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

你對了嗎?

讀經: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馬書4:5)

如果你問我,我會告訴你,今天教會的光景之所以越來越無足輕重,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因為無法正確地理解這一節經文。

「為什麼?」你會問。

因為當錯誤理解這節經文的時候,人會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當正確理解這節經文的時候,人才能夠正確看待自己與神的關係。

今天,就讓我們來理解一下,該如何正確地看待這節經文。首先,我們先看一下什麼是錯的理解;接下來我們會從信心的雙重意義來正確地理解這節經文。很短的篇幅就可以解決了,不用擔心,請繼續看下去。

錯誤的理解

一般人講到「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的時候,錯誤的把「信(Faith)」當成了只有一層的意義。也就是,因為我「相信」了耶穌,所以我就在神面前稱義了。換句話說,使我稱義的,是我的「相信」。這樣子的講法,把重點放在我是否有「相信」。當大家如此來理解基督信仰的時候,我們自然而然地會把重點放在人要「相信」的這一件事情上面。

但這麼做,會產生一個非常嚴重的後果,就是重點從神的作為,轉而放在人的行為上面。重點變成了我是否相信,而不是神究竟做了什麼。久而久之,教會整體而言,不再在意神到底做了什麼,而只在意信徒是否說他「相信」。因為,我們深信,只要這個人說他相信,他就得救了!只有在他說「相信」之後,教會再來開始告訴他基督徒應該要這樣那樣。或是開始教導他一大堆聖經的知識與學問。

在今天的經文裡面,錯誤的解釋,會把重點放在「他的信就算為義」。因為,讀起來像是我稱義是因為我「相信」;或是說,因為我「相信」,所以我就稱義了。但這樣子的解釋,忽略掉了前面一句話:「稱罪人為義的神」。不是我「相信」,所以我稱義,而是「神稱罪人為義」。我沒有做工,連「相信」的工,都不是我做來使我稱義的工。

當人把重點放錯地方的時候,結果就是今天教會的光景。什麼光景?一個完全無法合一的教會。因為,只要我「相信」就好了,至於相信什麼,就開始各說各話,異端邪說滿天飛,反正我「相信」了咩。這樣不就夠了?

但是,這樣要如何認知「他的信就算為義」呢?這裡的「義」並非稱義的意思,而是「對了」的意思。「對了」?什麼東西對了?

信心的第一重意義

信心的第一重意義,是信心要有個標的、內涵。也就是說,你信的究竟是什麼?信心不能是空的,雅各書說:「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2:19)」基督徒都說「相信」耶穌,但耶穌是誰?如果你所信的耶穌,是一位錯誤的耶穌,那麼我們可以說,你信的耶穌,不是耶穌。

有些人會說,信耶穌並不是知識上的認識,否則不就只有知識份子才能得救?你說的沒錯,但我們說過信心有兩重的意義,那是等一下才要解決的問題。先別急。保羅說福音是奧秘,既然是奧秘,他就是有很深的內涵。既然有很深的內涵,就沒有人能夠全盤理解神的福音,自然「全盤理解」就不會是得救的條件。但不是條件,不等於不存在,或不該試圖去理解。保羅可沒有叫哥林多教會只需要喝一輩子的靈奶就夠了。

那麼,基督徒信心的第一重意義是什麼?就是認識「稱罪人為義的神」。基督徒號稱敬拜真神。但你要如何敬拜真神?誰都可以說他「信有神」,但不代表他認識真神。如果你不知道神是「稱罪人為義的神」,你不認識真神。如果你不知道神藉由「耶穌,並他釘十字架」使罪人稱義,你不認識真神。

整本聖經都在介紹這一位「稱罪人為義的神」。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通通都在介紹這一位神,而且是透過耶穌來使我們可以認識這一位神。但今天你在教會聽道、上課,你會意識到他們在介紹一位「稱罪人為義的神」嗎?還是你聽到的,都是神要如何使基督徒在這個世界上如何如何,只因為你「相信」?或者是,基督徒在這個世界上應該要這樣那樣,只因為你「相信」?

