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

神的義在哪裡?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人。因為在這福音之中,神的義就從信心到信心,被顯明了出來。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想法轉為虛妄,無知的心就被蒙蔽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以虛謊代替了神的真理,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羅1:16-25)

(以上經文係以和合本為底,以NASB為主要參考,加上NKJV與希臘文英文註釋,修改後成為筆者認為較容易理解之白話中文。筆者沒有重新翻譯聖經,至多算是把一些NASB的經文從英文翻成中文而已。特此說明。)

神的義在哪裡?

洪仲丘事件,神的義在哪裡?大埔都更案,神的義在哪裡?美國黑人少年馬丁命案,神的義在哪裡?世界上的好人,只要不信耶穌,仍舊會下地獄,神的義在哪裡?世界上的壞人,只要信耶穌,仍舊會上天堂,神的義在哪裡?

這個世界,每天只要睜開眼,看到的就是亂成一團,神的義,到底在哪裡?人為何看不見神的義?為什麼這個世界充斥著不公平,神卻好像都沒有所作為?為什麼這個世界充滿了苦難,神卻都不解救我們?

神的義在哪裡?神的義其實就在每個人的眼皮底下。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神的義是明明可知的,存在永恆的真理之中,且顯於基督的福音之上。

神的義是明明可知的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1:18)

人為什麼看不見神的義?簡短的答案是:因為人都是不義的,都是阻擋真理的。因為人的不義,所以看不見神的義。但也因為人的不義,就清清楚楚地看見了神的忿怒。不止清楚,更是每天都在看。想知道為什麼這個世界亂成一團嗎?很簡單,你去照一下鏡子就可以了。

所有人都是不義的。

走在騎樓人行道上,有沒有被在店家外面排隊的人擋過路?這個時候,有沒有覺得這些人都不知道該讓條路出來嗎?真可惡!可是,你自己沒有在騎樓上等待,因為未注意而擋到過人嗎?或是,在公車上就希望快點離站可以少等一個紅燈,司機慢了就氣這個司機怎麼慢慢來;但是在趕著要上公車時,卻又希望司機慢慢來,多等一個紅燈,司機快了就氣他,說「等一下會死哦?」人都是不義的,看到自己的需要,就覺得其他人這樣不應該,那樣也不對。

人的義,也是不義。

以洪仲丘的案子為例,洪仲丘發簡訊,質疑士官購買飲料,疑似要賄絡醫院快點做出體檢報告,而且有監視器畫面為證。你的「義」有沒有覺得士官實在太可惡了,而收飲料的護理人員也太可惡了?!結果,現在又爆出醫院裡面有監視器畫面,可以佐證沒有買飲料,也沒有用飲料行賄這件事。這個時候,你的「義」該怎麼辦?飲料店提供假畫面太可惡?醫院造假畫面太可惡?還是洪仲丘簡訊冤枉了醫護人員?事實上是,你根本不應該,也不知道該怎麼去評價這整件事情,但是整個台灣現在對這件事情,幾乎每個人都心有定見。

Timothy Keller牧師給過這樣一個比喻。如果在每個人的身上都裝上一個隱形的錄音筆,這個錄音筆只錄這個人用來衡量人的標準。也就是說,不用管別人的標準,更不用管神的標準,只管你自己的標準。等到你死了以後站在審判台前的時候,把這個錄音筆放出來,用你自己的標準來判斷你。請問,你可以在這標準底下站得住腳?

