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

[靈修短篇] 羅馬書:不以福音為恥

讀經: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馬書 1:16-17)

「福音」的必要性是因為人需要「得救」;而「福音」的真實性是因為神有能力「拯救」。

講到神的福音,就不能不提到「罪」。但是講到「罪」,就一定會得罪人,會被當成荒謬。尤其是今天的社會要求要「積極正面,以人為本」:不能夠指責人,要講正面的話,多鼓勵,少批評等等,告訴一個人他是罪人,就等於是在貶低他的價值。然而,福音乃是以人有罪為前提,並且告訴他,一個人必須要脫離罪惡才能夠得救。兩種世界觀是全然相反的。

試想,一個母親如果要勸加入幫派的兒子悔改,苦口婆心地勸他:「你加入幫派是不對的。你和這群人在一起只會越陷越深。你應該要脫離這樣的生活。打打殺殺的事情害人又害己。」如果這個兒子現在很喜歡他們這一群哥兒們,覺得和他們在一起很安心,有照應,當母親這樣子「囉嗦」的時候,你想,他會不會覺得母親很煩?但是,母親知道自己是對的,不但不會以自己的勸說為恥,反而會持守自己的立場,等候兒子的悔改,期盼有一天兒子能夠明白他的苦心。

當然,一個人要能夠「不以福音為恥」,首先,他必須知道什麼是「罪」;然後,他必須知道什麼是「福音」。

我們常常以為「罪」是不好的行為,如殺人放火、作姦犯科。確實,這些是「罪」。但這些只是「罪行」,而不是「罪性」。在羅馬書2章,保羅告訴我們,「罪性」,就是「論斷人」,就是人因為不認識神,所以自己取了神的地位,隨自己的意思像個神一般地到處判斷、論斷人。

今天的社會氛圍,要我們避免看見人的壞,多多看見人的好。每個人都變成了不能夠被批評,被指正的狀況。但正因為如此,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沒有問題的,所以如果有問題,一定都是出在別人身上。我們鼓勵積極正面,以為這樣可以解決世界上所有的紛爭、邪惡。但是,正因為人有「罪」,所以世界上的問題不可能停息。而如果我們都看自己為無罪,那麼怪罪別人就成為必要且理所當然。

我們要求「積極正面,以人為本」,結果就是每個人都以自己為本,積極正面的看待自己,至於其他人如何就都不重要了。說穿了,「人本」就是「罪」,惟有「神本」才是「義」。

你不以福音為恥嗎?你願意為了「福音」的緣故,自己面對,並挑戰其他人也面對自己的「罪」嗎?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如果沒有意識到自己與神隔絕,要如何尋求與神和好?人如果不知道罪,要怎麼知道自己與神隔絕?同樣的,人如果不知道赦罪的「福音」,不知道這福音是神的大能,要如何不以福音為恥?

每一個世代的基督徒,面對到的都是罪惡的世代。因為,每個世代的人,都需要神的福音。我們今天所在的這個世代,教會講到「罪」,都好像那是亞當的問題,而我們只是無辜的受到牽連。好在,耶穌替我們解決了這個問題,讓我不用倒楣受罪。如此,我們就不需要去面對我們自己的「罪」,而只需要把它當成一個抽象的概念,拋諸腦後就可以了。殊不知,一個不使人坦然面對「罪」的福音,就是一個令人羞恥的福音。

如同挪亞旱地上蓋方舟,是令人恥笑的,今天在罪人當中所傳的福音,就是罪人們所恥笑的。教會,作為黑暗世界上的光,應當不以福音為恥,因為這是神的大能,為要拯救恥笑他的罪人們。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面對「罪」,你會發現神的福音已經替你把問題給解決了。你不但不會以福音為恥,你還會傳福音,將光照造黑暗之中。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加拉太書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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