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8日 星期六

你以為你信耶穌嗎?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裡容不下我的道。(約翰福音8:31-37)

上面這段經文是耶穌對著「信」他的猶太人講的。也就是說,你問他們信的是誰,他們會回答:我們是信耶穌的。但耶穌卻說他們「想要殺耶穌,因為他們心裡容不下耶穌的道。」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這些人到底是不是信耶穌的?同樣地,今天我們一樣會遇到很多信耶穌的人,包括我們自己在內,又是哪一種?

信耶穌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曉得真理的;一種是不曉得真理的。曉得真理的,是因為他遵守耶穌的道,真的是耶穌的門徒,也就得著了自由。不曉得真理的,是因為不遵守耶穌的道,所以得不著自由。這樣看來,有沒有遵守耶穌的道,是認識真理,得著自由的關鍵。什麼是耶穌的道(Word)?總歸來說,就是「道成肉身,因信稱義」。

道成肉身,就是相信耶穌是從父神那裡來的,成了人的形象,但和父神卻是一體的,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約翰福音8:14)又說: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約翰福音8:18-19) 耶穌的意思是說:有兩個人為他做見證,一個是他自己,一個是他的父。而看見他,就是看見他的父,所以他說的話都是真的。豈有此理?!

還真有此理。因為耶穌是從父神那裡來的。就是從真理那邊來的,是絕對的。也因此,除了他和父神之外,也沒有別人可以為他們做見證。相對的東西是沒有辦法替絕對的東西做見證的。這和科學的不可測性(uncertainty)有點像,一把刻度只有到公厘的尺,它的精確度就只有到公厘,再細就不可測了。神是絕對的,要見證這個絕對,除了其他的絕對,沒有人可以見證。而耶穌,做為父神差來的兒子,就成了與父神互相見證的唯一可能。所以耶穌說: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8:35b-36)

因信稱義,是因為沒有人可以靠自己進入父神與耶穌所在的那個絕對之中 ,所以耶穌道成肉身,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罪,就是我因為未能順服神,而不討神的喜悅。我們雖然都覺得神的律很好,但我立志要按著神的律去行的時候,卻又同時不斷地做出違反神的律的事情,這就證明了我有罪。但罪也不是犯律法,因為保羅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羅馬書5:13a)

保羅說: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馬書6:16) 難道這節經文是叫我成為基督徒之後,就不可以在行為上得罪神嗎?我如果仍然說謊、作弊、貪心、偷竊,就表示我是罪的奴僕?如果我誠實、不作弊、不貪心、沒有偷竊,我就是義的奴僕?這當然不是保羅的意思!

義的奴僕,就是臣服在「因信稱義」之下;罪的奴僕,就是不接受因信稱義,仍就臣服在這世界之下。唯有那從絕對而來的耶穌,可以給在世界上的罪人,有個機會進入那父神所在絕對之中。神在「因信稱義」之中給了一個唯一的標準,就是你遵守了耶穌的道,就沒有罪;你不遵守,罪還在你裡面。遵守耶穌的道,從此以後,律法、道德、法律,這些標準都不再構成在父神面前的犯罪。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翰福音8:31) 但信他的猶太人不明白,以為自己沒有不自由,所以抗拒了耶穌的說法,不願意遵守耶穌的道。他們認為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是神的選民,沒有不自由。但是,耶穌點出猶太人不過是靠著神的律法,才能自誇是神的選民。但其實是罪的奴僕,因為律法乃是把所有人的圈在罪的底下,要叫人知罪。保羅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20)

今天的基督徒,多半也是如此。三不五時的為了自己沒有達到一些律法、道德、法律,甚至於內心的標準,而向神認罪。聖餐變成了認罪的儀式,一個月一次的認罪,之後領餅喝杯,好像這樣又把過去一個月的罪處理掉了。還有人自以為屬靈,說罪要天天認,不然隔一個月太久了會認不乾淨。或者是睡前認,免得睡到一半主來了,來不及認。這些人都是罪的奴僕,沒有因信稱義,也沒有得著自由,因為不認識真理。

有些人則是以各式各樣的標準來量別人、量自己。有沒有參加禱告會、團契、聚會;有沒有奉獻、甚至十一奉獻;有沒有穩定讀聖經;有沒有關懷其他人;有沒有傳福音。都成了標準。假設教會辦了什麼活動,出席的人有點少,牧者提出來反應,是否有人會想:「對嘛,你看我都有來服事主,其他那些沒來的人真是不愛主!」之類的反應?又或者,司琴的人彈錯了幾個音,心裡就想:「這個弟兄或姊妹對服事的態度有問題,一定沒有好好為主練習。」但這些標準,與耶穌的道卻都是毫不相干。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1b) 人很難理解,怎麼可能不必遵守這些標準?服事認真、聚會認真、奉獻、傳福音,這些都是絕對必要的,不是嗎?首先,有了耶穌的救恩,沒有遵守這些標準,會下地獄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但反之,答案則是肯定會下地獄的。耶穌說的是: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所以,不先遵守「道成肉身、因信稱義」的道,是沒有辦法體會什麼叫做自由,因為不曉得真理。

而耶穌也知道,多數的人過不了這關,所以對著「信」他的人說這話的時候,這些人最後的結論是: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著的。(約翰福音8:52) 同樣地,今天很多「信」的人也是一樣,信耶穌,卻沒有遵守耶穌的道。所以,既不曉得真理,也就沒有自由。因為耶穌說: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約翰福音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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