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1日 星期二

神國的福音

讀經:14 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 15 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21 到了迦百農、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 22 眾人很希奇他的教訓.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 (馬可福音 1:14-15, 21-22)

世界,一個與神隔絕的存在

聖經從創世記一開始就告訴我們,亞當和夏娃因著不遵行神的命令,吃了神交代他們不可吃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就得罪了神,與神隔絕了。從人的角度來看,也許覺得這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不過就是一顆果子而已嘛。吃了一個果子的確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但人憑著自己的判斷,就公然地違背神的心意,還有什麼比這更嚴重的事情嗎?試問,公司老闆交辦的事項,父母叮嚀的規矩,政府訂定的法規,如果你隨意憑著自己的喜好來遵行,難道不必做好承擔後果的覺悟嗎?古時候,不必皇帝,縣太爺就好了,在他升堂的時候,你因著違背他的意思而要吃板子的時候,難道不叫「縣太爺饒命」嗎?這樣,當人沒有把神和祂的命令當成一回事的時候,難道不必被神定罪,然後從賜生命的神面前驅逐出去嗎?

2015年3月15日 星期日

耶穌:神得勝的榮耀

讀經: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甚麼纔好呢.父阿、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阿、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站在旁邊的眾人聽見、就說、打雷了.還有人說、有天使對他說話。耶穌說、這聲音不是為我、是為你們來的。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眾人回答說、我們聽見律法上有話說基督是永存的.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這人子是誰呢。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耶穌說了這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 (約翰福音 12:27-35)

前面,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約翰福音12:24)」。緊接著,耶穌說:「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甚麼纔好呢.父阿、救我脫離這時候。」這看起來似乎有些矛盾。一般而言,得榮耀的時候,應該是興奮、快樂、期待的感覺才對。然而,耶穌卻在這裡說:「我現在心裡憂愁。」為什麼呢?因為,為了這個得榮耀的時候,耶穌必須付上極大的代價。

2015年3月9日 星期一

耶穌的榮耀

讀經: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那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約翰福音 12:23-26)

一個人眼光的焦點放在哪裡,他的行動一定會反應出他心中真正的所愛。一個人表面上可以是一個樂善好施的人,但也許他所追求的,不是幫助人,而是要藉著幫助人而得著世人的稱讚。如果他其實是想要透過施捨去換取掌聲和肯定,當他沒有得到掌聲和肯定時,他就不會再繼續樂善好施。

2015年3月1日 星期日

無知的合一

讀經: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路加福音 23:12)

無知是真理的敵人,因此無知的人們彼此之間一定是朋友。一個人若不是站在真理的一邊,就必然是站在錯謬的一邊。

2015年2月24日 星期二

義人挪亞

讀經: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就是閃、含、雅弗。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分一間一間的造、裡外抹上松香。方舟的造法乃是這樣、要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方舟上邊要留透光處、高一肘.方舟的門要開在旁邊.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層。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 (創世記 6:7-18)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告訴我們,聖經有兩種解讀方式,一種是錯的,一種是對的。錯的,是按著字句去解讀;對的,是按著精意(聖靈)去解讀(林後3:6)。按著字句,即便你可以合理的論述出一個道理來,這樣子的解釋,仍舊是錯的。按著精意,也就是照著聖靈的啟示去解釋,是唯一能夠看懂聖經的方法。換句話說,只要不是從神領受聖靈啟示的人,就算能夠把聖經的內容講得天花亂墜,他還是錯的。聖經並不是論語、哲學、靜思語,可以讓人隨己意去參透;聖經是神的話語,必須要按著神的啟示去明白。

2015年2月23日 星期一

兩種義

讀經: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 (路加福音 22:37)

之前也有在部落格中提到過,有些教會關於「義」的教導,主張基督徒有兩種義,並且兩種義都要兼顧。第一種,是因信稱義的「義」;第二種,是行為上的「義」。最近傳講這樣教 導的人又再次提及這樣的論點,也因為這些教會並沒有意識到這樣的教導明顯地違背真理,因此在這裡再一次地針對這樣的異端做出解釋。

2015年2月20日 星期五

真實的歷史

(節錄鍾馬田牧師講道之一部分1;translation is mine)

 

讀經: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創世記 3:15)

 

(論到魔鬼如何引誘亞當和夏娃犯罪得罪神,並因此成了世界的主宰)

那麼,按著本性,不分男女都是在主宰這個世界的魔鬼的權能、權柄和能力之下。牠是這個世界的神(哥林多後書 4:4)。牠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在現今被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以弗所書 2:2)。所以,世界上所有的男男女女所面臨到的問題,並不是某些罪行或軟弱,也不是渴望那個心中得不到的快樂,或是想要對事情有一定程度的掌握、希望與滿足,這些都不是他們的問題。我們每一個人所面對到的問題,是如何能夠逃離魔鬼的權能;如何從魔鬼的手掌心裡逃脫;如何,不論用什麼方法,能夠離開黑暗的國度,進入神的光和認識之中;如何回到那個我們被逐出的樂園裡;如何能夠繞過那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創世記3:24)?這才是我們所面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