事實上,每個人都會對於各樣的事情有評價,有定見。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所以人知道是非。這個世界確實充滿了不公平的事情,而且每天都在上演。但是,人雖然知道是非,卻也從來沒有人真的遵守過。所有人,不管是好人或壞人,每天都活在謊言之中。

有沒有想過,人為什麼很難認錯?因為,我們忽略真實的是非,卻把自己的是非套進世界,所以,活在自己的謊言之中,相信自己是個好人,而問題都在別人身上。我們替自己的行為,找到無限的「因為」。因為他先動手的。因為社會忽視了我的福利。因為老闆剝削了我的勞力。因為父母偏心。因為弟弟比較聰明。客觀來看,這些「因為」從來就不會成為合理化你行為的藉口,主觀來看,我們卻以為我因此有權利這樣做或那樣做。

知名作家C.S. Lewis提到他轉變成為基督徒的心路歷程,是這麼說的:「我不相信有神的原因,是因為這個世界看起來既殘酷又不義。但我是從哪裡得到這種義與不義的想法呢?除非一個人知道直線是什麼,否則他無法知道一條線不直。當我說這個世界不義的時候,我是拿什麼來與這個世界相比?如果世界本來就是一部從頭到尾既糟糕且無意義的戲,那麼我做為這部戲的一角,又為什麼會如此抗拒這部戲?人發現自己掉進水裡濕了,是因為人並非水中生物。魚並不會特別去注意到自己濕了。當然,我也可以放棄公義的概念,就當它只不過是我個人的想像罷了。但如果我這麼做,我不信神的論點仍會崩解,因為我的論點建構在這個世界確實是不義的,而非這個世界不合乎我的想像。」(C.S. Lewis, Mere Christianity (HarperOne 2002, p.41))

真理、是非,確實是存在的。那是神的榮耀。但人卻自己跳過神的真理,想要自己成為那真理。就找各式各樣的藉口、偶像,去合理化自己的存在。保羅告訴我們:這些人「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想法轉為虛妄,無知的心就被蒙蔽了。(羅1:21」所以,神的忿怒就臨到了一切不義的人身上。所有的人都從自己的立場,去判斷是非。但正因為如此,這個世界就沒了是非,剩下的就是彼此爭競。因為神的忿怒,所以世界上看不見神的義,只看得見自以為義的人,在世界上無止境的想要勝者為王。

話雖如此,但我們卻從這當中得以窺探到一個真理。就是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羅1:20)

不論是都更、命案,或是其他國家大事、家庭糾紛,你都希望自己是站在對的一方。就算你覺得這些事情與你無關,你都想著「如果是我,我會如何如何面對這件事,因為這樣是對的,是公平的,是正義的。這就證明了你知道神是明明可知的。因為,你知道有個「真理」。但人不尋找這個真理,卻把自己的判斷,當成了真理。所以經文說:「你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是「對的」,這也是為什麼人看到自己覺得不應該、不公平的事情發生的時候,會「義憤填膺」,想要去評價、論斷的原因。但因為不認識神,不曉得真理,所以當每個人的「對」都被放進這個世界上的時候,這個世界就充滿了衝突、紛爭。這就是神的忿怒,顯明在不義的人身上。

保羅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林前13:13)」基督徒的盼望,正是在神審判的日子裡,可以被神說你是站立得住的,是「對的」。人都希望自己是「對的」,但你若不認識創造宇宙萬物的神,認識真理,你就一定是「錯的」,是沒有判望的。

神的義在永恆真理之中

真理,假如它存在,試問,是你的生命圍繞著它轉,還是它圍繞著你的生命轉?

我們都有自己很想要的東西。不單單只想要,甚至還認為是需要。每個人想要的不太一樣,而是否真的需要,大家看法也不盡相同。比較普遍的清單,可能包含理想的學校、好的工作、婚姻、金錢、健康、父母關愛、名牌包、好朋友等。

有接觸過教會的,應該都知道,教會是個喜歡做見證的地方。但許多時候未必是見證神,更多反而是見證人自己。多數人應該都聽過類似這樣的見證:我成績本來要上某某學校有點勉強,但是因為我在考試前仍然穩定出席教會活動,所以上帝就幫我考上了那間學校。

假如有另外一個人聽見了這個見證,他考試前也穩定聚會,加上他的成績考上理想中的學校是綽綽有餘的,所以他志在必得。結果成績出來,意外落榜了。他心裡因此對神相當不諒解。

我要問的是,不管是前面做見證的,或是後面聽見證的,他們和神的關係,是他們將自己的生命圍繞著神,還是將神圍繞著他們自己在轉?