如果你以為是你的「相信」使你稱義,你沒有動機去認識這位「稱罪人為義的神」。反正你已經相信了,已經認識神了。這也就是為什麼會說,因為誤以為我的「相信」使我稱義,大體而言,教會今天對於神的認識,就落入了根本沒有任何深度的膚淺之中。

信心的第一重意義,是信心的標的究竟為何?這和你的行為一點關係也沒有。我相信地球是圓的,是因為它就是圓的。並非因為我相信地球是圓的,它才變成了圓的。「相信」不是重點,那個被相信的標的才是重點。你信的神,你確定祂是「稱罪人為義的神」嗎?

信心的第二重意義

要怎麼確定我信的神,就是那位「稱罪人為義的神」?

他的信就算為義

我們說,這裡的「義」指的是「對了」1。意思是說,如果你所相信的神,是那位稱罪人為義的神,那麼你的信就是「對的了」。亞伯拉罕沒有做工。他相信神會給他後裔,神說他「對了」(就算為他的義)(羅4:1-3)。

信心的第二重意義,是信心的對錯。你認識到了對的東西,你的信心就對了;接受了錯的東西,信心就錯了。就好像我可以相信地球是平的,並對它確實有信心,但我的信心是錯的。

你要怎麼知道你認識的神,是真神?只因為你說你信耶穌,並不等於你認識了真神。耶穌自己說的明白:「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在你說你稱耶穌為主之前,你確定你認識耶穌了嗎?誰才能夠下這判斷呢?

在認識神的這一件事情上,正確信心唯一的來源,是「聖靈」。保羅告訴我們:「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加3:2)」又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印許的聖靈為印記。(弗1:13)」

這兩節經文的意思,是說當你聽見了有人傳福音(稱罪人為義的神)給你,而你按著神所量給你的程度,正確地領受了這個福音,你就會受聖靈。藉由受聖靈,你就知道你的信心是正確的了。由此可知,門檻不是你知識上認識了多少,而是你的認識是否足夠得到聖靈的印記。所以,神是公平的。基督福音是個奧秘,內容豐富到吃靈糧一輩子也不能全部掌握;但即便掌握得很有限也能得救,也是個奧秘。

信心雙重意義的奧妙,是基督的寶血洗淨了世界上每一個人的罪,包含得救與未得救的在內。但是,除非你因此認識了那位「稱罪人為義」的神,你依舊無法得救。為什麼?

因為,在神的審判台前,你必須搬出正確的「辯護主張」。如果你搬出耶穌來,你在神面前就是「對的」;如果你無法搬出耶穌作為你的辯護,那麼不論你搬出什麼來,你都是「錯的」。而「錯的」主張(信心),將無法使你靠耶穌稱義。不是耶穌沒有為你流出寶血,洗淨你的罪。是你自己放棄了倚靠耶穌,而打算倚靠勢力、才能、金錢,或任何你現在所靠著誇口的東西。

這就是為什麼,惟有受聖靈的人,可以主張保羅所主張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4:5)」。因為,只有這些人,才知道在審判的日子裡,他是對的。不是將來才知道,而是現在就知道了!

結語

基督徒不是按著自己的認知去「相信」耶穌,就可以得救。在羅馬書的結尾,保羅如此說:「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羅15:16)」

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他完全臣服在基督耶穌的真理,就是神稱罪人為義的奧秘之下。作神福音的祭司,是他立志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他不會在福音之上加添或減少任何東西。

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當保羅作為祭司如此行的時候,聖靈就進入正確領受的外邦人之中,叫他們因領受聖靈,而在神面前分別為聖,成為聖潔。這些人,就是將來在神審判台前被神說「你對了」的人。

你,對了嗎?

1 這裡的「義」並非指道德上多麼的完美,而是指在某件特定事情上所採的立場(standing)是否正確。可以參考創世記38:26,猶大說:「他(他瑪)比我更有義。(She is more in the right than I)(Translation by Robert Alter)」這裡顯然不是說他瑪賣淫這件事情是公義的,或是相對公義的。這裡顯然是說,在猶大和他瑪兩方的立場上,相對於猶大,他瑪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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