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0日 星期一

加拉太書4-6章 - 靈裡的合一(上)

讀經:加拉太書4-6章

加拉太書1-3章請看這裡

前言

基督徒在世界上,是一個跨入神的國度的存在。既然說是跨入了神的國度,基督徒的處世標準與方法自然與未曾看見神國度的人完全不同。加拉太書3:1-5保羅對加拉太教會說:「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無知嗎?(加3:2-3)」領受過聖靈,認識了基督耶穌所代表的福音,會將基督徒從尚未認識福音的人當中被區隔出來。神的選民,不論是舊約的以色列人,或是今天的基督徒,都是為了讓世人能夠透過屬神的子民來認識,敬拜真神。

你知道基督徒究竟應該要怎麼樣活在這個世界上,活出分別為聖的生活,見證耶穌基督,使人能夠與神和好嗎?除非你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否則你永遠不會知道基督徒究竟在世界上是一個什麼樣的存在。

在開始之前,我們應該要先意識到,在加拉太書裡面,對於福音的認識其實可以分成三種人:第一種人完全不明白福音,卻傳一個假的福音;第二種人是曾經明白福音,但現在卻被假的福音騙得團團轉;第三種人是真的明白福音,而且持守在正道上。第一種人沒有受過聖靈;第二種和第三種人則都有受過聖靈,但第二種不隨聖靈行事,卻隨著私慾行事。第三種人則是隨著聖靈行事。

今天的教會間之所以有紛爭,無法合一,也是出於教會裡充斥著第一種人在主導,而第二種人被耍得團團轉,第三種人卻越來越少。可想而知的,如果教會讓第一種人來主導,當然是會以律法、行為、道德主義等各種標準掛帥。

如果你不能夠明白為什麼你對於「基督耶穌」的信心,會解決律法上、行為上的問題,你很可能未曾受過聖靈,或是已經被引誘而需要被提醒。你如果看不懂本文與聖靈有關的部分,你需要的不是想辦法去「理解」祂,你需要的是接受「基督耶穌是信實的,他也因此使你稱義」這個福音。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保羅是怎麼說的吧。

一、聖靈:應許的產業

鑰節: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

每個人不論他最終有沒有成為基督徒,他進入這個世界的開始,都是從罪人開始的。沒有人一生下來就認識真神。所以,即便是現在已經信了基督耶穌,領受了聖靈的人,在他過去尚未明白福音之前,過的日子也是與罪人(奴僕)沒有兩樣。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加4:3)。在基督徒未曾領受聖靈之前,我們也都是受到世界的道德、法律的規範。並且如果我們知道神的律法,我們就在律法這個師傅的底下,因此活著(加3:12)。

因此,不論你是不是基督徒,有沒有領受過聖靈,我們都有在罪中的經歷。所有的基督徒也都知道並體會過那律法底下的不自由。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問題是,如果你現在已經從基督耶穌得著了自由,領受了聖靈,你又怎麼可能走回頭路,去讓律法來作為你們之間孰優孰劣的判斷,把自己綁在律法底下,回去作罪的奴僕呢?

對加拉太教會來講,他們是已經領受聖靈的人,是神的兒子,可以從靈裡面,呼叫神為他們的父。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現在你們既然已經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加4:8,9)

因為沒有人生下來就是認識神的,所以也不難理解,為什麼這個世界上會有各式各樣關於神的討論。畢竟,所有的人都是從不認識神開始的,因此假裝認識神的人,要能夠欺騙不認識神的人,並非難事。研究神的神學,從腦力激盪的角度來看,是一個很有趣的討論,也是聰明的人才有辦法進入的世界。但是,認識神,與神學之間,並不是等號。

假設我們不知道1+1的答案是多少。而有三個聰明的學者,各自提出了他們的論述與解答,分別是1+1=1, 1+1=2, 1+1=3。如果我並不知道答案,我惟一能做的是,從他們的論述當中去選擇一個我覺得比較可能的,來做為我的答案。並且,當我被問到1+1等於多少的時候,我只能說,我相信1+1=X,然後我可以告訴你,學說有三種,分別是oo, xx, yy,你自己選一個。這麼講並沒有問題,但實質上等於我承認了我自己並不知道答案。

