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的道。 (羅馬書 10:1-8)
這段經文相當不容易理解,因為中文或英文都會讓人對「神的義」產生誤解。如果還記得的話,我們在羅馬書一章和三章的地方有提到過,「神的義」有兩種解釋,而且必須根據前後文和整個福音的真理去判斷。第一種解釋,「神的義」指的是神藉著愛子基督耶穌實現他向亞伯拉罕所立的約,這就證明了神是公義的。第二種解釋,「神的義」指的是神向人所要求的義,神替人所設立稱義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