我們前面已經說過了,光是從人努力的想要站在公義的一面,就知道神的永能與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那麼,「義」與「不義」自然是由神決定,而不是由人決定。而神的決定,就是真理。

但人卻沒有這麼做。他們以虛謊代替了神的真理,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1:25)

這裡所講的受造之物,也稱為「偶像」。什麼是偶像?很多人可能以為只有被雕刻成神像之類的東西,才叫偶像。但事實上,任何東西都可以成為偶像。譬如說,你以為神「應該」要讓你考上某個學校,這就成為你的偶像。或者,你以為神應該讓你恢復健康,那恢復健康這就事情就成為你的偶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羅1:24)

首先,這裡不是單指你物理上的身體,而是指包含身、心、靈的全人。這裡也不是單指淫亂、外遇之類的事情。這裡指的是,任何你認為你合理化之後,認為神應該要如何,環境應該要如何,因為這是你配得的。當你把「盼望」放在這些事情的時候,你就會找藉口,找許多的「因為」去合理化你獲取這些偶像的行徑。

你按著自己的私心,縱使打著倚靠神的旗幟,卻把神當成滿足你情慾的工具。這樣的人,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想法轉為虛妄,無知的心就被蒙蔽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人是神所造,人應該認識真理,並且將自己的生命圍繞著神的真理而活。只要你沒有這麼做,甚至還與其他人一同追求各式各樣的偶像來滿足自己,就是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換一個角度來看。

我們都說,基督徒的盼望不在這個世界上。這句話是真的。但是,真的明白這句話的,卻是少之又少。

要我們去跟喪家說「節哀順變」是容易的;自己當喪家,別人跟你說「節哀順變」時,你可能覺得他缺乏同理心。跟房子被強拆的拒絕都更戶說「我們的盼望不在這個世界上,不要太執著在這區區一間屋子上」很容易;你樓上鄰居漏水漏到你家的時候,卻是說什麼也要他賠不可!為什麼會這樣?因為你的盼望實際上仍舊建立在這些屬世的事情之上。

人的一生,其實是一個不斷轉換偶像的過程。小時後,考好成績可以換取長輩的肯定。長大一點,考好學校可以換取未來就業的保障。工作以後,拿好薪水可以換取家庭的美滿。戀愛以後,好的一半可以換取幸福的生活。有小孩以後,成功的孩子可以換取老年的照顧。

不是說,盼望不在這個世界上嗎?因為不認識真理,所以「盼望不在世界上」不過是個唱高調的廣告詞罷了。

我們以為只要我「義」,只要我在這些事上努力,是個好人,我就可以得到這些好東西。結果這些好東西成了我的偶像,我的義就在神眼中成了不義。因為,我脫離了真理,所以我看不見神的義。

但要怎麼樣才能認識真理?保羅告訴我們,惟有接受基督的福音,因為:「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人。(1:16)

神的義顯明在福音之上

在舊約聖經裡,記載著一個猶太人出埃及的故事。當時候的猶太人被埃及人奴役,而且遭受虐待。神為了要帶領猶太人離開埃及,行了許多的神蹟,要埃及的法老王讓猶太人離開埃及。在最後一個神蹟,神要猶太人在某一天晚上,在自己家的門口塗上羊羔的血。到了晚上,神的使者降臨埃及,只要門口沒有塗上羊羔血的,神的使者就殺了那一家的長子。只要門口有塗上羊羔血的,神的使者就跳過,那一家就沒有發生事情。

怪了?神為什麼需要猶太人在門口塗上羊羔的血?神的使者難道不能自己判斷誰是猶太人,誰是埃及人?這樣還算的上是神的使者?

