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馬書 1:16-17)
神的福音顯明了神的義。我們從神的福音中,看見了那一位公義的神。不但如此,我們也從神的福音中,看見神要如何施行公義的審判。保羅告訴我們,就是憑著「信」。
我從小一直有一個疑問:在耶穌以前的人,那些舊約時代的人,他們要如何得救?他們又沒有耶穌可以信,是要靠什麼得救?如果他們是靠著行律法得救,那麼如今的人為什麼不能靠著行律法得救?況且,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如果他們不是靠著行律法得救,又沒有耶穌可以相信,難道他們都沒有得救?但我們知道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大衛這些人,神不可能沒有拯救他們。
這一段經文,保羅告訴我們,不論是舊約或新約,所有能夠在神的審判前被成為義的,都是藉著「信」。他說:福音顯明神的義,就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的義。
神的福音,就是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所完成的工作。神在創世以前,在造人以前,便擬定好了祂要給世人的福音。而耶穌基督在某個時間點,於某個地方,完成了神的計畫,實現了神的福音。這個福音,顯明了神的義。因為,從來就沒有人對神福音的完成有任何的貢獻。神自己擬定並藉由耶穌實現了福音,證明了自己是按公義審判的神,也證明了自己是提供罪人通過審判之福音的神。任何人來到神的面前,都無法抗議神是不公平的。
有人也許會抗議,說:「但是古今中外有很多人都從來沒有聽見從神來的啟示,又要如何「信」呢?」羅馬書1:18-2:16會回答這個問題。基本上,保羅告訴我們兩件事情:第一、神所造的世界,足夠叫人無可推諉;第二、如果有五千年前的太平洋島民是在神面前稱義的,他稱義的原因是因為「信了神的福音」。事實上,你不需要管別人,只需要管好自己就可以了。
「本於信,以致於信」在希臘原文的翻譯上,有不同的幾種可能性。我們這邊不深入研究翻譯上的問題。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神的義」藉著神的福音被顯明出來,我們可以發現,原來從舊約到新約,神的審判並祂審判的標準,一直都是建立在「信」之上,從未改變。所以,經上記著說:「義人必因信得生」,意思是說:所有在神面前被稱為義的人,全部都是因為他有「信」的緣故。神是公平的,你除了認識到神的福音,並且在「信」裡面順服這個福音,再沒有其他的救贖。
原來,「神的福音」是超越時間與空間的。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作,是一切「信」的源頭。福音奧秘,在於它是神的計畫,藉由耶穌的作為所完成。不論是在新約時代聽信了「神的福音」,或是在舊約時代因著聽信了「神的應許」,這些人都因著耶穌成就了神所應許的福音,而得以「因信稱義」。希伯來書也證實了這樣的說法,論到舊約的義人:「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希伯來書 11:13-16)」。
也許你會問:「這很重要嗎?」這非常的重要。因為,惟有以此為前提,我們才能開始正確地理解舊約律法存在的價值,並且體會耶穌所代表的福音。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 5:17-18)」神的福音,從亞當到現在,都是本於「信」。即使是舊約時代,也從來不是憑著律法。
神是公義的神,祂的標準未曾改變,也永不改變。但神施恩拯救,賜下了耶穌基督,成就了福音,使一切「信」的人都能夠稱義,並且成為神的義。因為,凡「因信得生」的人,就成了替神作見證的人,向世界見證神的義。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加拉太書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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