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0日 星期一

加拉太書4-6章 - 靈裡的合一(下)

加拉太書4-6章 - 靈裡的合一(上)

讀經:加拉太書4-6章

三、自由:無罪的確信

鑰節: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成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5:13)

保羅告訴我們:「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5:1)」因為我們是藉由聖靈讓我們看見,是憑藉著基督的信實(Faithfulness of Christ),我們今天可以有神國度的盼望;並不是憑藉著受割禮與行律法。所以,如果有任何人再在基督耶穌的福音之上,加添任何律法或其他的標準,保羅說,你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對這種人而言,盼望來自於倚靠律法,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5:3,4)

但是,基督徒到底還是活在這個世界上,你究竟應該如何活出新生命呢?保羅說不是看行為:「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加5:6)」而是看你裡面的聖靈:「我們靠著聖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實,才有功效。(加5:5,6)」

怎麼說?我們已經講明,基督的到來,是因為神與亞伯拉罕立約。而律法使我們都被託管在罪中。那我們究竟怎麼樣可以認識真神?神如果是一個抽象的概念,那麼自然每個人都可以發展出自己想像中的神。但神透過了立約,律法,以及基督,並且將這一切都在記載在聖經中讓我們看見,使我們可以看見神。這就是基督耶穌的信實。因為他全然證明了聖經的真實,讓人得以認識神。

耶穌基督道成了肉身,替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他全然的無罪,卻因為順服父神,就順服到死。如此一來,神向亞伯拉罕立的約就成就了,神因此並不需要負違約的責任。並且我們就因此知道,神是公義的神,在祂全無謊言、虛假。

不但如此,我們也看見了神就是愛!

最感人的愛,莫過於犧牲的愛。我們看見母親怎樣在地震中犧牲自己去抱住孩子,我們就感動;我們聽到有父親怎樣衝進火場去就孩子,我們就感佩。我們聽見一個陌生人怎樣跳到捷運的軌道上救跌落的人,我們就讚嘆。但最大的榮耀,就是你明明地得罪了我,到了一種死有於辜的地步,我卻施恩饒恕了你。

在路加福音,有個律法師問耶穌要怎麼樣才能得著永生。耶穌問他:「律法上是怎麼說的?」他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10:27)」在羅馬書,保羅告訴我們:「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

神賜人律法,要人從行律法的過程中來愛祂。神的律法要求人全然注目在神的身上,並且要求人不可以為了自己的緣故去佔人的便宜。做到了,就是愛神愛人的表現。但神賜人律法,同時是要人能夠發現自己的罪性導致沒有人有辦法真的做到行律法。如此,我們就發現自己的罪性,並驅使我們主動地尋求神,求他賜下恩典,好叫我們這些罪人能夠蒙赦免。

但是,罪人要能夠與神和好,罪的問題就必須要處理。人沒有辦法自己處理,因為所有的人都從亞當那邊繼承了罪性。但神卻透過與亞伯拉罕立約,給我們預備了一個赦免罪性的解決方案。這個方案,就是透過基督耶穌的信實,來達成罪性的處理。基督耶穌的信實,是他活出了人原本應該要活出的聖潔,但他卻承受了罪人原本應該要承受的處罰。

整個過程之中,耶穌同時證明了神的公義,見證了神愛世人,又替我們活出了人的義,並且承擔了人的罪。

如果聖靈幫助你看見這個真理,不是知識上的,而是靈裡面的看見,你就是在基督裡的人。在約翰福音,耶穌曾經跟尼哥底母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沒有人能夠靠行律法,或行任何其他的標準稱義。但也沒有人在沒有聖靈的情況之下,能夠得到那「使人發生仁愛的信實(加5:6)」。

保羅說:「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4-5)」又說:「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奧秘的事也參透了。屬靈的人能夠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夠看透他。(林前2:10,15)」太多時候,教會要的,一種是知識上的福音;另外一種是經驗上的福音。但保羅要的,是使人自由的福音。

因此,在聖靈裡領受基督耶穌信實的人,從今而後,處世的態度是以神的愛做為他的標準。「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成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4:13,14)」害怕基督耶穌的自由會成為放縱私慾藉口的人,並不真的明白基督的福音。因為他們未曾體會這福音之中,蘊藏著神無比奇妙的愛。而因為領受聖靈得以進入這福音的人,就進入神的愛中。

最後,保羅說:「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加4:15)」如果我們在基督福音之上,另外添加律法,或任何其他的標準,作為好基督徒與壞基督徒的判斷,我們就會相咬相吞。因為我們自以為是,在神的應許上畫蛇添足,最後的結局就是,一堆自稱基督徒的人,各自創造出各式各樣的福音。雖然都以耶穌為名,卻是「相咬相吞」。最後在神的面前,結果就是「彼此消滅了」。