原來,雖然埃及人是欺負猶太人的壞人,而猶太人是被欺負的弱者,是故事中的好人,但是當神的公義臨到的時候,猶太人(好人)在神的面前一樣站不住腳。所以,神需要另外預備一個方式,就是「救恩」的記號。羊羔是替這一戶猶太人受了神使者的刑罰,羊羔的血是那個記號。猶太人躲過殺身之禍,並非因為自己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得穩,而是有個替死的羔羊罷了。

故事中的猶太人,在今天,可能是洪仲丘,可能是因為抵擋不了當權者而被迫流離失所的都更拒絕戶,或是任何在這個世界上因為善良或弱勢而遭受欺負的人。聖經記載了出埃及的這個事件,是要告訴我們,沒有人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得穩。就連神的選民,猶太人,如果沒有一個羔羊,在神面前都是不義的,沒有人躲得過神的刑罰。

這個羔羊,就是保羅所說的福音,就是基督。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人。因為在這福音之中,神的義就從信心到信心,被顯明了出來。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1:16,17)

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為什麼福音是一個可能會讓人以為恥的東西?又為什麼保羅要說他不以福音為恥?

有感受過「同儕壓力」嗎?當一群人都認為這麼做是對的,你是否跟著一起做過?我們會問,為什麼洪仲丘被霸凌的時候,旁邊沒有人站出來?心理學告訴我們,這當中有些人認為,反正大家都這麼做。有些人,認為跳出來,就換自己倒楣,所以還是讓他倒楣就好了。有些人,則認為一定是他做錯了些什麼,所以才會遭受這樣的待遇,所以是他活該。

同樣的,現在有更大的一群人,透過媒體、輿論,正在給很多不同的人施壓,要求這件事情的結果,要能夠讓他們滿意。這就是世界自以為的義。

但基督的福音,與行為無關,與世界的標準無關,與世界上所追求的公平正義也無關。我如果說,洪仲丘事件裡的軍士官,只要他們信耶穌,仍舊可以得救,這個世界的人就要鄙視這個福音。很多人也要指責我是不公不義的。但我和保羅一樣,並不以這樣的福音為恥。

很多人宣稱認識基督的福音,但他們以福音為恥,不相信神的義,只相信自己的義。他們一方面說我們都是罪人,需要福音;一方面卻以道德自居,努力地在這個世界上,想要創造一個合乎自己價值觀的社會。所以,當他們看見世界上發生的事情,諸如同性戀、婚前性行為、霸凌、貪汙,就想要把自以為的義,在這個世界上彰顯出來。他們批評這些罪人,上街頭抗議,或是支持特定政黨,並且求他們的上帝,按著他們的心意,在世界上彰顯他們的公義。殊不知,這世界上本來就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更不知,神的公義,早已彰顯在福音之中。

福音,是神派他的兒子耶穌,為了人的不義,死在十字架上,承受了人不義所應當受的刑罰。但因著他是神的兒子,本不能受死的拘束,所以他從死裡面復活。教一切相信自己在神面前無法站立得穩,所以需要耶穌這位羔羊救恩的人,可以從耶穌的死裡面免去神公義的刑罰,又可以從耶穌的復活裡面,與他一起在神裡面,從站立不住,變成站立得穩。

這,就是神的義,在福音裡面被顯明了出來。但除非有信心,沒有人能看見。所謂信心,就是因為相信「義」是在福音裡面,所以不必,也不會自己採取行動,靠著自己的行為追求公平正義,或努力證明自己。因為人的判斷是無用的,所以人在自己判斷之下,所做的行為,也是無用的。惟有憑著相信這個福音,人就發現神是公義的。本來所有的人都要受刑罰,惟獨接受基督救恩赦罪的人例外,因為刑罰已經被耶穌所承受了。

福音,是神公義的展現。在這福音之下,猶太人也好,希臘人也罷,無論你的種族、性別、年紀、社會階層、教育程度,通通是公平的。

神不會站在任何人的那一邊,惟有相信神的義在福音中顯明的,才能站在神的這一邊,並且得到基督徒的盼望,就是那不屬這世界上的盼望,而是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1:7b)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