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來到門徒那裡,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困倦。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太26:39-44)
關說,如果鬆散的來定義,應該可以定義為:透過有權力的人,去達成若非透過該特殊之權力,就無法達成之事。如此一來,透過老師幫忙小孩進去公立幼稚園,透過醫院人員幫忙插隊掛號,透過獄卒幫忙安排牢舍,透過關係幫忙安排工作,透過上帝、神明幫忙安排婚姻、學業、事業,都是關說。要區分的是,兩歲小孩請母親帶去坐馬桶,不是權力的問題,是能力的問題,不一樣。
關說,可以有對價關係,利用條件交換取得自己想要的事情或東西。關說,也可以沒有直接的對價關係,而是利用與對方的「關係」,使對方協助動用權力,取得自己想要的事情或東西。但某種程度還是一種對價關係。一種不願意破壞關係,或建立更緊密關係的對價關係。
不是所有的「關說」都有法律上的問題,甚至未必都有道德上的問題。但如果我們與神的關係,是一種「關說」的關係,那可是大有問題。
是不是常常聽到類似這樣的見證?住在南部親戚的小孩生病,需要北上看醫生。由於生的病在當時是需要動的手術是有相當的難度,所以希望這個住在北部親人想辦法幫忙請託。也就是幫忙找人「關說」一下。但這個人拒絕了,告訴親戚這一件事情只能禱告交給神。根據他的說法,他做的見證是:因為他拒絕關說的見證,因著他的「義行」,神因此親自預備了當時最具權威的醫生,替這個孩子動手術。
這一類的見證很常聽見。好像也沒有什麼問題,不是嗎?
這裡的關鍵不在於結果是符合人的期待。神確實有可能運用祂的能力使人病得醫治。這裡的關鍵在於,見證的重點是:因為他拒絕關說的「義行」,換取了神動用了權力與能力,使手術得到了人期待的結果。但基督徒的「義」,除了透過耶穌因信稱義之外,再沒有其他的「義」!任何其他的(自以為)義,都是神眼中的罪!
試問,如果有一個孩子向同學炫耀的,從來都是:「每次只要我考試一百分,我爸爸就會送我任何想要的東西」。或者,「我告訴妳喔,只要我這學期考第一名,我爸爸就會給我一支iPhone、一台iPad」。但從來沒有聽過這個孩子提起自己與父親本身的關係。例如:「我爸爸有多愛我,願意早點下班陪我玩、丟棒球。」或者,「我爸爸很關心我,都提早下班教我功課、籃球等。」那麼,這個孩子在意的,是爸爸送的東西,還是爸爸?基本上,這個孩子和父親的關係,是一種對價的關係。孩子可以透過自己的表現,來控制父親的行為,來關說父親得到靠自己能力無法得到的東西。父親有能力從來不是問題,但如果孩子以為可以透過行為來控制父親動用權力去施展能力,這孩子與父親的關係就不正常。
通常我們問一個人為什麼要信耶穌,很多時候得到的回答是:「因為可以上天堂。」請問,這個人信耶穌的動機是「上天堂」?還是「認識神」?
請上帝、神明幫忙,是因為同時存在著權力與能力的不足。單純能力不足尋求神的幫忙,並不是我們要討論的問題。要能夠上天堂,當然需要透過神的能力。但如果你來到神面前的動機,只是想要透過你的行為(信耶穌),來換取神運用祂的權力,使你能夠上天堂,你要的就不是與神和好,而是自己的利益。任何人來到上帝面前都不會懷疑祂的能力,但動機才是「關說」與否的重點。
如果我們做的見證,都是「我本來找不到東西,一禱告就找到了」,「我本來考不上學校,一信耶穌就考上了」,「我本來家庭失和,一去教會就改善了」,你到底是要認識神,還是你只不過是想要透過耶穌的關係向神關說?