四、生命:行事的準則

鑰節:我們靠著聖靈得生,就當靠著聖靈行事。(加拉太書5:25)

基督徒究竟要怎麼知道該如何行事?你們當順著聖靈行事,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5:16)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人的自由意志,說穿了只有兩種選項:1) 順服神,或2) 順從自己,不順從神。前者,是聖靈;後者,是情慾。兩者之間是不可能並存的。所以,情慾與聖靈相爭,聖靈與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的,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加5:17)

這裡的前提是,你是領受過聖靈的。未曾領受聖靈的人,無論你做什麼,都是出於情慾。聖靈要能和情慾相爭,只有受過聖靈的人,才有可能。

不能作所願意作的,保羅在羅馬書也有提到。他說:「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7:19)」這裡的善和惡,不是造橋鋪路和殺人放火的差別;這裡的善和惡,是順服神與順從情慾。

理智上,我們都知道應該把神擺在第一位,但實際上,我們都把自己擺在第一位。我們來到神的面前,求的都是我們自己想要的事情;我們站在神面前,憑藉的都是自己設立的標準。不用說別的,光是神要我們相信他在基督耶穌裡為我們預備了恩典,人就偏偏想要再加上行律法來取悅神。可是,我也是真的想要順服神啊!保羅告訴我們:「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罪做的。(羅7:20)」

聽起來很無奈,但若你是有聖靈的人,這其實一點也不會無奈,因為你是自由的。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之下。(加5:18)一個基督徒,需要的不是檢視自己的行為,而是需要檢視自己是否在聖靈的引導之下。而一個受過聖靈的人,檢視自己是否受聖靈的引導,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你只需要判斷你反覆出現的行為,究竟是保羅所說「情慾的事」,抑或是「聖靈所結的果子」。

多數人把聖靈的果子,諸如「仁愛、喜樂、和平等」羅列出來,鼓勵人盡量去做到,並且把做到就當成是結出聖靈的果子。這是一種本末倒置的結果。在假的食品充斥的今天,我們都應該要知道,外表看起來像,不等於內在是真的。同樣的,這樣所結出來的不是聖靈的果子,而是律法的果子。而結出律法的果子,就是情慾的事。因為情慾的事,就是那些從我的標準而帶出來的果子。而我以為,我只要這麼做,就是有聖靈。

情慾是什麼?保羅說:「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盪、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忌妒、醉酒、荒宴等類。(加5:19-21)」仔細看一下,這些東西必然出自於順從自己的意思。而順從自己的意思,就是不順從神的意思。一個在聖靈裡面領受神愛的人,愛神、愛人都來不及了,又怎麼會自私的只愛自己?

神如果是神,是宇宙萬物的主宰,人就當然應該要順從祂。不順從祂,就是罪。亞當為什麼犯罪?真的是只因為吃了一個樹的果子?還是因為他吃了一顆「神叫他不可以吃」的果子?是因為他的吃的動作,還是因為動作背後的不順服?基督徒號稱自己明白了神的心意,看見了神在基督耶穌裡所賜的憐憫與慈愛,必然知道該如何靠著聖靈行事,活出順服神的生命。

論到情慾的事,保羅說:「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5:21)」這不是說基督徒若有這樣的行為,就不能承受神的國。保羅的意思是:你明知道那些未曾領受聖靈而活在情慾之中的人,是不能夠承受神的國。那麼,你做為神國的兒女,怎麼可能和未蒙聖靈的人一般,將自己浸淫在屬乎罪人的行為之中呢?

舉例來講,活在貪財之中的人,自然是未曾認識神,不能承受神國的人。那麼,基督徒既然是承受神國的人,沒事又為何要做出貪財的動作呢?但對於在聖靈裡重生的基督徒,如果行情慾的事,問題不是會從恩典墜落,而是你明知這樣子與自己的身分不相符,有失身分。

今天加拉太教會既然已經領受了神的聖靈,就應當順從聖靈行事。這是以加拉太教會領受了聖靈為前提。同樣的,對於今天的教會而言,除非你已經領受了聖靈,從靈裡面認識了基督的福音,否則你再怎麼努力的實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也不是靠聖靈行事。

最後,在聖靈裡面行事的人,不會誇口,因為沒有可誇的;不會去故意去惹怒別人,好像自己比較了不起;也不會羨慕別人,因為自己的存在價值建立在福音之上。所以保羅說:「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怒,互相忌妒。(加5:26)」

五、使命:主裡的合一

鑰節: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書6:1)

我們說保羅在給加拉太教會的信中,很嚴厲的指出他們被錯誤的福音牽著走。保羅不是為了說教而寫信,更不是為了顯出自己的了不起而寫信。當然,他也不是為了自己這一黨的人被另外一黨的人拉走而寫信。保羅在信中一切的中心思想,只是為了把人挽回到基督的福音之中。因此,保羅在加拉太書的最後,講的全部都是教會應該要如何合一,彼此勸勉、挽回。

