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8日 星期一

[靈修短篇] 羅馬書:神不偏待人

讀經: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因為 神不偏待人。 (羅馬書 2:6-11)

猶太人,在聖經裡面,他們是一種特殊的存在。猶太人,是神的選民。在保羅的書信中,經常將猶太人與希利尼(希臘)人做對比。不但如此,保羅也經常拿猶太裔的基督徒與非猶太裔的基督徒做對比。最明顯的,莫過於羅馬書、以弗所書和加拉太書。這些對比,都有一個相同的重點,就是:神不偏待人

我們從自己的角度看事情,常常覺得許多事情理所當然。我們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並且從自己的角度看,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我們有自己的道德標準,並且從自己的標準看,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我們有自己的價值觀,並且覺得我追求這些東西,乃是理所當然的。我們只能看見自己的立場,所以覺得事情這麼看,是理所當然的。你講話那麼小聲,我沒聽清楚,要你再說一次是理所當然的;我講話這麼清楚,你第一次就聽到,不要讓我一直重複,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只有一件:每一個人打從出生,就不從神的角度看事情,只從自己的角度看事情。這樣的人,不討神的喜悅,與神隔絕,在神審判震怒之日受罰,是理所當然的。

猶太人以為自己是神的選民,以為他們與神立約,並且領受了神的律法,他們因此在神面前是蒙恩的。甚至於在初代基督教會中早期出現的異端,就是把在律法底下歸化成為猶太人,當成了接受耶穌的前提。也就是說,要接受耶穌成為你的救主,必須先成為律法底下的猶太人。

但是保羅告訴我們:神不偏待人。在律法底下的猶太人,並不理所當然地能夠在神的審判前面站立的住。成為律法底下的猶太人,也並非如那些信奉異端的猶太人所想,理所當然地是信耶穌的前提。

因為所有的人都把自己的認知、立場、價值當成理所當然,當成了真理。因為我們即便主張這個世界沒有真理,你還是主張了一個「這個世界沒有真理」的真理。因此,這個世界的真理,就是那創造宇宙萬物的真神,就告訴你,有一天神要按著祂的真理來審判這個世界,審判你我。

如果你還在用猶太人和希利尼人的立場來分辨是非;如果你還在用自己的立場、價值來判斷好壞,你現在需要的,是看見神的立場與價值。因為,祂不在意你是台灣人或中國人、男人或女人、貧窮或富有。祂只在意你是否在他的真理之中,就是祂將來要據以審判世界的那一個真理。

猶太人是神的選民,這並非是指只要是猶太人,就都能夠在神的審判面前站立的住。猶太人是神的選民,指的是他們要見證神的真實,並且神對人的救贖要從猶太人當中出來,向世人顯明(羅馬書3章)。同樣地,基督徒不要以為自己是「信基督教」的,自己就是神的選民。如果你沒有見證出神的真理,沒有放棄自己的立場,進入神在耶穌裡面所彰顯的價值,你並不會因為自認為是「信耶穌」的,就能夠在神的審判面前站立的住(羅馬書9-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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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馬太福音 7: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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