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7日 星期二

[靈修短篇] 你的選擇,你心所愛

讀經:12 以色列阿、現在耶和華你 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13 遵守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14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 神。15 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 (申命記 10:12-15)

神向他的兒女所要的是什麼?申命記說,是:「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誡命、律例。」這些不是分開的幾點要求,而是一個要求。就是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如何敬畏他?就是要「遵行他的道」。如何遵行他的道?就是要「愛他」。如何愛他?就是要「盡心盡性事奉他」。如何盡心盡性事奉他?就是要「遵守他的誡命、律例」。

說穿了,神向人所要的,是人內心的深處「敬畏他」,而在人的外在透過「遵守他的誡命、律例」來反應內心的「敬畏神」。在這五個層面中,中間的那一個是「愛他」。早在申命記6:5就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換言之,「愛」在一個人敬畏神,和遵守神誡命、律例上,扮演了關鍵的中樞角色。

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愛自己 v. 愛神愛人

讀經:25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生。 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28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生。 (路加福音 10:25-28)

最近台灣社會上似乎很不平安,有幾起男朋友不願分手,或是單戀得不到回應,就把女生或是女生的家人殺害的新聞,又有鄭捷在捷運上隨機殺人的恐怖事件。也沒隔幾天,美國也加州也發生了一起和捷運事件類似的事件,更不巧的是,受害者當中也有台灣人。

發生這些事件,尤其是沒有針對性,無差別式的攻擊,自然會引起社會上各種的反應。包含有人據以表示贊成死刑,而導致另外一群人跳出來鼓催廢除死刑。也包含各種檢討的聲浪,從政府、學校、警察、同學、家人,到捷運公司,甚至暴力電玩,都有人認為應該要檢討。

但是,沒有任何一種機制,沒有任何一個領導人,沒有任何一種教育制度,能夠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從有人類的歷史以來,這樣的事情就一直存在。而未來,不管制度如何的修改,持續有死刑也好,廢除死刑也罷,這樣的事情都會再發生。人能夠做的,至多是在機率上去降低它的發生,去避免它的嚴重性。但是,無論如何,這樣的事情仍舊會發生。

2014年5月18日 星期日

聚會分享:這樣行,就必得生

2014/5/17 聚會分享

題目:這樣行,就必得生

經文: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罷。(路加福音 10:25-37)

2014年5月11日 星期日

聚會分享:使人承受永生的愛

2014/05/10 聚會分享

題目:使人承受永生的愛

經文: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馬可福音 10:17-22 )

 

 

引用資料

雖然沒有著作權的問題,但為了避免日後引發問題,在此註記一些參考過的資料:

1. 「給如果是想要獲得,就不是給,而是投資。」這句話源自Bryan Loritts於2014/5/4 講道內容:”Giving to gain is not giving, it’s investing.” (根據著作權法62條,講道之內容沒有著作權的問題,「任何人得利用之」。)

2. 關於「憂憂愁愁」和馬太福音26:37中耶穌「就憂愁起來」希臘文相同,係Timothy Keller於 Jesus the King 一書中所提,並非我個人的發現。(根據著作權法10-1條,著作權並非保障概念(思想),而是保障概念之描述(表達)方式。分享內容沒有節錄書中內容,只是使用了概念,不涉抄襲。)聚會後之問答中亦有向會眾揭露,並沒有要誤導會眾以為自己很厲害之意。

2014年5月4日 星期日

你信的耶穌是哪一種?

讀經: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 神的榮耀麼。 (約翰福音11:40)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這樣的:有個叫拉撒路的人生病了,他的家人請耶穌去醫治他。耶穌聽到之後,沒有馬上過去,而是刻意地遲延了幾天。等到要過去的時候,耶穌還跟他的門徒說:「拉撒路已經死了。」不但如此,耶穌還說:「我沒有在那裡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 (約11:15)」讀到這段經文的人,常常會產生的疑問是:為什麼要刻意遲延,等到他死了才過去?人家生了會致死的病,想必很痛苦,家人也是心力交瘁,為什麼耶穌不趕快過去?不但不趕快過去,人都死了,耶穌還說:「我沒有在那裡就歡喜」!?講這種話是不是太缺乏同情心和同理心?

等他們到了拉撒路住的城鎮,他的姐姐馬大出來迎接耶穌。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麼? (約11:25-26)」馬大回答說:「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約11:27)」後來,耶穌來到拉撒路的墳墓前,叫人把擋在墳墓前的石頭挪開。馬大說:「主阿、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 (約11:39)」這時,耶穌對他說了今天的經節:「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 神的榮耀麼。(約11:40)」

馬大到底信不信耶穌?一方面,耶穌問他的時候,她說:「我信。」一方面耶穌要把石頭挪開的時候,她卻想要制止耶穌這麼做。不止馬大,耶穌對門徒說:「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約11:15)」門徒不是相信耶穌的嗎?為什麼耶穌要這麼說呢?

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對當代台灣教會之觀察

讀經: 1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3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最要緊的、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哥林多前書 15:1-4)

 

今天要來分享一下我對台灣教會的觀察。更精確的來講,是對台灣教會如何看待基督信仰的觀察。這一部份的觀察,主要是從講道的信息去做出觀察,而非從聚會的形式(嚴肅或亢奮)。我當然不是針對每一間教會,畢竟我沒有這樣的本事。我只能從我參加過的教會,以及網路上找得到講道內容(文章或影音)的教會,去得出我的觀察。這並非學術報告,也不是嚴謹的調查,只不過是我的觀察。但是,在我的觀察中,我認為所得出的結論,有相當程度的一致性。雖然未必代表台灣整體教會的現狀,但應該相當地反應出許多教會的實況。我的用意只是希望我的觀察可以產生一些啟發。

2014年4月23日 星期三

從公義而生的愛

讀經: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3:16)

溺愛,算不算是愛?為什麼一個被溺愛的孩子,很容易會變成一個小霸王?為什麼他對於(溺)愛他的父母,常常展現出不知感恩的態度?原因其實不難理解,因為對他而言,父母的愛,父母的保護,父母幫他擦屁股,都是理所當然的。他做錯事情,從來也不需要負責。不但不需要負責,他更從來不認為替他付上代價,替他擦屁股的父母,所展現出來的犧牲,有什麼了不起的。被溺愛的人,很容易變成一個極度自我中心的人。

神愛世人。神的愛,是真愛?還是溺愛?神的愛當然是真愛,但今天許多的教會,卻把神的愛當成了溺愛在教導人。有些教會說:神要我們彼此相愛,因此,我們看到人都只講積極正面的話,好像對每個人都是只能鼓勵,不能責備的。但卻因此忽略了人也是罪人,需要悔改,才能跟神有對的關係。箴言說:「喜愛管教的,就是喜愛知識;恨惡責備的,卻是畜類。(箴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