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1日 星期日

[命題系列] 服事神

讀經: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那時你們必歸回、將善人和惡人、事奉 神的和不事奉 神的、分別出來。 (瑪拉基書 3:16-18)

基督徒喜歡講服事神,但通常他們的想像是我替神做了些什麼。例如,替神去照顧非洲的貧童,替神去醫院裡面傳福音給病友,替神在教會裡面做這個、做那個。

但關於「服事神」真正的命題,並不是我「做了些什麼」,而是我「知道如何被神使用」。「知道」兩個字很重要,因為埃及的法老王也被神使用,但他顯然不是在服事神。

神並不缺乏人替祂做些什麼事情。保羅說:「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35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 (羅馬書 11:34-35)」。當我們誤以為服事神就是我們做了些什麼事情的時候,帶出來的心態結果就是:「你看,我又替神做了這些,做了那些」。甚至,我們可能會補上一句:「才不像那些都不做事的人一樣」。

但是,當我們明白「服事神」的命題乃是「知道如何被神使用」的時候,在我們能夠服事神之前,我們更需要問的是:「神在基督耶穌裡的旨意是什麼,以至於我知道該如何按著神的心意而活?」

為什麼?因為「被神使用」的意思,就是我並非出於自己主觀的意識來決定替神做些什麼,而是出於被動和順服的意識來做神要我做的事情。換句話說,在我能夠明白神的心意之前,我並沒有服事神的可能。而且,只要不是出於對神心意的認識,不論做了什麼,我都沒有服事神。

主觀上想要服事神是一件好事,但憑著自己主觀的判斷和決定去服事神,就成了無知。神並不缺人的服事,好像人可以幫祂補足些什麼;神所要求於人的,乃是出於順服神的旨意,而被神使用。就如保羅所說:「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深哉、 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羅馬書 11:32-33)」。如果你不知道神的心意,卻以為自己是在服事神,你的服事就成了出於不順服而產生的行為。

明白、順服神的心意,是服事神、被神使用的絕對前提。如果你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出自於對神的順服,就不能說自己是在服事神。


所謂「命題」:為了要理解某個概念時,我們會提出的判斷之陳述,要為了這個概念下一個定義。也就是為了理解這個概念,我下了一個判斷,認為這樣的判斷能夠適切地解釋這個概念。而「命題」,係指我是否正確地找到了關於這個概念應該被判斷的面向。如果正確,則我們說這個判斷之陳述,正確地切中了這個概念的命題,使人可以正確地理解這個概念。反之,我們則說這個判斷之陳述,沒有切中這個概念之命題,無法使人正確地理解這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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