人為什麼要關說?因為有一件想要的東西或事情,但不靠關說就得不到,或難以確保會得到。在世界上有辦法的人,向人關說。在世界上沒有辦法的人,向神關說。在教會很多的見證,都是在誇口如何透過神,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東西。
但耶穌告訴我們:「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就是財利)。(太6:24)」如果神的存在,是為了滿足你的欲望,你的神就是瑪門。即便這個神的名字被你稱為耶穌,也是枉然。而你和神的關係,就是一個「關說」的關係。
耶穌親自示範了「義人」和神的關係,究竟應該是怎麼樣的一個關係。耶穌在準備要上十字架之前,在客西瑪尼園裡,向父神的禱告是這麼說的。第一次,耶穌說的是:「可以的話,我不想要上十字架承擔世人的罪,但不是我的意思,是你(父神)的意思。」第二次,和合本的中文聖經看不出來,但耶穌其實是這麼說的:「我父啊,我若不喝這杯,這杯就不能離開我,願你的旨意成全。」也就是說:「如果非得喝下這個杯之後,這個杯才能離開我,那我願意造著你(父神)的意思成全。」
保羅說:「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羅5:18b)」義行?「義行」不是指耶穌上十字架。「義行」是耶穌順從了父神的旨意,上了十字架。差別在哪裡?動機!耶穌的公義,不在於他的行為,乃在於他在乎父神的旨意,並且順從了祂的旨意。
耶穌並不需要上十字架。他上十字架不是為了他自己的好處,而是為了拯救罪人。什麼叫做「我父啊,我若不喝這杯,這杯就不能離開我」?耶穌知道父神的心意是要拯救罪人。而罪人要被拯救,必須要透過耶穌替罪人承擔罪的刑罰。這就是耶穌所指的「杯」。按著耶穌的心意,他當然不想要承擔人的罪,與神隔絕。但神的心意是要他替人喝這杯。耶穌喝這杯是他的順服。而透過與神隔絕,使無罪的變為有罪(林後5:21),他證明了自己的順服,自己的公義。所以喝完這杯,這杯(變為有罪)可以離開他。因此,如果在父神的心意之中,耶穌喝下這杯,是遠離這杯唯一的方法,他願意經過這一遭。
這是何等的順服!耶穌在聖經裡提到神,都稱神為父。惟有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沒有稱神為他的父,他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b)」為什麼?因為他身上承擔了所有人的罪,這個時候,神是神,卻不是父。
罪,從來就不是殺人放火這些行為的本身。這些行為不過是罪行。罪,是人不願意看見神的意思,卻只看見自己的意思。所以來到神面前,也不過是天天向神關說,希望透過和神攀關係,可以在世界上得到自己想要的好處。這就是人的罪性。罪行不過是罪性所帶出的結果罷了。但耶穌和神的關係卻不是「關說」的關係。
耶穌知道人犯罪,虧欠了神的榮耀,沒有辦法把神當成神來敬拜,心裡充滿了自己的欲望。耶穌同樣知道,惟有罪得赦免,認識神,人才能真正得得到滿足。神愛世人,祂的心意是希望我們可以與祂和好,而耶穌清楚父神的心意。所以,「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羅5:8)」
使人得到滿足的,不是向神關說得來的祝福;使人得到滿足的,是藉由耶穌,因信稱義,得以認識神。齊克果在《致死的疾病》一書中寫道:「信心是『將自己單單與自己連結,並且願意做自己,把自己的存在赤裸裸的建立在神的權能之上。』」什麼意思?就是我因為把自己的存在價值建立在認識神之上(透過神的權能:耶穌的救恩),所以我可以做我自己,願意做我自己,而完全不需要受到任何環境、光景的影響。又說:「罪就是『自己是自己的主人,也可以說,是自己全然主宰一切。而這其實是絕望,卻又同時被自己認為是享樂與享受。但任何人靠近仔細一看,都可以發現這樣的主宰,就好像一個沒有國土的國王,他實際上沒有領土。他的光景,他的管轄,都可以在瞬間的轉念之下被革命推翻。因為這一切都隨機的取決於他自己。』」他的意思是,如果你沒有找到神,你只能夠自己去決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並且說服自己這個就是自己需要的。但隨便一件事情發生,你的需要可能又改觀了,因為這些需要都是你自己決定的。
人沒有辦法在行為的層次上順服神,討神喜悅。不論人做什麼,都不可能討神的喜悅。這就是人的罪性。因此,耶穌替我們活出了我們應該活的公義,卻又替我們受了罪的刑罰,死在十字架上。惟有「相信」耶穌並他釘十字架的救恩,我們才能夠得著滿足。惟有這樣,神才不會對我們而言只是一個抽象的,隔絕的存在。神才會成為我們在天上的父。
有一個人得了連醫生也不知道的怪病,變成近乎植物人。教會問家屬代禱單上要寫什麼。家屬說:「就寫『在這件事情上,願神的旨意成全。』」寫代禱單的人馬上回答說:「那就先不寫在禱告單上了。」不向神關說、開清單,就不知道要跟神說些什麼,正是不認識神的表現。
人為什麼要向人關說,向神關說?因為不認識神。人的罪性會使人渴望神以外的欲望可以獲得滿足,但讓我們操練滿足於在耶穌基督的救恩之中,滿足於認識神。如果你像耶穌一般的認識他的父神,面對到任何的事情,你的禱告會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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