從我們都知道1+1=2的角度來看,另外兩個答案,以及他們的論述,可以是很有趣的哲學、科學、推理、邏輯,但是,我們並不會把它當成是正確答案。事實上,如果你並不真的知道1+1為什麼等於2,從答案的角度來看雖然是正確的,但你仍舊是沒有真正的明白。

今天的教會就是如此。教會裡面充斥著可以給出神學答案的人。但是答案是否正確,背後的道理是什麼,能夠回答出來的人就少之又少了。而且,研究神學的人,能夠回答出來的比率並沒有比較高,還反而可能比較少。

神學也好,教會的教派(denominations)也罷,如果你未曾領受過聖靈,未曾看見到基督耶穌的真理,這些不過都是一堆的理論。從神的角度來看,你與不知道真理,不認識神,是沒有兩樣的。因為,神的存在,不是一個可以被討論的存在,而是一個真理,一個需要被知道,被認識的存在。要知道,當神的先知說:「神的話臨到我說…」的時候,這是有討論空間的嗎?

但真正可怕的是,當我要告訴一個人並解釋1+1=2的時候,他卻回我說:「這都是數學上的爭辯」。這種講法把真理相對化,以至於沒有人可以主張自己是認識真理的。但可悲的是,這個人如果意識到自己其實不知道真理,而樂意接受他人的論述,將有助於他自己去找到真理。 畢竟,真理不會因為人的爭論而改變。

當然,我想人不可能每一件事都能認知到自己是否真的知道。只能求神幫助我們學習謙卑,才有可能更多的認識祂。就連保羅也以此提醒歌羅西教會和提摩太。他說:「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西2:8)」又說:「惟獨那愚拙無學問的辯論,總要棄絕,因為知道這等事是起爭競的。(提後2:23)」

領受了聖靈,明白真理的基督徒,你今天為何還在教會裡面和那些不明白的人在爭辯神學上的理論,好像真理是相對的一般?尚未領受聖靈的人,你又為何好像沒有真理一般的去隨從各式各樣的世俗小學,而不承認你尚未認識真理?

二、智慧:神的心意

鑰節: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要你們熱心待他們。(加4:17)

熱心,一般而言我們會把它當成是一件好事。但保羅在意的,是你究竟為何事熱心。保羅告訴我們,除非你所熱心的事情,是神所希望你熱心的事情,不然再怎麼樣熱心,也是枉然。比起自我感覺良好的去努力我們自己以為好的事情,不如先找著神所看重的事情,然後在那上面去熱心。

保羅說:「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要你們熱心待他們。在善事上要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是這樣。(加4:17,18)」這段經文中文翻的像繞口令一樣,不是很容易理解。他的意思其實不難:

17「熱心」要有原因。他們那些人的熱心是為了不好的事情,而是為了離間你們與我保羅之間的關係,也就是要離間我們在福音裡面所建立的關係。他們熱心的目的,是要你們熱心去尋求他們所傳的(假)福音。

18而熱心在對的事情(善事),也就是對神的福音熱心,是好的。可是你們加拉太教會不能只有我保羅在那邊的時候才對福音熱心。我離開了,你們就轉向別的福音去熱心,這樣是不行的。

接下來保羅用亞伯拉罕的使女與妻子作比喻。我們可以看到,保羅反覆的提醒加拉太教會,你們以前是在律法底下,是罪人。我保羅不是不理解你們以前是過什麼樣子日子。但是現在你已經知道了新的生命,為什麼卻會淪落到回去過舊生命的日子,並且還為此熱心呢?保羅要我們從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去看清到底我們應該要如何行,才是屬乎那神所應許的子孫。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答應亞伯拉罕的子孫會承受地土,得著產業。可是,我們知道不是從亞伯拉罕生的,都是神立約所指的亞伯拉罕的子孫。亞伯拉罕與使女夏甲生了一個小孩叫以實瑪利,論到繼承他的產業,亞伯拉罕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創17:18)」神是怎麼說的?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創17:19)」

