達,關於福音的奧秘。

這裡,保羅再一次的提到了神揀選的主權。當我們用人的眼光,專注在以色列這個民族沒有全部認識耶穌的時候,保羅說,以色列人當中,也是有得救的。首先,他說:「不然你們以為我是誰?我難道不是以色列人?」然後,他告訴我們,重點不在於以色列人,而在於「神預先所知道的」百姓。

保羅舉了以利亞的例子。先知以利亞奉了神的差遣,去譴責以色列王亞哈和皇后耶洗別,後來被耶洗別追殺。保羅在此引用了列王記上19:14-18,以利亞和神的一段遭遇和對話。當以利亞向神控告以色列人,說:「主阿、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的時候,神回了以利亞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神的意思是:「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背棄了我。從背棄我的以色列民當中,我有為自己預備了七千個人,是未曾背棄我的。」

保羅知道我們心裡的疑問,以色列人如今整體而言看似拒絕了基督耶穌的福音,難道是神棄絕了祂的百姓?他的答案是:「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

然後,保羅下了一個看起來有點奇怪的結論,他說:「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雖然說是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而且他們是神為自己預備的,是出於神的恩典而被存留,但是,這和行為有什麼關係?為什要強調不在乎行為?

當保羅強調「不在乎行為」的時候,他的意思是要我們不要用「以色列人」是否全體蒙恩來看待神的恩典。換句話說,認為承受了神律法的「以色列人」都要全部得救的意思,就是要求神要使每一個遵守「律法」的人,都要能夠進入神的恩典。但這樣一來,他們得著恩典,豈不是靠著他們守了律法?豈不坐實了以色列人可以靠立功之律得著神的國?這樣,恩典就不是恩典了。因為,恩典必須是白白得來的。但如果守律法的每個人都一定蒙恩,他的恩典豈不是因著他守了律法而得的?

因此,當我們問:「神棄絕了祂的百姓(以色列人)嗎?」的時候,我們應該要知道,當然不是這樣的。神賜給他們律法,卻從未應許人要靠律法得救。因此,以色列人沒有都認識耶穌,甚至於多半不認識耶穌,並不等於神棄絕了祂的百姓。但同時也不等於領受了律法的以色列人都不會認識耶穌,因為保羅自己是按著律法而生的以色列人,也沒有放棄以色列人的身分,卻依舊蒙了神的揀選,承受了神的恩典。

有些人解讀羅馬書9-11,認為以色列人最終都會得救,顯然是出於對恩典的不認識。更有些人出於自己的想法,就主張神有兩個教會,基督教會和猶太教會。這兩個教會,都是神的教會,都會得著救贖,基督教會是出於恩典;而猶太教會則是因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保羅在這裡已經清楚地戳破了認為以色列人最後都會得救的說法。

但更重要的是,保羅在羅馬書11章清楚地想要告訴基督教會,如同以色列人不會全部得救一樣,一個人也不會因為你歸屬在某個基督教的教會底下,就因此蒙受神的恩典。你必須是因為蒙受了神的恩典而歸屬在教會之中,而不是因為我歸屬在教會之中,就認為自己是蒙受了恩典。因為,「歸屬在某個教會之中」的概念,就是倚靠著「行為」、「立功之律」的概念。但是,這樣就不是恩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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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 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纔表明出來了。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摩太後書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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