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那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約翰福音 12:23-26)
一個人眼光的焦點放在哪裡,他的行動一定會反應出他心中真正的所愛。一個人表面上可以是一個樂善好施的人,但也許他所追求的,不是幫助人,而是要藉著幫助人而得著世人的稱讚。如果他其實是想要透過施捨去換取掌聲和肯定,當他沒有得到掌聲和肯定時,他就不會再繼續樂善好施。
同樣的,一個自稱基督徒的人,是否真的是耶穌的跟隨者,也會反應在他的生命上。就如同鍾馬田牧師所說:「我們對生命的觀點決定了我們會活出什麼樣的生命,那麼如果我們對生命的觀點是錯誤的,那麼其他一切的事情都必然地會跟著出錯。『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馬太福音 6:23)』如果鏡片、焦點是錯的,有什麼能夠是對的呢?關乎光的事情都是靠眼睛來掌握,如果眼睛不能聚焦,如果眼睛有多個焦點,或是有混濁,那麼所有經過眼睛的事物都會受到影響1。」
當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耶穌在說的是:我的眼光是定睛在單一件特定的事情上。當我完成這一件事情的時候,我要得著榮耀。從哪裡得著榮耀呢?從我父,就是天父上帝那裡得著榮耀。當我完成這一件事情的時候,天父要肯定我,我就得榮耀。
今天的基督徒都會把「服事主」、「榮耀神」掛在嘴邊。這本身並沒有問題,並且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但問題是,我們心中想像的「服事主」和「榮耀神」是否真的出於對生命有正確的認識,可能是一個很大的問號。為了要確保一個基督徒真的是耶穌的跟隨者,他所活出來的生命真的服事耶穌,並且榮耀神,我們要一起來思想今天這段經文。
今天的人常常有一個迷思,以為我們要透過自己的行為來服事主,以及榮耀神。我們會說:「我想要藉著XX(奉獻、唱詩、行善等)來服事主。」這是一個天大的誤會。因為,神如果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真神上帝,祂就不需要透過人的作為來榮耀祂。更重要的是,因果關係搞錯了。不是因為我奉獻,所以我服事了主;而應該是因為聽見了(耶穌的)福音,所以我奉獻。Timothy Keller 牧師說:「福音和宗教的差別,在於福音是我被神接納了,所以我順從;宗教卻是,因為我順從,所以我被神接納。」當我想要用人的作為來服事神的時候,我正把神放在一個欠我債的地位上,想要藉此得著榮耀與稱讚。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馬太福音 6:5)」
但如果不用人的作為來服事神,一個人究竟要如何服事神呢?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服事神有兩個同時必須存在的關鍵。這兩個關鍵都與你應該有哪些作為沒有關係,卻會決定你一切的作為。
耶穌要得榮耀的時候到了。他為了要使更多人得著在神面前那永恆的生命,將要在這個世界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失去生命。他的目的非常清楚,方法也非常明確。透過耶穌的死,他要使那些活在罪中,與神隔絕的世人能夠與神和好。凡是藉著他的死而與神和好的人,就能夠因著耶穌在這個世界上失掉了生命,而得著這永恆的生命。當耶穌確實執行了這個拯救世人的方法時,神使他從死裡復活,恢復了生命,他就得著了榮耀,升到天上去坐在神的右邊。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這是第一個關鍵。
對於基督徒而言,這第一個關鍵應當是你現在對於生命的觀點,是你生命的根基。因此,你的生命理所當然地會反應出這個事實。反應的方式也很簡單,無關乎特定的行為,但一切的行為都應該要符合這個反應,就是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一個基督徒,看見了耶穌的榮耀,就必然在這個世界上恨惡自己的生命。這是第二個關鍵。
基督徒所信的,不是一個宗教,而是一個福音。福音,就是好消息。好消息,就是聽到了,就知道了。好消息的本身,跟你接下來需要做些什麼事情一點關係也沒有。然而,聽見了好消息,並且明白這個好消息對你而言所代表的意義,就必然會產生相對的反應。