撒拉當時年紀已經九十歲了,亞伯拉罕自己更是一百歲了,在人來看,現在還要來生一個小孩子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事實上亞伯拉罕自己也是這麼想的: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創17:17)

加拉太教會也好,我們今天的教會也罷,因為我們從前都是罪人、奴僕、孩童,所以本能上很容易忘記神的恩典與公義,還有基督耶穌的信實。我們都會心裡想說:「哪有不在乎行為,只在乎福音,這麼容易的事情?!就算是因信稱義,之後也一定是要努力地在行為上求表現,這樣才能見證榮耀神。」

這是世界的價值觀。我們作為基督徒,雖然說不屬這個世界,但我們終究是活在這個世界上。這個罪惡的世界,它的價值觀很容易影響到我們。如果我們只是堅持相信神的恩典,就是「因著基督耶穌的信實,我們不再需要倚靠任何其他東西來討神的喜悅」,這個世界就要懷疑、恥笑我們,說:「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情?!」

事實上,我們看見今天許多教會熱衷政治,對於教育、性別、環保等議題積極地參與,甚至於會上街頭,好像讓這些事情走上「聖潔」道路,神的名就得著榮耀,我們就討了神的喜悅。

但保羅告訴我們,神的心意,是要基督徒走一條世人在他們的罪性之中所無法理解的道路。他說:「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加4:27)(引用以賽亞書54:1)」又是一節難懂的經文。

在傳統的年代裡,生小孩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一個家族的孩子越多,對於家族的幫助越大,這個家族在地方上的份量越重。對於女性而言,結婚之後拼命生小孩是自我價值的展現。因此,如果你作為一個結了婚的女生,卻是不懷孕不生養,未曾經過產難的,你在親朋好友的面前是相當抬不起頭的。

但從另外一方面來講,在那個年代如果女性未婚生子,是相當嚴重的一件事情。我們知道,即便到了今天,在中東地區的女性,就算是因為遭到強暴而產子,只要強暴她的人沒有取她為妻,她很可能就會被自己的家人處死。

基督徒強調「重生」。這是指著我們都要從神的應許之中,相信神所立的約,生為神的兒女。反之,如果你沒有重生,卻想要靠著行律法主張自己是神的兒女,你就不是神的兒女。神既然不是你的父親,你的母親(血氣)就是沒有丈夫的婦人。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多數人都是血氣(沒有丈夫)的兒女,而不是應許(有丈夫)的兒女。

為什麼說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在世界看來,神是失敗的,基督耶穌看起來是失敗的。因為神的應許,在這個世代看起來是失敗的,如同撒拉生不出小孩一般。只要憑著相信基督,就能夠得著神的國?這世界相信的,是憑藉著律法、行為表現,去賺取神的國度。但是,等到神再來的時候,是那些行為表現優良的能夠得著地土,還是那些相信神應許的人可以得著所應許的國度?

神告訴我們,世界上多數的人,是沒有丈夫的婦人所生的兒女;而能夠成為有丈夫的婦人所生的,那算為應許的兒女,是少數。換句話說,想要靠著律法得救的人比較多;能夠靠著應許得救的人比較少。保羅問加拉太教會這些領受過聖靈的人說:「你們這願意在律法底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過律法嗎?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個兒子,一個是使女(沒有丈夫)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有丈夫)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當時那按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加4:21-23, 29)」

人用自己的方法討神的喜悅,拒絕以相信神的應許來討神的喜悅。並且,這按著血氣,行律法,用自己方式討神喜悅的人,還逼迫那些按著應許討神喜悅的人,強迫他們也必須行律法討神的喜悅。保羅卻告訴加拉太教會說:「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功夫。(加4:11)」因為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他的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加4:30)」

(未完)

太長了,休息一下。欲罷不能?加拉太書4-6章 - 靈裡的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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