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 神的審判麼。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馬書 2:1-6)
我們說人有兩種選擇,一種是順服神,一種是不順服神。我們也說,所有的人都是不順服神的。當然,很多人會喊冤。尤其是那些為人正直,不偷不搶,自認為行事公義的人。但是,保羅卻告訴我們,你喊冤,就證明你有罪。因為,你拒絕了神告訴你的事實,堅持自己是無罪的。這樣子就證明了你確實是不順服神的人。
等等!這樣不是迴圈式的邏輯嗎?這樣子不是左右都要定我死罪嗎?答對了,神難道不是從頭到尾一直在告訴你,你有罪,得罪了神嗎?
事實上,我們有罪,得罪了神,從來就是無可推諉的。因為,我們一直在代替神作判斷。你判斷自己是正直的,判斷那個殺人犯是有罪的。重點不在於你的判斷是否正確,重點乃在於那是神的判斷,不是你的。因此,當你判斷別人的時候,你就定了自己的罪。
當神任憑人存邪僻的心,行不應該做的事情時,人就會用自己的標準去判斷。當我把我的政治立場看成正義,而相反立場的人看為不義或無知的時候,我正在扮演神的角色。當我把追求誠實看為正義,把那些用不誠實方法賺錢的人看為小人的時候,我正在扮演神的角色。不但如此,我會根據我的論斷、審判,採取對應的行動。可以的時候,我會懲罰、教訓他;不可以的時候,我會在心裡咒罵、鄙視他。
我們都是罪人,我們都會行不義的事。因為,我們雖然知道有神,卻不尋求神。因此,當我們論斷、審判他人的時候,我們的判斷確實有可能是正確的。但問題不在於我的判斷是否正確。人會行不義的事,因為他不順服神,自己下了一個判斷,按著自己邪僻的心,做了壞事。但是,你不把他交給神來判斷,卻自己替天行道,難道不也是「不順服神」,自己下了一個論斷,按著自己邪僻的心,犯罪得罪神?
想要當一個順服神的人嗎?什麼時候你把論斷的權柄還給神,什麼時候你就是順服神的人。什麼時候你看見了神審判的標準,並且讓自己和其他人都臣服在那個標準之下,你就是順服神的人。
神之所以要透過聖經讓我們知道人都有罪,並不是因為祂要懲罰我們。神這麼做,乃是要向人展現祂的恩慈。我們並沒有權利論斷人,因為這是神的權柄。神已經按著祂的旨意,透過恩典來審判人。所有能夠在神面前站立的人,都不是因為自己的行為良好,乃是藉著基督的恩典站立在神面前。凡在基督裡的人,必不被定罪。你是誰,還在論斷人,用人的行為來定人的罪?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 神的審判麼。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罪人與教會的差別,乃在於罪人是論斷人的,教會不論斷,只會讓人知道他還在罪中,與神隔絕。前者用自己的標準,後者是以耶穌為標準。例如近年來沸沸揚揚的同性戀議題。教會並不會定同性戀的罪,只會告訴他,只要不認識耶穌,就是與神隔絕的。如此看來,教會眼中並沒有同性戀不同性戀的問題,只有在基督裡不在基督裡的問題。
你還堅持自己的判斷,靠著自己的標準,想要來審判這個世界嗎?神說,你就是這個世界問題的來源。有一天,你那自以為公義的審判,要轉變成神的忿怒,臨到你的身上。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看見耶穌,將主權還給神,順服在神的福音之下,是人躲避神忿怒唯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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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阿、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詩篇 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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