這個世界上的生命,不論是一個追求財富的生命,或是一個追求事業、家庭、健康或快樂的生命,都不是一個能夠使你在神面前有永生的生命。道理很簡單,因為當你在追逐這些生命的時候,你正在告訴那創造宇宙萬物的神,耶穌的父說:「我要的是在這個世界上尋求我自己的滿足,我要的不是祢。」
人的罪性,就是不尋求神,卻按著自己的慾望去尋求任何其他的東西;不要神進入到我們的生命中成為我的滿足,卻拼命地在世界上尋找各種東西來滿足自己。
耶穌得榮耀,不單單只是從他的父神那邊得榮耀,也從一切看見並跟隨他的人得榮耀。他對父說:「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 (約翰福音 17:10)」這是因為當我們因著他的十字架而由死入生的時候,他所付上的代價就顯出了意義。
按著本性,我們每個人都是愛惜自己生命的人。我們受到虧損的時候就難過,被不公平對待的時候就氣憤,失去健康的時候就埋怨。你會問,有誰不是這樣呢?答案很明顯,只有真正藉著基督耶穌而與神和好,生命中因此有神居首位的人不是這樣。
基督徒是一群承認自己按著本性是與神隔絕的人,並且知道人不可能靠著自己的作為、表現、努力而能夠來到神的面前。基督徒也是一群因此接受了耶穌替我們成為贖價的,並歡喜看見神如今已經進入我們生命之中的人。正如耶穌所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 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麼。 (約翰福音 14:9, 10)」
因此,耶穌說:「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一個抓著自己今世短暫生命的人,就因著拒絕神而失喪那永恆的生命,因為他不願意將生命的主權歸給神。一個在這個世界上知道自己的罪性,因而恨惡自己那與神隔絕之生命的人,並且願意將這樣的生命一同與基督釘死的人,就必得著生命。
想要服事耶穌嗎?他說:「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那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耶穌把他的生命聚焦在神的身上,就因此沒有愛惜自己的生命,而是按著父神的心意就替罪人死在十字架上,成為我們的贖罪祭。基督徒如今藉著耶穌的救贖,也將自己的生命藏在神那邊(歌羅西書3:3),就當效法耶穌不把自己在世界上的生命(包含世人所追求一切成功的價值或公義的標準)看為重要。
許多時候基督徒因著自己在行為上表現出正直、公平,反而讓他們無法接受被不公平的對待。他們對於不公平的上司、佔便宜的同事、閒言閒語的親戚,或背後桶刀的朋友感到憤怒。這種反應同樣是出自於「愛惜自己生命」。要知道,耶穌並不是為著一群好人死在十字架上,而是為著一群不認識神的罪人死在十字架上。保羅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馬書 5:8)」
如果你在世界上不願意蒙受他人不公平的對待,你仍舊是愛惜生命的人。一個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因此我們知道這個世界上愛惜自己生命的人,必然會為著愛惜他自己生命的緣故,因而做出傷害你的事情。這是因為他的眼光並沒有聚焦在神的身上。然而,你難道不是同樣為了愛惜自己生命的緣故,才會感到憤憤不平而無法饒恕?如果你真的已經恨惡自己的生命,又為什麼會在乎罪人對你的傷害?
這樣我們就不難明白耶穌為什麼在登山寶訓要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 5:39-48)」
耶穌把自己的生命放在神的手中。認識耶穌而服事他的人,不在乎作為、表現,更不在乎自己是否被公平的對待,只在乎生命的焦點是放在神的永恆之中,而不是放在短暫的世界之上。如此服事耶穌的人,他說:「我父必尊重他。」
福音是耶穌的榮耀,一個服事耶穌的人,是一個明白了福音而活出生命的人。重點在於「明白福音」,看懂福音奧秘,而不在於你到底應該做什麼,或是活出什麼樣的生命。因為福音,所以生命。沒有因為,後面都是白搭。服事耶穌,榮耀神,不是靠著人的表現,乃是透過人對耶穌有正確的認識。
1 Martyn Lloyd-Jones, The Kingdom of God, p. 33 (Crossway 2010)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音 16:24-2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