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4日 星期二

加拉太書1-3章 - 基督裡的合一(上)

讀經:加拉太書1-3章

前言

加拉太教會的光景,非常值得今天的教會警惕。加拉太教會是一個領受過聖靈,認識耶穌基督的教會。但是,他們受到了自稱是,但實際上不是基督徒的猶太人向他們另外傳了一個假的福音,一個沒有聖靈的福音,卻還相信接受了。今天許多的教會所傳的福音,與當初加拉太教會所聽信的假福音相當類似。但保羅說,傳這種假福音的人,他就應該被咒詛。

對於加拉太教會,保羅說:「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5:4)」如果,你今天是已經領受過聖靈的,那麼你是否在教會中聽到律法主義,靠行為見證,靠高道德標準討神喜悅的教導時,認出這是假的福音?如果你根本不知道該真福音與假福音究竟差別在哪裡,那你是否認識到你還未曾真正的認識基督耶穌所代表的福音?

基督徒不是只要說自己是信耶穌的就夠了,基督徒必須知道所信的耶穌究竟是誰,才能夠知道自己所處的福音,究竟是不是保羅所傳的福音,抑或是另外一個假福音。

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從「多元成家」看基督徒的「為什麼?」

寫這篇文章的動機,源自於最近關於民法972條修法一事,在教會與基督徒之間所引起的反應。但這一篇文章完全不是要表達我對於這一件事情本身的看法或立場。如果你可以從這一篇文章中看出來我對於民法972條修法的看法或立場,那麼我想這一篇文章就不值得你看了。

不談對於修法本身的看法或立場,那要談什麼?這裡要問的是,從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不論你對於「多元成家」草案的立場是什麼,你究竟有沒有先探討過「為什麼?」

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聖靈的幫助

讀經:羅馬書8:16-30

16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17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18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19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20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21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22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

23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25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26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27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馬太福音25章1-12節,耶穌講了十個童女的比喻。在這個比喻裡面,有十個童女在門外,拿著燈,等候新郎的到來。五個童女有預備油,五個童女沒有預備油。新郎遲延了,童女們都打盹,睡著了。等新郎半夜的時候到了,他們醒過來準備他們的燈。五個有預備油的,跟著新郎進了門;五個沒有預備油的,燈快滅了,急忙想要去買油,來不及進去,門就關了。買回來的時候,因為太遲了,就被擋在門外了。他們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耶穌的結論是: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個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25:13)

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關說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來到門徒那裡,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困倦。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太26:39-44)

關說,如果鬆散的來定義,應該可以定義為:透過有權力的人,去達成若非透過該特殊之權力,就無法達成之事。如此一來,透過老師幫忙小孩進去公立幼稚園,透過醫院人員幫忙插隊掛號,透過獄卒幫忙安排牢舍,透過關係幫忙安排工作,透過上帝、神明幫忙安排婚姻、學業、事業,都是關說。要區分的是,兩歲小孩請母親帶去坐馬桶,不是權力的問題,是能力的問題,不一樣。

2013年9月1日 星期日

審判人的,終必被神審判

讀經:馬太福音5:21-26

審判與公義

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基督徒與世人不同之處,在於基督徒相信末後的審判。等到末後的審判發生的時候,神要親自以他的公義判斷一切。而且,基督徒相信,惟有倚靠耶穌基督,因信稱義的人,才能夠通過神公義的審判。

在這個充滿不公不義的世界上,如果沒有末後的審判,人們就沒有公義的盼望。想要爭取公義,只有透過在世界上採取行動,才能得到我所以為的公義。因此,我非親自動手不可。也因此,真正認識神,相信神公義的人,與那些不相信,不認識,甚至自以為認識神的人,面臨到不公不義的景況時,所採取的行動,是截然不同的。

2013年8月19日 星期一

拉撒路與財主

讀經:路加福音16:15-31

耶穌的這個比喻。是的,這是一個比喻。有些人認為這不是比喻,而是真實發生的事情。但這是個比喻,是從路加福音第15章開始,一路延續下來的第5個比喻。前面3個比喻:迷失的羊、掉錢的比喻,以及浪子的故事,都是主要針對法利賽人、文士講的。第4個比喻:不義的管家,是對著門徒講法利賽人、文士。這一個比喻:拉撒路與財主的比喻,又是對著法利賽人、文士講的。所以,如果你在讀這篇比喻的時候,以為耶穌是在跟你討論金錢觀、財富觀的問題,你就會全然搞錯耶穌講這個比喻的目的。在這一個比喻裡,耶穌要顛覆宗教領袖對於「神的話」的認識。而且,他要告訴我們,只要你會錯意「神的話」,你可能以為自己很富足,但其實只不過是個財主。

2013年8月4日 星期日

律法的真締

因為神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沒有律法地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神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藉由基督耶穌審判他們。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羅2:11-29)

(以上經文係以和合本為底,以NASB為主要參考,加上NKJV與希臘文英文註釋,修改後成為筆者認為較容易理解之白話中文。筆者沒有重新翻譯聖經,至多算是把一些NASB的經文從英文翻成中文而已。特此說明。)

印度聖人甘地說:「我喜歡你們的這位基督,但我不喜歡你們的基督教徒。你們的基督教徒是那麼不像你們的這位基督。」(I like your Christ, I do not like your Christians. Your Christians are so unlike your Christ.)他還說:「如果基督徒真正按照聖經裡找得到的基督的教導生活,所有的印度人今天都會成為基督徒。」

他錯了。他錯在有自己的律法(羅2:14,15),卻不認識基督(羅2:16)。很不幸的,多數的基督徒看到甘地這段話,如果想到的是:我應該要更努力地按著聖經活出好行為,見證耶穌,讓印度人和其他人都能成為基督徒。恐怕你和甘地一樣,不真認識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