不止在這裡,我們看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或是羅馬書講到一些關乎飲食的問題。就是有關信心強壯的人知道都可以吃,信心軟弱的人對於有些食物有疑慮。保羅的教導是:「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我們看到,保羅一樣的原則,就是不要把吃喝的事情,變成像律法一般的標準,帶進神的國度裡面,變成福音以外再添上的標準。

只要是為了使人可以留在這個福音之中的事,就是基督徒該做的事。所以「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6:2)」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個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加6:3-4)意思是說:基督徒的「有無」,建構在他對於在基督耶穌裡的「一」認識到什麼地步。保羅當然是因為認識很深,所以他可以「教訓」加拉太教會。因為他所誇的,是他所知道的「一」。他的行為,他的一舉一動,是為了使教會在基督裡與神合而為「一」。但是如果你還沒有認識到那個地步,卻拿著自己錯誤的認知去教導人,你所誇的就不在自己,而在於靠著「二」,去指責別人因為沒有達到你的標準而不在神裡面,或不討神喜悅,來凸顯你自己的義。所以說:「他所誇的就在別人。」意思是說,我的誇口建立在:用我所誇的標準來凸顯他人沒有達到標準,但我達到了,所以我比他強。

不但要努力使教會的每個肢體都要能夠持守住這個福音。那些傳神道的僕人,更是要把一切需用的供給他(加6:6)。因為這些人是在做神的工,使人與神和好,使教會合一。所以基督徒都應該要供給他,這樣你就在神的工裡面有份了。

不要自欺,神是不會被騙的。你心裡面存的是情慾的種子,還是你心裡面是聖靈的種子,就會決定你的結局(加6:7,8)。很多人長期在教會裡面待著,卻從來沒有在聖靈裡面重生。這些人稱自己為基督徒,說自己是信耶穌的,也真心相信自己是有永生的。可是,耶穌講的明白:「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

最後,在這個世界上,要堅持我們是單單憑靠著基督耶穌的信實,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對於那些享受罪中之樂的人,似乎基督徒少了很多享樂的機會。對於那些倚靠自己表現,透過行律法誇口的人,我們在人的眼中又顯得缺少了可誇口的好行為。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先是告訴我們:「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林前1:18)」到了哥林多後書,為了讓哥林多教會願意聽他講福音,還得「自誇」一下,期望哥林多教會的人可以不要聽其他自誇的人,來聽一下他所誇的主。他說:「但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後10:17)」可是沒人要聽,只好說:「既然有好些人憑著血氣自誇,我也要自誇了。(林後11:18)」又說:「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林後12:1)」

為了傳福音,這軟弱的十字架會有許多的無奈。但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了(加6:9)這是我們基督徒的盼望,是在聖靈裡面,靠著基督的信實,等候那神所應許的盼望。

所以,有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是如此。(加6:10)耶穌要我們「愛人如己」。當我們在聖靈裡明白了基督的福音,我們就會明白如何「愛人如己」。對於尚未明白這福音的人,有時候因為別人無法體會,所以你雖然願意,但互動有一半的主權是在對方身上。但是,如果彼此都是信徒,都是亞伯拉罕的家庭成員時,就沒有這樣子的問題。所以,向信徒一家的人更是如此。

結語

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這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對基督徒來講,這個世界的標準,甚至是受割禮與行律法的標準,都已經在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不再作為我需要的遵行的標準了。對這個世界而言,不遵守世界標準的基督徒在這個世界的價值,就好像該判死刑一樣的沒有價值。這也是為什麼倚靠律法的教會,必定會逼迫倚靠信心的教會。

但我們在基督裡,是新造的人。我們不是屬這個世界的人,不是神眼中的罪人。新造的人,有了全新的生命。這就是耶穌所謂的「重生」,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拿他們奇奇怪怪,各式各樣,千奇百怪的標準來對我指指點點,來攪擾我。因為,那惟一重要的標準,就是神藉由基督耶穌為我達到的標準,我已經披戴在身上了。

保羅說:「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也不論斷我自己。(林前4:2,3)」保羅被託付了基督的福音,他如何對這福音忠心?他告訴我們,就是不被人論斷,連自己也不論斷自己。因為所託付給他的福音,就是那使他被基督耶穌覆蓋的福音。所以,他忠心持守。

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從聖靈領受基督福音的奧秘,並且忠心持守,等候那所盼望的義。

 

Acknowledgment:

This work owes a great deal to the book titled “Paul and the Faithfulness of God” by Dr. N.T. Wright. The understanding of Paul by Dr. N. T. Wright has helped me to gain insight on many of the verses in the Book of Galatians that are often too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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