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3日 星期三

[靈修短篇] 羅馬書:論斷的權柄

讀經: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麼。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羅馬書 2:1-10)

在聖經裡面,律法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存在。即便到了今日,對於律法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存在,仍舊是充滿了各種爭辯。有些人認為律法已經過去了,不必再管;有些人認為律法依舊有效,人必須遵行;有些人則認為律法依舊存在,但從舊約跨到新約的時候,律法產生了變化,從盟約(covenant)變成了規範(rules)。保羅接下來在羅馬書中,開始要進入對於律法的討論。對於這些爭論,事實上保羅都有完整的回應。之所以會有這麼多的爭辯,其實源自於人的「罪性」,以及律法和罪的關係。如果我們不真正的明白基督耶穌的福音,我們就難以看清律法和罪的關係,就會強解神的律法。

有時候我們看這一段經文,會覺得很無奈。因為,誰不會論斷別人?當然,我們要先解釋的是,「論斷」指的是對人,而不是對事。如果我不能夠對事情做判斷,這個世界就不會有秩序了。「論斷」指的是對人的判斷、審判。但即便如此,人怎麼可能不論斷人?我看到一個殺人魔,難道我不可以覺得這人壞的很可惡?不能判斷他是一個壞人?

但問題並不在於他是不是壞的很可惡,是不是一個壞人;問題在於你是否有判斷的資格。如果有,那麼你當然可以覺得他很壞,判斷他是個壞人。如果沒有,當你這麼做的時候,你把真正有資格判斷的那一位放在哪?我們常常把判決不合我心意的法官稱做恐龍法官。但是,只因為不合我的意,法官就是錯的嗎?只因為不合我的意,法律就是錯的嗎?這真的能夠合理化我對他人的「論斷」嗎?

神賜給猶太人律法,猶太人可以因為不合他們的意,就說神的律法是錯的嗎?是的,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尺。但是,每個人心中的尺,刻度都不一樣。誰有權利說,我的刻度才是真正的標準?當我主張你的行為不合乎我的標準時,難道不是正在證明我的行為不合乎神的標準?因為,「論斷」的權柄在於神,神才能決定審判的標準。當我「論斷」的時候,是用自己的標準來審判,搶了神的權柄。不論我的判斷是否正確,可以知道的是,我在神的審判中,是未達標準的,是有罪的。

律法是神所賜的一把尺。上面的刻度,不是我的,也不是任何其他人的,而是神自己的。但是,猶太人誤會了神所賜的律法,以為他們自己是神的選民,可以論斷其他的民族。保羅卻告訴我們,律法的標準,並非拿來論斷自己或別人的標準;律法的標準,正是拿來告訴我們,沒有一個人有資格論斷自己或別人。神才是標準的制定者與審判者。也就是說,每個人把自己拿來和神在律法上的標準一量,就應該說:「我有禍了!我真是一個罪人!」

但是,猶太人誤會了,他們以為自己是神的選民,所以蒙神賜下律法。對他們而言,外邦人是沒有被神揀選,沒有領受律法的罪人;而他們自己則是被神揀選,領受律法的選民。保羅的答案很清楚:「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猶太人作為選民,並不是被揀選得救;他們作為選民,乃是被揀選見證神。猶太人與外邦人,最後都一樣要受相同的審判,就是從神來的審判。所以保羅又說:「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羅馬書 2:6, 9-10)

今天許多人對耶穌的認識也是如此。這些人以為自己認識耶穌,是神的選民,能夠判斷是非。如同猶太人以為自己從神領受了律法,能夠判斷沒有律法的外邦人是罪人一樣,這些人也以為自己明白真理,是正義的代表,能夠分別善惡。保羅的回答是一樣的。如果你真的知道那使你得救的耶穌,以及耶穌背後所代表的福音,你就不會論斷人。

能夠審判人的,只有神。神審判人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耶穌。在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不在耶穌裡的,罪已經定了。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明白基督徒為什麼不論斷人的原因。因為,在基督裡的人,榮耀、權柄、國度已經歸給三一真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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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瞎子豈能領瞎子、兩個人不是都要掉在坑裡麼。 (路加福音 6: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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